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4.519亿元,同比增长30.2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5.85万元,同比增长10.65%[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股,同比增长2.7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36.03万元,同比增长0.22%[18]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45,192.25万元,同比增长30.2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5.85万元,同比增长10.65%[38] - 公司2016年总营业收入为4.519亿元,同比增长30.24%[52]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477.71万元,第二季度增长至1.44亿元,环比增长163.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477.14万元,第二季度大幅增至1980.61万元,环比增长315.1%[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化学药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3.18%至4873万元[55][59] - 原料药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6.20%至607万元[5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27%至2.151亿元[6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6.04%至4017.91万元[67]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323.37%至485.55万元[67]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下降31.66%至378.72万元[6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瓜蒌皮注射液和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合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75%[34] - 米格列醇片在国内市场份额连续三年保持50%以上[34] - 公司主导产品米格列醇片在国内市场份额连续三年超50%[27] - 心血管类产品收入2.823亿元,占营收62.46%,同比增长41.26%[54][55] - 中药产品收入2.926亿元,占营收64.75%,同比增长31.90%[54][55] - 心血管类产品毛利率77.26%,同比增长1.64个百分点[55] - 中药销售量同比下降18.45%至731万盒[56] - 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9.68%[118] - 瓜蒌皮注射液毛利占比为65.66%[118] - 公司合作产品包括瓜蒌皮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全国经销品种[30] - 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拥有药品生产注册批件21项,报告期内出售1项[29] 各地区表现 - 中南大区收入同比增长130.27%至9452万元[54][55] - 西南大区收入同比下降14.98%至7939万元[54][5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17.9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92.58%[18] -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由负转正,从2015年的-2969.12万元转为正5717.94万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1392.23万元,第二季度转正至4688.49万元[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292.58%至5717.94万元[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249.21%至2.762亿元[7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激增24898.34%至2.432亿元[7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余额28,132.19万元,较期初3,814.74万元增长637.46%[32] - 应收票据余额1,365.08万元,较期初218.92万元增长523.55%[32] - 应收账款余额7,884.53万元,较期初5,055.84万元增长55.95%[32] - 预付账款余额2,129.8万元,较期初4,680.52万元下降54.5%[32] - 在建工程余额195.62万元,较期初43.66万元增长348.08%[32] - 货币资金从2015年末的38,147,383.17元增至2016年末的281,321,873.11元,占总资产比例从9.59%升至43.52%,增长33.93个百分点,主要因首发募集资金到位[80] - 应收账款从2015年末的50,558,418.37元增至2016年末的78,845,334.61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12.71%微降至12.20%,下降0.51个百分点[80] - 存货从2015年末的46,538,206.17元降至2016年末的36,676,748.32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1.70%降至5.67%,下降6.03个百分点,因库存调整至合理标准[80] - 固定资产从2015年末的134,967,159.68元微增至2016年末的137,856,575.14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33.94%降至21.33%,下降12.61个百分点[80] - 长期借款从2015年末的40,000,000.00元降至2016年末的0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06%降至0%,下降10.06个百分点,因公司提前偿还[80]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全资子公司易明康元总资产1,911,987.97元,净资产为负10,004,991.78元[97][98] - 全资子公司易明海众总资产30,017,477.77元,净资产8,101,477.77元,营业收入0元[97][98] - 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总资产195,163,962.75元,净资产63,879,239.71元,营业收入65,989,953.89元[97][99] - 维奥制药营业利润3,307,740.00元,净利润2,787,086.94元[97] - 易明康元营业利润为负2,460,267.32元,净利润为负2,457,804.53元[97] - 易明海众营业利润为负221,196.47元,净利润为负221,196.47元[9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44.81万元,主要包括翼首草种植等项目经费[22]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47.49万元,主要由于工厂迁址处置固定资产损失[22]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3.66万元[22] - 营业外收入1632.67万元占利润总额26.16%,主要为政府补贴[78]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1.12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94%[60][6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2.24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3.75%[63][64] - 最大供应商A采购额1.94亿元,占采购总额63.8%[6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成为重点发展领域具有显著优势的健康服务型企业[112] - 公司现有主导产品均处于成长期仍有较大市场空间[113] - 公司正在进行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以提升自产产品竞争力[110] - 公司将采用自主创新、引进和并购相结合的模式补充有影响力产品[116] 行业背景和市场趋势 -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超95%[101] - 国内医药工业收入增速预计在10%-11%之间[103] - 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产业规模近1/3[105] - 中药大健康产业突破1万亿元[105] - 中药工业总产值"十二五"时期增速达20%[105]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药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可能影响盈利能力[121] - 行业监管政策变动可能加剧市场竞争[120] - 公司需应对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122] - 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可能对品牌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123]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5]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383,2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56%[130] - 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22.71%[132] - 公司总股本为189,720,0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128][131] - 2015年及2014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净利润分别为50,029,904.38元和32,372,671.66元[130]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44] - 公司上市后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5,182.58万元[44] - 维奥制药生产线异地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123,976,570.74元,进度达100%[86] - 藏药生产基地药品库房累计投入1,396,000.00元,进度达77.56%[86] - 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251,825,800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89] - 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为4,980元,实际投入0元,进度为0.00%[9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92]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0,280,677.42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92]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为18,521,584.39元,较上年同期的44,311,568.67元下降58.20%[85] - 委托理财总金额3300万元[186]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金额3.66万元[186] - 委托理财年化收益率约1.11%[186]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186] - 委托理财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情况[187] 资产抵押和担保 - 公司以厂房原值15,819,281.38元和土地原值5,000,000.00元作为抵押,获得中国银行10,000,000元借款[82][83] - 公司为关联方维奥制药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182][183]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82][183]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182][18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84] 关联交易和租赁 - 公司租赁林芝市200亩土地用于种植藏药翼首草,年租金约14万元[179] - 公司租赁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地年租金518.4万元[179] - 公司租赁四川宝翔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场地年租金219.28万元[179] - 公司租赁周战名下北京办公场地年租金99万元[179] - 公司租赁周战名下另一北京办公场地年租金34.8万元[179] -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及重大担保事项[171][172][173][174][175][181] 合作协议和经销权 - 公司获得瓜蒌皮注射液经销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覆盖除上海、浙江、湖南、青海、西藏的中国境内区域[189] - 公司续签瓜蒌皮注射液区域经销权,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覆盖除上海、浙江、湖南、青海、西藏的中国境内区域[189] - 公司与援康药业签订瓜蒌皮原料独家供应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89] - 公司获得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全国总经销权,有效期自生产批件获取之日起12年[189] - 公司获得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全国总经销权,有效期自生产批件获取之日起20年[190]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期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37] - 控股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137] - 控股股东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离职后6-1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37]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7]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37] - 董事及高管周战等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13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7]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离职后6-1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37] - 董事及高管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7]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或行政处罚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37] - 监事彭辉股份限售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9] - 监事彭辉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9] - 监事彭辉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139] - 监事李前进间接持股限售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9] - 监事李前进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9] - 监事李前进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间接持股比例不超过50%[139] - 西藏易家集团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9] - 华金天马股份限售承诺:自易明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39]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139]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39] - 天星海容及嘉泽创投承诺自2016年12月9日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41] - 宋民宪及周宏伟承诺自2016年12月9日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41] - 高帆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0%[141] - 高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三个月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41] - 尚磊及周战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1] - 尚磊及周战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141] - 金小平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0%,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141] - 华金天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1] - 华金天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三个月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41] - 所有承诺人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141][143] - 嘉泽创投承诺易明药业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14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4] - 违反减持承诺则减持收益归易明药业所有[144] 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 - 公司承诺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将公开道歉并停止公开再融资[154] - 公司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54]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不得转让股份且暂不领取分红[154] - 控股股东因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入公司指定账户[156] - 董事及高管承诺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时主动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156] - 董事及高管因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公司账户[156] - 所有承诺于2016年11月21日作出且长期有效[154][156] - 承诺履行状态为严格履行[154][156] - 未出现承诺超期未履行情况[158]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151][152] - 公司承诺因招股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进行赔偿[150]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因招股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2] -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承诺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52] - 中介机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承诺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52] - 控股股东高帆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及侵占公司利益[15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54] 会计和审计 - 会计政策变更调增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165.13万元,调减管理费用同等金额[162] - 会计政策变更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40.15万元,调减管理费用同等金额[16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为50万元[16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4年[166] 其他重要事项 - 2016年公司捐赠扶贫资金10万元人民币[192] - 2016年公司资助贫困学生投入物资折款20万元人民币[192] - 2016年公司发布临时性公告32次[19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188]
易明医药(002826)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