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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 - 2018 Q1 - 季度财报
庄园牧场庄园牧场(SZ:002910)2018-04-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645亿元,同比增长10.67%[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7%至1.645亿元[7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4%至1.199亿元,上期为1.076亿元[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3万元,同比下降1.43%[8] - 净利润同比下降1.4%至1773万元,上期为1799万元[78]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3.9%至1752万元,上期为1538万元[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27.27%[8] - 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同比下降27.3%[79]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45.2%至1603万元,上期为1104万元[81]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00%至10.00%[60] - 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3,811.89万元至4,151.57万元[60] - 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4.15万元[6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为2129万元,同比增长33.18%,主要因增加电商等新渠道建设[1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3.2%至2129万元,上期为1599万元[78]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12.1%至1.503亿元[77]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8%至1.105亿元,上期为0.979亿元[7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9.7%至379万元,上期为539万元[78] - 其他收益新增211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11万元[9]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4万元,同比下降147.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7.4%至-1193.77万元[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531亿元,同比增长3.6%[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13.7%至4036.93万元[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3.3%至1.6亿元[8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75.6%至6.81亿元[8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1.6%至1.79亿元[88][8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110.8%至3049.92万元[89]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5.3%至1.4亿元[89]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50%至1.4亿元[89]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同比下降101.7%至6.06亿元[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402亿元,同比增长45.68%,主要因兑付银行承兑汇票[15]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11.5%至6.061亿元[73] - 期末货币资金为681,273,922.36元[69] - 期初货币资金为747,642,372.75元[69] - 应收账款减少31.5%至1214万元[73] - 期末应收账款为25,082,995.87元[69] - 期初应收账款为24,403,065.85元[69] - 存货减少10.3%至2412万元[73] - 期末存货为62,790,932.85元[69] - 期初存货为71,078,079.91元[69] - 预付款项增长1037%至1281万元[73] - 固定资产增长5.8%至6.622亿元[70] - 在建工程增长1.4%至4104万元[70] - 未分配利润增长4.4%至4.172亿元[72] - 短期借款减少2.5%至3.96亿元[7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33,720,671.00元[62] - 总资产为17.67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02%[8] - 预收款项为804万元,较期初下降66.60%,主要因完成上期末预订单确认收入[15] - 应付票据降为0元,较期初下降100%,因到期支付银行承兑汇票[15]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及回购责任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监管认定后30日内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6][17][18] - 新股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17][18] - 公司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内容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19][20] - 购回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2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8][1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1] -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庄园投资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回购相关股东发售股份[49] - 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5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6] - 若招股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且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相关人员承诺支持回购决议[56] 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 - 马红富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股份总数的10%[23] - 马红富承诺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22] - 公司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确保控股地位锁定期为60个月[22] - 马红富承诺若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马红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和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21] - 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33] - 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年度末持股总数的10%[34] - 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34] - 甘肃福牛投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41] - 甘肃福牛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42] - 公司股东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年度末持股总数的10%[43] - 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43] - 甘肃财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0] - 上海容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0] - 华人创新公司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0] - 重庆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1] - 天津创东方富弘股权投资基金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1] -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1] - 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1] - 章健、胡开盛、郑嘉铭等个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2] - 太阳雨控股公司承诺自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发行人股份[53] - 王国福承诺自上市交易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53] - 王国福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53][54]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4] - 监事潘锦等承诺自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54] - 全体股东承诺所持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代持、质押、锁定等转让限制情形[55]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马红富承诺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且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2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并确保关联交易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26][27][28][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情况[3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不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给予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优先受让和生产权利[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若业务拓展产生竞争将以多种方式退出竞争[38] - 公司对关联新技术新产品享有优先受让和生产权[45] - 公司业务范围拓展时关联方承诺以多种方式避免竞争[46]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控制期间及失去控制后三年内持续有效[47] - 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有效承诺[44]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在2016年10月10日起长期履行规范关联交易的义务[29] - 公司关联方承诺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发生则必须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且有益于公司[40] - 关联方承诺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8] - 关联交易需按正常商业条件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8] - 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作出规范关联交易的长期承诺[48] 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三十六个月[1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自2016年10月1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履行稳定股价义务[3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相关承诺于2016年10月10日作出[16][18][19] - 所有承诺事项目前均处于履行中状态[16][18][19] - 马红富承诺履行公司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23] - 马红富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3] - 公司控股股东马红富承诺承担禁养区搬迁补偿不足部分的差额[3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3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员工社保公积金纠纷导致的补缴费用及罚款[3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富承诺自2017年3月1日起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义务[31] - 违反承诺方需承担公司及股东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47] - 全体股东于2016年9月30日承诺放弃包含利润保证权、优先购买权等特殊股东权利的对赌协议[55] 其他财务及运营事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