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16亿元,同比增长14.81%[1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81%至2.16亿元,其中化学药收入增长44.21%至7243.76万元[49][5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4.8%至2.16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8%至2.16亿元[1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1.31万元,同比下降27.2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93.96万元,同比下降32.1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1万元,同比下降27.28%[43] - 净利润同比下降27.3%至1551万元[17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下降27.27%[1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7.3%至0.08元[1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4%,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18]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30.4%至1688万元[170]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微增0.4%至1.59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39.7%至849万元[17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695万元,同比增长32.76%[45]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21.5%至2.01亿元,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2.8%至6695万元[170] - 销售费用为1.1亿元,同比增长15.08%[4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5.1%至1.10亿元[170] - 管理费用为1894万元,同比增长8.09%[4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1%至1894万元[170]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0.07%至828.79万元,系资本化一致性评价投入增加[47] - 所得税费用减少34.37%至179.44万元,对应税前利润下降28.08%[47]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4.4%至179万元[1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六种主导产品,其中四个主要品种2018年上半年合计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81%[35] - 公司米格列醇片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27] - 公司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该原料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30] - 醋氯芬酸原料药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份额[36] - 报告期内瓜蒌皮注射液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57.89%,毛利占比为56%[83] - 公司主要产品蒙脱石散已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82] - 心血管类产品毛利率下降12.54个百分点至66.81%,因营业成本上升57.60%[50] 各地区表现 - 东北大区收入同比激增117.55%至4921.77万元,成为增速最高地区[4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同比下降70.17%至40.33%[82] -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1.86万元[82] - 研发投入占比将较以往有所提高,一致性评价项目进入高投入阶段[82] - 公司面临药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市场风险,可能影响盈利能力[85] - 存在部分研发投入不能回收的风险,可能影响当期盈利水平[88] - 公司面临医药行业政策风险,包括两票制、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落实[83] - 公司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能对品牌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87] - 公司存在高速成长的管理风险,管理难度随规模扩张而增加[8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83.17%,主要系向供应商预付产品采购款及预付市场推广费用所致[32]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0,333,082.85元,较期初增长183.2%[161] - 其他应收款净额较期初增加23.78%,主要系因两票制销售模式变化影响支付了产品发货保证金[32]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05,906,886.85元,较期初增长23.8%[161]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新购买短期理财产品1.7亿元[32]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71,084,088.99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4,525.7%[162] - 货币资金占比下降12.82个百分点至8445.42万元,因理财产品余额增加7000万元[5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4,454,201.08元,较期初下降67.7%[161] - 短期借款占比上升3.75个百分点至4000万元,系新增银行借款[57] - 短期借款期末新增40,000,000.00元[162][163]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5,874,860.18元,较期初下降46.2%[16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1,040,398.78元,较期初增长35.5%[163]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78,202,039.79元,较期初增长2.4%[164]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9,627,122.72元,较期初下降72.7%[16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55,235,568.98元,较期初增长10.4%[16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0.80万元,同比下降159.69%[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159.69%至-2040.80万元,主要因支付产品保证金及预付款项增加[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40.8万元,同比下降159.7%[1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26.56%至-1.85亿元,含1.7亿元理财投资及1560万元资产购置[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85亿元,同比扩大26.6%[1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2.15万元,同比改善377.1%[1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3.6%至3.18亿元,销售商品收款同比下降20.8%至2.34亿元[1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146.6%至8375万元[17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3794.08万元,同比下降256.0%[180]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1.76亿元,同比扩大38.4%[181] - 投资支付现金1.8亿元,同比下降14.3%[181] 募集资金使用 - 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87.73万元,投资进度59.97%[42]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合计投入498.6万元[42] - 小容量注射剂项目报告期投入47.46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873.92万元人民币,进度仅2.95%[61] - 青稞茶项目报告期投入311.2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1897.73万元人民币,进度达60.28%[61] - 募集资金总额2.52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投入498.6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5553.83万元人民币[66][69] - 公司使用1.5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66] - 青稞茶项目因西藏冬季施工限制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完成[6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17年12月15日按时归还[70] - 截至报告期末未使用募集资金为199594792.87元人民币,其中150000000元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70] - 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594792.87元人民币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70]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全资子公司北京易明康元总资产2302977.7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负11965938.29元人民币[77][78] - 全资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总资产36333643.6元人民币,净资产14177643.6元人民币[79] - 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总资产229533770.67元人民币,净资产85099112.78元人民币[79] - 四川维奥制药营业收入57756442.58元人民币,净利润4969505.28元人民币[77] - 新设全资子公司成都易明康元总资产1999570元人民币,净资产1999070元人民币[80] - 北京易明康元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为负836721.69元人民币,净利润为负836721.69元人民币[77] - 北京易明海众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为负2651.29元人民币,净利润为负2651.29元人民币[7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62.55万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为65.57万元[22] - 其他收益中含62.55万元政府补贴,占利润总额3.61%[54] 抵押和借款 - 公司以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获得中国银行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58] - 公司以子公司维奥制药位于成都市的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获得成都银行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58] - 拉萨抵押资产原值2081.9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值1844.03万元人民币[58] - 成都抵押资产原值9752.1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值9185.83万元人民币[5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8972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30.59%[14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69.41%其中人民币普通股131685318股[14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731人[146] - 第一大股东高帆持股比例26.75%,持有50,744,682股普通股,其中27,3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6] - 第二大股东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79%,持有20,475,957股,报告期内减持1,890,000股[146] - 第三大股东周战持股比例7.57%,持有14,361,702股,其中5,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6] - 第四大股东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5%,持有8,444,681股[146] - 第五大股东尚磊持股比例4.34%,持有8,234,515股,报告期内减持743,000股,其中3,07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6] - 第六大股东金小平持股比例3.24%,持有6,140,574股,报告期内减持1,519,000股[146] - 第七大股东庞国强持股比例3.03%,持有5,744,681股,其中66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46] - 第八大股东嘉兴天星海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51%,持有4,760,000股,报告期内减持3,603,681股[146]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合计持股74,680,852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54]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93]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3]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9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战、庞国强、许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股份[9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94] - 监事彭辉承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95] - 监事李前进承诺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进行股份减持[96]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若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93][94][95][96]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均处于严格履行状态[93][94][95][96] -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西藏易家团及西藏易水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6] - 华金天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6] - 高帆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0%[96] - 尚磊及周战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0%[97] - 高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6] - 尚磊及周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7] - 高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96] - 尚磊及周战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97] - 高帆若违反减持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96] - 尚磊及周战若违反减持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97] - 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98]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0%[98]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 -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持股低于5%时需继续遵守承诺6个月[99]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99]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98][99] - 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98][99] - 被行政处罚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98][99]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98][99] - 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98][9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6]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回购全部新股[10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06] -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承诺文件虚假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07] - 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文件虚假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7]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不侵占公司利益[10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10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07] - 相关承诺均于2016年11月21日作出且长期有效[106][107] 分红和股东回报政策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100] - 重大资金支出同时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利润分配的80%[100][10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利润分配的40%[100][10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利润分配的20%[101] - 上市后三年中每年现金分红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01] - 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1138.32万元[184] -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1138.32万元[190] - 母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1138.32万元[194] 股价稳定措施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为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102] - 满足股价稳定条件时公司需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方案[102]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顺序中优先采用发行人回购股份方式[102] - 股份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102] - 公司股份回购单次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03] - 公司股份回购年度总资金上限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上限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104]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总资金上限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10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上限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105] - 董事及高管年度增持总资金上限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105] - 未实施稳价措施时公司需以不超过上年归母净利润20%的单次标准向股东现金分红[105] - 未实施稳价措施时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上限为上年归母净利润的50%[105] - 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3]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4][105]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子公司维奥制药2018年6月
易明医药(002826)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