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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2017 Q4 - 年度财报
强力新材强力新材(SZ:300429)2018-03-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6.4亿元,同比增长45.5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6亿元,同比增长9.12%[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6亿元,同比增长19.6%[21] - 公司2017年营业总收入为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58%[45] - 境外收入为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8%[49] - 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为6.38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99.71%,同比增长45.26%[49]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为1.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86%[49]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收入为1.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8.09%[49]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销售量达4959.86吨,同比增长145.31%[52] - 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营业收入为127,318,387.96元[86] - 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营业利润为87,909,733.49元[86] - 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净利润为37,765,523.03元[86] - 子公司泰兴先先化工增资控股增加合并净利润2,719,257.52元[86] - 子公司常州强力昱镭光电增资控股增加合并净亏损4,424,518.99元[86]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达1.795亿元,为全年单季最高[24] - 年产235吨光刻胶项目投资进度100.22%,实现效益1,856.59万元[77]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84.97%,实现效益611.68万元[77] - 收购绍兴佳英等项目投资进度85%,报告期内实现效益2,859.8万元[77]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2017年实现效益1856.59万元[8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3.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65%[45] - 销售费用为2283.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37%[45] - 管理费用为8381.8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71%[45] - 研发费用为3887.3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6%[45] - 销售费用22,835,604.27元,同比增长56.37%[58] - 研发投入金额38,873,054.87元,同比增长46.60%[59] - 光引发剂原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59.73%,同比上升3.80个百分点[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7072.60万元,同比增长50.17%[61] - 募投项目投产导致固定资产和人员成本大幅增加[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1] - 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为6.38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99.71%,同比增长45.26%[49]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为1.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86%[49]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收入为1.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8.09%[49] - 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系列产品打破跨国公司垄断并进入全球主要生产厂商[36]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台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等全球知名光刻胶生产商[38] - 公司成功开发ppm级总卤素含量分析测试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40] - 公司产品需从客户研发阶段切入难以中途切换[5] - 客户认证周期风险较高新产品认证周期存在不确定性[5] - 公司通过多客户同步送样认证规避认证周期风险[5] 各地区表现 - 境外收入为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8%[49] 研发与知识产权 - 研发投入较大若新产品推广不顺将影响盈利能力[6] - 研发投入金额38,873,054.87元,同比增长46.60%[59] - 公司累计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24项发明专利,另有2项收到授权通知书[35] - 公司获得日本特许厅授权6项、韩国授权5项、欧洲专利局授权2项及美国授权4项发明专利[35] - 公司已申请专利93项,产品被认定为11个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35] 子公司与投资 -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2] - 公司持有控股51%子公司泰兴先先化工有限公司[12] - 公司对昱镭光电出资额由2280万元增至4440万元,持股比例从34.55%提升至44.40%[32] - 境外长期股权投资规模为1549.1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1.39%[34] - 公司2017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泰兴先先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和强力实业有限公司(香港)[116] - 报告期投资额7258.50万元,同比减少25.92%[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0,527,391.53元,同比改善85.44%[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4720.78万元,同比减少51.80%[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87773.52万元,同比减少55.38%[61] 资产与建设项目 - 无形资产金额从5784.25万元增至1.18亿元,同比增长104.06%[32] - 在建工程金额从1101.33万元增至7442.88万元,同比增长575.81%[33] - 在建工程7442.8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5.80%,同比增长4.79%[66] - 货币资金10771.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8.40%,同比增长1.27%[66] - 应收账款8932.9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96%,同比增长1.28%[66] - 资产总额为12.83亿元,同比增长17.5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61亿元,同比增长10.34%[21] - 新建项目审批周期需2.5年至3年时间较此前周期更长[6] - 新建项目审批周期需2.5-3年较此前更长[88]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46.76万元,同比下降13.76%[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6,467,606.26元,同比下降13.76%[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5719.36万元,同比增长34.68%[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7072.60万元,同比增长50.17%[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034.94万元,同比减少82.46%[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5010.10万元,同比增长71.31%[62] 库存管理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库存量同比下降43%[53] - PCB光刻胶树脂库存量同比下降34.36%[53]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库存量同比下降74.19%[53] - 其他化合物库存量同比下降52.30%[53]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7,393万元,累计使用26,555.61万元,变更用途资金7,681万元占比28.04%[74] - 2016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总额15,902.87万元,报告期内使用3,060万元,累计使用13,005万元[74]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43,295.87万元,累计投入39,560.61万元,利息收入359.63万元[75]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095.7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8.76万元,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3,087万元[74][75]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42,693万元,累计投入39,560.61万元[77] - 公司曾将年产620吨光刻胶项目变更为235吨项目,投资额调整为7,681万元[78] - 公司提取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79] -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09.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 - 截至2017年底节余募集资金997.83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95.76万元[79] - 其中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79]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7万元[79] - 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9]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实际投入7697.91万元[81] - 该项目投资进度为100.22%[81]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公司拟以257,185,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7]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57,185,9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00元[93] - 现金分红总额为25,718,599.40元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97] - 可分配利润为140,113,038.62元[97] - 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8,002,300.3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800,230.04元[98] - 2017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0,113,038.62元,按每10股派现1.00元分配利润25,718,599.40元[98]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25,718,599.4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32%[10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25,718,599.4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17%[101]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17,556,0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29%[101] - 2016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1股,转增基数82,963,224股[99] - 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0元,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0,748,000元[98] - 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20元,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7,556,000元[99] - 公司总股本2016年末为257,185,994股[99] -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但盈利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101] 风险因素 -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环保风险[5] - 客户认证周期风险较高新产品认证周期存在不确定性[5] - 募投项目投产导致固定资产和人员成本大幅增加[6] - 研发投入较大若新产品推广不顺将影响盈利能力[6] - 公司产品需从客户研发阶段切入难以中途切换[5] - 新建项目审批周期需2.5年至3年时间较此前周期更长[6] - 公司产品认证周期风险较大需通过多客户同步送样降低风险[87] 管理层与治理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为590.79万元[173][175] - 董事长钱晓春税前报酬90.38万元[173] - 总经理李军税前报酬80.99万元[175] - 副总经理管瑞卿税前报酬88.02万元[175] - 财务总监刘绮霞税前报酬67.86万元[175] - 独立董事年度报酬区间为1.74-6.24万元[173] - 公司员工总数912人,其中生产人员568人(占比62.3%),技术人员156人(占比17.1%)[175] - 员工教育程度中大专以下学历566人(占比62.1%),本科学历151人(占比16.6%)[175] - 劳务外包工时总数30,570小时,支付报酬总额487,669.91元[178] - 母公司在职员工219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693人[175]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比57.1%[182] -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182]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2.02%[186]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2.14%[186] -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1.60%[186] - 独立董事陈丽花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5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188] - 独立董事狄小华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5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188] - 独立董事杨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8次出席股东大会0次[188] - 独立董事程贵孙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8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188] -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191]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二次[193] - 公司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二次[193] 内部控制与审计 - 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195]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5%或≥利润总额10%[196]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850万元[196] - 公司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但<5%或≥利润总额3%但<10%[196] - 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260万元但<850万元[196]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重大缺陷(0个)[196]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0个)[196]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0个)[196] - 公司2017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70万元[117] -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11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董事长钱晓春、董事兼副总经理管军及钱彬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7.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0%[121] - 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28.7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4%[121] - 报告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99万元,未超过批准额度[121]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7亿元,实际担保金额969.46万元[131] - 公司对子公司泰兴先先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2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555.37万元[13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1524.83万元[131] - 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6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04万元[131]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总额为1524.83万元,占净资产比例1.44%[131] - 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共同对外投资及关联债权债务等重大关联交易[123][124][125] -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132][133][134]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156,803,809股占比60.97%[14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100,382,185股占比39.03%[14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639户[152] - 报告期末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323户[152] - 控股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为29.80%,持股数量为76,636,092股[152] - 控股股东管军持股比例为19.51%,持股数量为50,181,625股[152] - 股东钱彬持股比例为4.32%,持股数量为11,122,800股[152] - 股东天津信托·华盈2号单一资金信托持股比例为1.49%,持股数量为3,826,800股[153] - 股东管国勤持股比例为1.26%,持股数量为3,247,492股[153] - 股东滕建华持股比例为1.18%,持股数量为3,040,463股[153] - 股东中国民生银行-东方精选混合型基金持股比例为1.17%,持股数量为3,000,000股[153] - 职工代表监事汤丽娜期末持股数量为5,200股[161] - 俞叶晓期末限售股数为1,396,528股[149] - 沈加南期末限售股数为499,165股[149] - 俞补孝期末限售股数为386,597股[150] - 陈卫期末限售股数为269,812股[150] - 蒋飞华期末限售股数为192,243股[150] - 王兴兵期末限售股数为188,864股[150] 承诺事项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主要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103] - 违反股份限售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103] - 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03]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3]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公开发行前股票价值-原受让价格)×70%[103]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按每日0.5‰加收罚金[103] - 钱晓春管军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103] - 所有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103]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104]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4]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