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 - 2016 Q3 - 季度财报
科隆股份科隆股份(SZ:300405)2016-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2.09亿元,同比下降5.9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5.06亿元,同比下降16.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64万元,同比增长114.2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84万元,同比增长196.70%[8] - 营业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从亏损937.6万元转为盈利43.2万元[114]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从亏损756.9万元转为盈利107.6万元[1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6万元,上期亏损756.8万元[1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58元,上期为-0.1113元[115] - 合并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6.7%至5.065亿元[120] - 合并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18.3%至5.022亿元[120]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5%至3.74亿元人民币(上期5.62亿元)[124]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872.1%至亏损736.7万元人民币(上期盈利95.4万元)[125] - 净利润同比下降814.4%至亏损406.0万元人民币(上期盈利56.8万元)[1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96元(上期0.0084元)[126]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6.6%至1.096亿元[117]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扩大至528.5万元,上期亏损127.9万元[117]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06亿元,同比下降16.71%[42]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33.84万元,同比增加1,085.92万元[4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10.0%至2.083亿元,上期为2.314亿元[11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6.2%至2001.5万元人民币(上期2712.9万元)[12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6.8%至2169.1万元人民币(上期2605.9万元)[125]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46.3%至109.0万元人民币(上期203.0万元)[124]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5.5%至362.2万元人民币(上期383.2万元)[125]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3050.68万元,同比增长14.44%[1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729.53万元,同比下降11.09%[12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9.66万元,同比增长446.3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上年同期的-1131.87万元改善至3919.66万元[1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同比下降7.4%至6.80亿元人民币(上期7.35亿元)[127]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6.2%至6.03亿元人民币(上期7.20亿元)[1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1.236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3300.18万元及取得子公司支付5061.06万元[1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1亿元,其中吸收投资1.9亿元,取得借款4.2亿元[1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41亿元,较期初增加399.34万元[130]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991.8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16.15万元显著改善[132][133]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223亿元,其中投资支付4000万元,取得子公司支付5061.06万元[133]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1亿元,偿还债务支付5亿元[133]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2.374亿元,较期初增加1604.13万元[13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422.57万元,增长173%[23]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374.52万元,增长292%[25] -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4255.92万元,增长33%[26]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734.91万元,增长663%[28] -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184.6万元,增长513%[30] - 总资产17.3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18%[8] - 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加31658.04万元,增长115.02%[37] - 所有者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33599.41万元,增长57.67%[38]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128.38亿元增长至期末173.93亿元,增幅35.5%[106][10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53亿元,较期初2.40亿元增长5.3%[105] - 应收账款从期初3.47亿元增至期末4.27亿元,增幅23.0%[105] - 存货由期初1.28亿元增至期末1.71亿元,增长33.2%[10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55亿元,较期初5.67亿元下降2.1%[106] - 资本公积从期初2.75亿元大幅增至期末5.92亿元,增幅115.1%[107][108] - 在建工程由期初0.92亿元增至期末1.27亿元,增长38.3%[106] - 其他应收款从期初0.12亿元激增至期末0.45亿元,增幅292.3%[105] - 预付款项由期初0.20亿元增至期末0.54亿元,增长173.0%[1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5.83亿元增至期末9.16亿元,增幅57.2%[108] 业务运营表现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已建成投产,基本达到预期产能[14] - 聚羧酸减水剂用聚醚单体销量因主要供应商计划停产而同比下降[42] - 子公司产品销量及毛利率因管理优化实现较大幅度上升[42] -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总量出现一定幅度下滑[44] - 主要供应商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2016年7-9月计划停产检修近两个月[43] - 公司从大连北方化学等企业采购环氧乙烷以缓解供应影响[43] - 公司于2016年9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恒泽建材资产[44] - 四川恒泽建材成为全资子公司,加强产业链中下游布局[45] - 通过收购优化减水剂业务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45]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756.08万元[8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101.44万元[88] -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保持盈利状态[9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298.6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153.38万元[9]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42682.42万元[8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4609.56万元[88]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070.22万元[8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65.99万元[8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26%[88]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投资进度为83.20%[88]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8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79.56%[8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27287亿元[89] - 盘锦年产3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794.5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9] - 配套募集资金结余17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9月23日注销[89]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9日起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91]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6年8月5日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94] -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94] - 标的资产过户于2016年9月6日完成[94] - 新增股份于2016年9月29日上市[95]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股权[5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5]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确保商业机会优先给予公司[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所持股份自认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艳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52]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52] - 公司承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且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53]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3]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5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5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且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54] - 公司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54] - 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54] - 实际控制人声明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55] -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56] - 四川恒泽2016至2017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56] - 四川恒泽2016至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03亿元[56] - 四川恒泽2016至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56][57] - 四川恒泽2016至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57]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材料[57] - 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材料[57]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57] - 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57] - 所有承诺方截至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56][57] - 承诺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8] - 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58] - 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20%股票[58] - 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解锁交易对价25%股票[58] -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前若限售期到期承诺人不转让股份[59] - 未达到业绩承诺或资产减值时承诺人不得转让股份[59] - 承诺人因分配股票股利等衍生股份同样遵守锁定约定[59] - 承诺人违反承诺需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损失[59] - 标的资产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59] - 四川恒泽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59] -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因未履行承诺给科隆精化造成的损失[60][61][62] - 承诺人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61] - 承诺人避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进行[61] - 承诺人自2016年4月28日起未投资、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62] - 若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承诺人将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并自愿放弃业务竞争[62] - 承诺人如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62] -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遵守所有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60][61][62] - 所有承诺函自出具日(2016年4月28日)起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60][61][62] - 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80%[63] - 喀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20%[63]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于2016年2月25日决议注销[64] - 贾维龙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64]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类似四川恒泽于2016年4月1日决议注销[65] - 袁慧莉承诺交易完成后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65] - 刘瑛承诺严格遵守竞业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66] - 贺泽生承诺严格遵守竞业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67] - 薛彐英承诺严格遵守竞业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68]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因经营范围与四川恒泽类似,已于2016年3月20日启动注销程序[67] - 所有承诺人需在四川恒泽任职不少于五年[66][67][68] - 承诺人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四川恒泽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66][67][68] - 承诺人需将获得的潜在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66][67][68] -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66][67][68] - 承诺人在其他单位兼职需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66][67][68] - 竞业禁止承诺于2016年4月28日正式生效[66][67][68] -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69] -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70] -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并进入清算注销程序,承诺6个月内完成注销手续[70]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情形[71]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71] - 配套融资认购方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72] - 认购方承诺若因信息问题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公司股份[72] - 认购方承诺以现金全额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互负连带责任[72] - 配套融资认购方声明最近五年未受刑事处罚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72] - 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无分级收益结构化安排[73] - 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委托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杠杆融资或代持情形[73] - 资产管理方承诺在法律限制期内不转让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74] - 资产管理方承诺若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将承担赔偿责任[74] - 声明截至承诺出具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74] - 声明截至承诺出具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4] -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300万元人民币[76] - 邱宇和李传勇承诺认购资金来源不含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7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77] - 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转让所持股份[76]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所持股份[77] - 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7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离职需遵守18个月股份锁定期[77] - 银叶阶跃定增1号私募基金认购资金确认为合法自有资金[76] - 所有承诺方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75][76][7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8][79]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7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9] - 财务投资者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79]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80]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声明长期持有公司股票[80] - 所有承诺方截至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78][79][80]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81] - 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81]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82] - 离职后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