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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300405) - 2017 Q1 - 季度财报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17-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1.5065亿元,同比增长7.60%[9] - 营业总收入15065.12万元,同比增长7.60%[29]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6%,从1.4亿元增至1.51亿元[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24万元,同比增长53.30%[9]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2.24万元,同比增长53.30%[29] - 净利润同比增长53.6%,从138.07万元增至212.14万元[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3.3%,从138.45万元增至212.24万元[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26万元,同比增长458.83%[9]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57.58%,主因合并子公司四川恒泽一季度利润[27] - 基本每股收益0.0271元/股,同比增长32.84%[9]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204元增至0.0271元,增长32.8%[7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8.1%至1.062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298亿元[81] - 净利润同比下降70.2%至61.48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06.37万元[8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10%,主因并入子公司四川恒泽报表[26]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44.07%,主因并入子公司四川恒泽报表[2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5.6%至376.17万元,对比上年同期847.44万元[81] -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4286.00%,主因债权重组损失[2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521.64万元,同比下降248.4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48.45%,主因采购支付现金增加[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6521.64万元,同比下降248.5%[8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2.3%至2.135亿元[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激增939.3%至1.4826亿元[85]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32.4%至1279.2万元[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8.7%至885.58万元[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2.8%至2.119亿元[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114亿元,对比上期2.18亿元[9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276亿元,对比上期2.272亿元[9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38.44万元,对比上期760.8万元[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5亿元,对比上期2.348亿元[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45.26万元,对比上期-1680.41万元[9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29.93万元,对比上期95.37万元[9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77.8万元,对比上期1541.66万元[90]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18亿元,对比上期2.213亿元[9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86亿元,对比上期2.367亿元[9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26.7%至1.81亿元[8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8098988863亿元人民币,期初余额1.8118464213亿元人民币[6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106804743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2752487145亿元人民币增长15.8%[69] - 存货期末余额2.552129851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226629873亿元人民币增长48.2%[68] - 短期借款增长16.4%,从5.08亿元增至5.91亿元[73] - 货币资金增长4.2%,从1.62亿元增至1.69亿元[71] - 应收账款下降5.1%,从2.87亿元降至2.72亿元[71] - 存货增长47.7%,从1亿元增至1.48亿元[71] - 资产总额增长3.9%,从16.78亿元增至17.43亿元[71] - 负债总额增长13.7%,从6.24亿元增至7.09亿元[74] - 总资产17.43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8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4%[9] - 应收利息期末值较期初增长169.71%,主因子公司贷款利息未回款[26] - 存货期末值较期初增长48.15%,主因生产量增加[26]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值较期初减少53.52%,主因支付年终奖[2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7.98万元,主要含政府补助19.12万元[10] 项目投资与效益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已建成投产但面临产能闲置风险[14]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277.35万元[5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376.17万元[5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因行业不景气未达预期效益[59]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进度为96.46%[5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58]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为57.14%[5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总投资额2.131亿元人民币[59]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307402亿元人民币[5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27287亿元人民币[59]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4.51万元人民币(含利息及项目尾款)[59] - 公司将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794.51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 - 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总计173.4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959.02万元[5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41.37万元[58]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046.11万元[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65.99万元[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20%[5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605户[18] - 第一大股东姜艳持股比例为43.46%,持股数量为33,968,800股,其中14,9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8] - 第二大股东蒲泽一持股比例为6.17%,持股数量为4,821,428股,全部处于质押状态[18] - 百石跨境并购基金持股比例为3.56%,持股数量为2,778,81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为1.24%,持股数量为968,2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9] - 公司限售股份期末总额为46,417,073股[23] - 姜艳持有的33,968,800股限售股拟于2017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23] - 蒲泽一持有的4,821,428股限售股拟于2019年9月29日解除限售[23] - 上海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持有1,607,142股限售股[18][22]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694,300股限售股[18][22] 风险因素 - 原材料环氧乙烷价格波动对营业利润敏感,存在大幅下滑风险[12]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承诺 - 四川恒泽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37] - 四川恒泽2016-2017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37] - 四川恒泽2016-2018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37] - 四川恒泽2016-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37] - 四川恒泽2016-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37]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公司独立性并避免同业竞争[34]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将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及相关股东损失[34] -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35]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35] - 公司承诺交易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35]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股份自配套资金认购股份上市起锁定12个月[34]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并履行披露程序[34]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35]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转让公司股份[35]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6] - 公司承诺填补重组摊薄每股收益的回报安排[36] - 公司声明与非关联方银叶阶跃基金认购人无一致行动关系[37] - 喀什新兴鸿溢等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37] - 相关方承诺若涉嫌违法违规将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36][37] - 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得转让[38] - 2018年度专项审核后解锁交易对价20%的股票[38] - 2019年度专项审核后解锁交易对价20%的股票[38] - 2020年度专项审核后解锁交易对价25%的股票[39] -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前限售期到期股份不得转让[39] - 未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前不得转让新增股份[39] -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约定[39]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39] - 转让股权不存在权利质押及司法冻结等限制[39] - 承诺人系股权资产的最终及真实所有人[39]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40]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进行[40] - 公司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40] - 公司除持有四川恒泽股权外未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41] - 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科隆精化相竞争的业务活动[41] - 若存在竞争性业务公司将立即通知并让与科隆精化[41] - 补偿责任由喀什新兴鸿溢等八方以现金方式共同承担[41] - 喀什新兴鸿溢等四方承担实际损失现金补偿的80%[41] - 喀什泽源等三方承担实际损失现金补偿的20%[41] - 所有补偿责任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41] - 贾维龙、袁慧莉、刘瑛、贺泽生、薛英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履行正常无违反[42] - 贾维龙承诺竞业禁止,其投资的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2月25日决议注销[42] - 袁慧莉承诺竞业禁止,其投资的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1日决议注销[43]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42]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43] - 刘瑛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43] - 贾维龙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2] - 袁慧莉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3] - 刘瑛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3] - 所有相关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均被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形[42][43]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0日股东会决议注销[44] - 贺泽生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44] - 贺泽生承诺持股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竞争业务[44]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5] - 贾维龙承诺6个月内完成新疆新兴鸿业清算注销手续[45]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45] - 袁慧莉承诺6个月内完成天津瑞帝斯清算注销手续[45] - 所有承诺人截至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44][45]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承诺6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46]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46]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46]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46] - 承诺人保证向科隆精化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47] - 上海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承诺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无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47] - 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47] - 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承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与非公开发行[47] - 承诺人承诺如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在科隆精化拥有权益的股份[47] - 承诺人承诺如不履行承诺给科隆精化造成损失将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损失[47]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300万元人民币为合法自有资金[4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邱宇、李传勇承诺认购资金不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4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49] - 公司确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4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4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义务[4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49]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接受转让或退出申请[48] - 公司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4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50][51]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50][51]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13-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51]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51] - 所有承诺方(苏静华、吴春凤等)均严格遵守股份限售承诺,报告期末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50][51]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52]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52]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52]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52]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预案[53] - 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120%时需召开投资者见面会[53]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公司股票[53] - 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票并予注销[53] - 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方式稳定股价[5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股价连续20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可停止实施[5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