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6234.2万元,同比增长27.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25万元,同比下降17.2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同比下降66.6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2.85万元,同比下降16.7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2%,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7.2%至6234.2万元(上期4900.3万元)[110] - 净利润同比下降23.7%至483.0万元(上期633.4万元)[11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6.7%至0.03元(上期0.09元)[112]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1%至4783.7万元(上期3792.8万元)[11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长30.06%至3.94亿元,反映收入规模扩大[23]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460.13%至975万元,因税种调整至管理费用[23]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35.7%至5715.1万元(上期4211.3万元)[11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1%至3940.7万元(上期3030.0万元)[11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4.1%至505.9万元(上期351.1万元)[11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8.8%至1235.7万元(上期830.2万元)[111]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8.32万元,同比下降2398.6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1.8%至5281.4万元(上期5990.2万元)[1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支付同比增长63.6%至5381.9万元(上期3289.4万元)[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598.3万元,同比下降2398.6%[1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7172.7万元,同比增长100倍[119] - 支付给职工现金907.4万元,同比增长31.2%[1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1130.1万元,同比增长34.5%[119]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4205.7万元,同比下降15.8%[12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404.8万元,同比下降457.6%[121] -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长期资产购置[123]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700万元,同比下降30%[1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1.14亿元,同比扩大1163%[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降至1.37亿元,同比减少31.2%[12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43.45%至15.28亿元,主要因支付货款、设备款及偿还借款[23] - 其他应收款激增567.14%至6.15亿元,因支付大额定金款项[23]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9%[10] - 货币资金减少至1.527亿元,环比下降43.4%[102] - 应收账款增至2.226亿元,环比增长2.3%[102] - 其他应收款大幅增至6.149亿元,环比增长567.2%[102] - 存货减少至5.268亿元,环比下降11.7%[102] - 流动资产总额降至5.151亿元,环比下降11.1%[102] - 短期借款减少至1000万元,环比下降50.0%[103] - 应付票据减少至4548.6万元,环比下降28.0%[103] - 应付账款减少至6849.7万元,环比下降18.3%[103] - 未分配利润增至2.149亿元,环比增长2.3%[105]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1.442亿元,环比下降41.8%[106] - 总资产为7.6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2%[7]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公司第一大股东徐海江持股78,400,000股,占总股本45.10%[16] - 第二大股东郭长兴持股16,660,000股,占总股本9.58%[16] - 第三大股东金志毅持股8,700,000股,占总股本5.00%[16] - 前十大股东中个人股东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合计质押股份数达106,700,000股[16] - 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国金证券资管计划持股1,253,729股,为最大流通股东[16]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有流通股约4,139,894股[16] - 实际控制人徐海江持股数量为39,200,000股,持股比例为60.1956%[30] - 股东郭长兴持股数量为8,330,000股,持股比例为12.7916%[33] - 股东金志毅持有公司股份4,350,000股,持股比例6.6799%[36] - 吉林省红土创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持股比例4.6068%[37] - 吉林省诺金创业投资等机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持股比例3.0712%[37] - 董事徐海涛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股,持股比例2.2573%[38]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持有公司股份771,000股,持股比例为1.1840%[41][44][47] - 个人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出资额人民币10万元,占出资总额2.59%[41][44][47]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持有公司77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840%[49][51] - 监事吴宗南持有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8万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2.08%[49] - 文莎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356%[52] - 滕建伟和杨洪柱各持有公司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均为0.7678%[53] - 公司董事长徐海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通过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间接持有股份[51] 股份锁定和限售安排 - 公司限售股份总数130,242,00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20] - 郭长兴等8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拟于2017年5月5日解除限售,合计42,300,000股[19] - 徐海江持有的78,400,000股限售股拟于2019年5月5日解除限售[19] - 长春市京达投资持有的1,542,000股限售股拟于2019年5月5日解除限售[19] - 徐海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0] - 郭长兴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3] - 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1][34]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34] -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32][35] - 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31][34] - 离职后股份锁定期根据离职时间点不同为6至18个月[32][35]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须遵守股份锁定承诺[33] - 徐海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8] - 徐海涛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8] - 徐海涛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39] - 高管离职后股份锁定期根据离职时间点分别为18个月、12个月或6个月[40] - 副总张文福股份限售承诺有效期至2019年5月5日[40] - 所有承诺人截至2017年5月5日均遵守了股份限售承诺[36][37][38][40] - 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41][44][47] - 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43][45][48] - 上市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43][45][48] - 上市7-12个月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43][45][48] - 上市12个月后离职则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43][45][48]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仍遵守上述规定[44][46][48] -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至2019年5月5日[49][51] - 文莎股份锁定期限为12个月,至2017年5月5日[52] - 滕建伟和杨洪柱股份锁定期限为12个月,至2017年5月5日[53] - 锁定期满后,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50] - 控股股东徐海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4] - 徐海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数量的25%[54]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54] - 股东金志毅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5] - 股东郭长兴承诺锁定期满后前十二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数量的50%[57] - 郭长兴承诺若持股仍超5%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57] - 所有股东均声明遵守了股份减持相关承诺[54][55][57]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3,874万元[9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45.48万元[9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076.81万元[93] - 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68.91%[93] - 智能型高压开关控制系统技改项目投资进度为60.00%[9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进度为74.16%[9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94]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9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0.00%[9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4] 公司重大事项和投资活动 - 公司收购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获证监会无条件通过[26] - 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7] -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7]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骤增30,424.94%至2.17亿元,因设备采购支出增加[23] - 资产减值损失改善1012.63%,因回款额增加[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8.13万元[8] 承诺与保障措施 - 违反减持承诺的收益将无偿划归公司所有[54][57] - 公司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减持收益将无偿划归公司所有[59] - 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60]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6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1] - 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收购累计达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62] - 重大资金支出情形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62]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65] -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6]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70][71][72]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100%时将增加至少一次股票股利分配[7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70] - 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72][73][74]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详细说明调整条件及程序合规性[68]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现金分配时需详细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68]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时需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69] - 公司需通过现场或网络会议形式与股东沟通分红事项[68][69] - 公司承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其公允性[75] - 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76] - 若上市后3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76][77]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股份回购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77][78][79][80] - 股份回购价格需参考经审计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78] - 股份回购数量需综合考虑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及公司现金流承受能力[79] - 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上限需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特别是现金流承受能力确定[79] - 股份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法定减资程序[80] - 回购股份需在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80]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出具增持公司股票承诺[80]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需在30日内制定并公告具体实施方案[81]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实施情况[82] - 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82][83]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触发条件时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83][84] - 实际控制人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83][84] - 董事/高管需以年度税后工资薪酬收入的25%用于增持公司股份[85] - 增持股份来源为通过深交所二级市场买入[83][85] - 公众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81] - 稳定股价措施需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82] - 增持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83][8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86][87] - 控股股东徐海江承诺承担公司需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8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8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8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89] -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承诺若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90] -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若文件有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0] -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文件有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0] - 所有承诺人截至公告日均遵守了上述承诺[86][87][88][89][90]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因社保公积金事宜被处罚将承担全部相关费用[88]
金冠股份(300510) - 2017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