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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 2018 Q2 - 季度财报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18-08-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5.2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0%[28] - 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521707197.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30%[5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30%至5.21亿元[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8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3.38%[28]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8621.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38%[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0.7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35%[28] - 营业利润6603667.6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69%[59] - 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5,145,438.09元,同比下降约68.4%[2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4元/股,同比下降71.80%[2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344元/股,同比下降71.8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55%,同比下降0.98个百分点[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440,401,911.61元,同比增长20.7%[20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69%至4.40亿元[65]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8,319,904.88元,同比增长21.4%[200]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2,446,710.54元,同比由负转正[20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7] - 聚醚单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8.76%至3.32亿元[68] - 聚羧酸系减水剂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8.80%至1.26亿元[68] - 晶硅切割液及其他产品无明显季节性特征[49] - 内燃机尾气净化系统NOx净化率超过90%[46] - 减水剂产品通过直销模式销售至晶硅生产企业、减水剂复配企业及基建方等客户[47] 各地区表现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业务进展顺利对公司业绩有较大贡献[48] -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总资产为3.95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营业收入为7668.92万元,净利润为706.20万元[93] - 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总资产为2.73亿元,净资产为1.26亿元,营业收入为1.19亿元,净利润为40.66万元[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利润率下降风险[13] - 公司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及应收账款增加风险[7] - 公司存在因相关子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11] - 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应对原材料波动[6] - 公司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就近采购原材料降低成本[6] - 聚羧酸减水剂市场需求增速放缓至10%左右[50] - 光伏行业受政策影响已有转暖迹象[50] - 公司产品销量和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一定上升[48]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建材总院、沈阳化工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53] - 公司为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863计划[53] - 公司产品应用数据库覆盖中国全部省级区域及俄罗斯、美国、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家[54] - 公司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相关产品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55] -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超过20年的环氧乙烷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管理经验[56] - 公司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中标多个水利工程项目[6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近20余项新工程项目[61] - 战略转型过程中公司面临组织结构复杂化及管理能力挑战[96]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3] - 年产10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63]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并基本达到预期产能[98] - 首次公开发行A股1700万股,发行价16.45元,募集资金总额2.8亿元,净额2.5亿元[82] - 支付发行费用300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82] - 截至2017年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亿元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和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82] - 2016年定向增发336.7875万股购买资产,发行价44.39元/股,股权支付对价1.495亿元[82] - 配套融资发行不超过678.5712万股,发行价28元/股,实际收到投资者款项1.9亿元[83] - 配套融资发行费用1276.6万元,实际配套资金净额1.77亿元[83] - 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1.54亿元[83] - 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1.28亿元,投资进度100%[84] - 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1.11亿元,累计实现效益210.33万元[84] - 支付现金收购对价8050万元,截至报告期支付进度57.14%[84]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4.51万元[87]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2.02万元[8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272.87万元[8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173.4万元[87]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总投资额21310万元[86]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3074.02万元[86]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86] 财务风险 -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及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5] - 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11] - 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与原油及乙烯价格紧密联动存在大幅波动风险[95] - 安全生产风险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储及高温高压生产工艺[99] - 公司涉及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为4000万元[137][138]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4.24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99%[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5.99%至-6,104万元[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59.50%至-751万元[6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18.13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8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24%[28]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48个百分点至11.01%[70]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81个百分点至30.02%[70] - 公司货币资金增加2964.7万元至1.996亿元,环比增长17.4%[191] - 应收账款基本持平为5.443亿元,环比微增0.01%[191] - 存货大幅增加6784万元至2.512亿元,环比增长37%[191] - 短期借款维持6.15亿元未变动[1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微增230.8万元至9.513亿元[194] - 在建工程减少1173.7万元至1626.9万元,环比下降42%[192]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65.5万元至270.3万元,环比下降19.5%[19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0,606,647.22元,较期初增长5.4%[19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5,443,202.28元,较期初增长6.0%[196]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2,750,722.56元,较期初增长38.8%[19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027,469,429.30元,较期初增长0.9%[19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00,000,000.00元,与期初持平[197]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484,741.26元[31]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金额为60,504.06元[31]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为66,880.00元[31]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37,256.03元[3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2,317,922.29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100,851.14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1,539.00元[3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569,228.80元[3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3.78%至1,328万元[65] 季节性特征 - 环氧乙烷衍生精细化工产品中聚醚单体-减水剂系列存在季节性特征第一季度销售较少第二和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49]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主要因母公司老厂搬迁项目结转[51] - 在建工程项目减少主要因母公司老厂搬迁项目结转[5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发生额50000万元且未到期余额为0[90] - 委托理财类型为券商理财产品且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90] 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5]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3]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168]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170]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后总股本从117,230,380股增加至152,399,494股增幅30%[168]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15,230,380股增至19,799,494股占比保持12.99%[168]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02,000,000股增至132,600,000股占比保持87.01%[168] - 境内法人持股从5,051,812股增至6,567,355股占比保持4.31%[168]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10,178,568股增至13,232,139股占比保持8.68%[168] -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2335元降至0.1796元,下降23.08%[171] - 2017年稀释每股收益从0.1946元降至0.1497元,下降23.08%[171] - 2017年每股净资产从8.0950元降至6.2269元,下降23.08%[171] - 2018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0187元降至0.0144元,下降23.08%[172] - 2018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从0.0187元降至0.0144元,下降23.08%[172] - 2018年第一季度每股净资产从8.1138元降至6.2414元,下降23.08%[172] - 控股股东姜艳持股43.46%,共计66,239,160股,其中质押53,145,554股[174] - 股东蒲泽一持股6.17%,共计9,401,785股,全部为限售股且处于质押状态[174] - 董事长姜艳持股增加1528.6万股至期末持股6623.9万股,增幅30%[182]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104] - 实际控制人姜艳2016年4月28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05] - 承诺方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4][106] - 承诺方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5] - 所有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处于履行完毕状态[104][105][10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确保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07] - 姜艳承诺保持公司在资产 业务 财务 机构和人员方面的独立性[107] - 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 准确 完整 对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承担法律责任[108] - 姜艳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08] - 姜艳承诺规范关联交易 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8]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08] - 公司及董监高承诺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108]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法律文件[107][108]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情形[107][108]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和不侵占公司利益[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10] - 公司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0]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0]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10]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112]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112] - 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113] - 锁定期满后分阶段解锁交易对价股份20%[113] - 第二次解锁条件为上市满48个月且2019年度审计完成后再解锁20%[113] - 第三次解锁条件为上市满60个月且2020年度审计完成后解锁25%[113] - 业绩承诺未完成期间禁止转让新增股份[113] - 标的资产股权承诺无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114] - 承诺人保证资产完整性及业绩持续计算[114] - 最近五年承诺人未受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114] - 承诺人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现金赔偿责任[114] - 所有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114] - 喀什新兴鸿溢和喀什泽源承诺避免与科隆精化发生关联交易 确保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115] - 承诺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 业务 财务 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115] - 喀什新兴鸿溢和喀什泽源承诺不从事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116] - 若存在竞争性业务 承诺人将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并自愿放弃竞争[116] - 承诺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 所获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11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人以现金方式承担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全部损失[116] - 所有补偿责任由喀什新兴鸿溢 喀什泽源等以现金方式承担[116] - 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对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损失承担80%现金补偿责任[117]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对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损失承担20%现金补偿责任[117]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17][118]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118]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117] - 贾维龙控制的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同业竞争于2016年2月25日决议注销[117] - 袁慧莉投资的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同业竞争于2016年4月1日决议注销[118] - 竞业禁止承诺涵盖持股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117][118]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117][118] - 补偿责任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117] - 刘瑛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19] - 贺泽生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20] - 薛彐英承诺自2016年4月28日起严格遵守竞业禁止条款,未发生违反情形[121] - 贾维龙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121]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120] - 所有竞业禁止承诺有效期涵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119][120][121] - 承诺人须将商业机会优先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