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收入为7.89亿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55.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69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233.38%[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18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长93.62%[7] - 营业收入增加28314.27万元,增幅56%[16] - 营业利润增加1328.63万元,增幅314%[17]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1亿元,较上期2.09亿元增长63.3%[58] - 净利润为346.31万元,较上期107.58万元大幅增长221.9%[59] - 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9%至7.89亿元(上期5.06亿元)[64] - 合并净利润同比增长234.4%至1789.56万元(上期535.10万元)[6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93.6%至0.1518元(上期0.0784元)[67] - 母公司单季度净利润扭亏为盈至90.7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28.53万元)[62] - 母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4%至2.05亿元(上期1.10亿元)[62]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7%至4.88亿元,上期为3.74亿元[69] - 净利润由亏损406万元转为盈利799万元,同比改善296.8%[70] - 基本每股收益0.0682元,同比由-0.0596元转正[70] - 合并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43.9%至1892.84万元(上期776.12万元)[6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加22871.04万元,增幅54%[16]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365.6万元,增幅328%[16]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04.06万元,降幅189%[17] - 营业外支出增加18.23万元,增幅4275%[17] - 营业成本为2.89亿元,同比增长64.5%[59] - 合并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8%至6.54亿元(上期4.25亿元)[64] - 合并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8.8%至4626.93万元(上期2450.18万元)[64] - 合并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4.4%至2478.46万元(上期2166.88万元)[6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7.0%至2341万元,管理费用增长19.3%至2447万元[69]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5.5%至1616万元,显示融资成本优化[69] - 合并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57.1%至103.28万元(上期241.03万元)[6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8.0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71%[7] -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4318.76万元人民币,增长32%[15] -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30.62万元人民币,增长51%[15] - 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44亿元人民币,增长67%[15]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1.37亿元人民币,降低93%[15] -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13.34万元人民币,增长115%[15] - 应交税费减少508.58万元,降幅35%[16] - 股本增加3907.68万元,增幅50%[16]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05.44万元,增幅257%[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57亿元,较期初1.812亿元增长2.5%[5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780亿元,较期初1.348亿元增长32.1%[5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052亿元,较期初4.750亿元增长6.3%[5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150亿元,较期初5.275亿元增长16.6%[5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976万元,较期初1.467亿元下降93.4%[51]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587亿元,较期初2.146亿元增长67.2%[51]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8.072亿元,较期初16.779亿元增长7.7%[50][51]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256万元,较期初2825万元增长50.7%[50]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753万元,较期初4245万元增长35.5%[50]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54亿元,较期初1.723亿元增长7.6%[5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8亿元,较期初1.62亿元增长4.1%[53]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6亿元,较期初5.08亿元增长18.2%[5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01亿元,较期初2.87亿元增长5%[53] - 存货期末余额1.05亿元,较期初1亿元增长5.2%[53] - 流动负债合计7.09亿元,较期初5.93亿元增长19.6%[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5亿元,较期初9.26亿元增长2%[53] - 资产总计达到18.07亿元,较期初16.78亿元增长7.7%[5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3.97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下降131.2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8274.81万元[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3919万元流入变为1224万元流出[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26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2145万元及投资支付9543万元[73]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5862万元,其中借款收入4.91亿元,偿债支出4.03亿元[73] - 期末现金余额1.86亿元,较期初增加456万元[73] - 收到的税费返还391万元,同比增长380.8%[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707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6.1亿元[7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3.783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5亿元[7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191.29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157.76万元[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002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5.216亿元[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50.38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8842.24万元[7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98.62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6.14万元[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65.51万元,对比期初数据为1604.13万元[7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18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213亿元[7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85亿元,对比期初数据为2.374亿元[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3]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24]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4]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24]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36个月且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25]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48个月且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0%股票[25] - 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满60个月且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25%股票[25] - 承诺人未履行业绩承诺或标的资产存在减值时不得转让新增股份直至补偿义务完成[25] - 承诺人因不履行承诺造成损失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损失[26]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预案[42]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及董事增持股票[42] - 增持金额不低于相关人上年度至方案通过日税后薪酬及分红总额的50%[43] - 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票并注销以稳定股价[43] - 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方式稳定股价[43] - 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及限制高管薪酬提升业绩[43]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77]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所持股份自配套融资认购股份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20] - 公司控股股东姜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22]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41] - 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1]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41][42]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仲裁[20] - 公司承诺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21]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21] - 公司承诺其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21] - 公司承诺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将主动申请股份锁定[21] -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在调查发现违法违规时可用于投资者赔偿[21]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2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22] - 公司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活动[22] - 公司承诺其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2] 交易相关方承诺 - 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权利质押或司法冻结限制[26] - 承诺人为拟转让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最终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代持情形[26] - 承诺人及其高管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26] - 承诺人声明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或瑕疵[26] - 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26]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方对关联交易损失承担现金全额赔偿及连带责任[2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确保科隆精化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2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避免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27] - 若存在竞争业务,科隆精化拥有优先收购权或由承诺方注销/转让股权[28]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28] - 喀什新兴鸿溢等对四川恒泽相关补偿责任按出资比例分担:新兴鸿溢方承担80%,泽源方承担20%[28] - 所有补偿责任均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及贾维龙等个人以现金方式连带承担[28] - 承诺方保证自2016年4月28日出具承诺后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27][28] 关键人员任职及竞业禁止承诺 - 贾维龙承诺自交易完成起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29] - 贾维龙承诺持股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29] - 袁慧莉承诺自交易完成起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0] - 袁慧莉承诺持股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四川恒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30] - 刘瑛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1] - 刘瑛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31] - 贺泽生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1] - 薛彐英承诺自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32] - 薛彐英承诺不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或竞争业务[32]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未违反竞业禁止承诺[31][32] - 竞业禁止承诺有效期涵盖持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31][32] - 相关商业机会需优先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同业竞争[31][32] - 兼职行为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1][32] 关联方清理及避免竞争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已于2016年2月25日启动注销程序[2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已于2016年4月1日启动注销程序[30] - 贺泽生承诺注销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以遵循竞业禁止[31]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3]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3]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34]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且无股份代持[34]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34] - 上海银叶阶跃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34] - 配套融资认购方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或杠杆融资[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资产管理计划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他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3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36] - 配套融资认购方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公司股份[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35] - 蒲泽一及蒲静依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大额债务违约或未履行承诺情况[3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资产管理计划将在完成备案后参与非公开发行[35]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认购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300万元[37] - 邱宇和李传勇承诺认购资金不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且无分级收益安排[37] 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38] - 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为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3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39][4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39][4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40] - 财务投资者承诺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0]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40]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40] - 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经股东大会豁免除外)[43]
科隆股份(300405) - 2017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