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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 2017 Q1 - 季度财报
红墙股份红墙股份(SZ:002809)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23亿元,同比增长61.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2.87万元,同比增长35.1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5.87万元,同比增长16.77%[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04元/股,同比增长1.3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7%,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45%至1.23亿元[16] - 净利润同比增长35.11%至1762.87万元[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9.87%至9151.11万元[16]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下降1132.39%至-357.69万元[1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49.56万元,同比下降136.3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165.51%至7104.32万元[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92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38.27%至1.3亿元[16] - 预付账款激增182.91%至2273.16万元[16] - 在建工程暴增938.14%至608.59万元[16] - 总资产为10.2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9%[9] 政府补助与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43万元,主要来自惠州市及博罗县政府上市奖励资金[10] - 收到政府上市奖励资金560.16万元使营业外收入增长131.52%[1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770户[12] 股份减持承诺 - 刘连军股份限售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9]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00%[20] - 深圳市富海灿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限售期满后四十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股份[20] - 韩强承诺在何元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19]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状态[19][20]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前需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20] - 深圳市富海灿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期间需遵守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20] - 刘连军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 公司治理承诺 - 刘连军作为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原则[20] - 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签署关于同业竞争的长期承诺避免从事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0] - 董事及高管团队承诺不进行利益输送,严格控制职务消费,避免资产滥用[24] - 刘连军承诺无条件补缴公司及其子公司IPO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4] 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21]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1]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后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措施[21] - 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初至方案审议日期间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15%[22] - 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票作为股价稳定措施[21] - 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稳定股价[21] - 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酬、暂停股权激励提升业绩[2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需启动实施[21] - 控股股东及高管在方案实施期间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2] - 新聘任董事监事高管需签署承诺书履行稳定股价责任[22] 信息披露与赔偿责任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3]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依法赔偿[23] - 实际控制人刘连军承诺敦促公司制定并执行新股回购计划[23] - 刘连军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依法赔偿[23] - 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依法赔偿[24] - 公司承诺推动薪酬制度与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同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4] 承诺履行状态 - 所有承诺均于2016年8月23日作出且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3][24] - 承诺履行情况为"是",无超期未履行事项[25] 业绩预告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00%至50.00%[26]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3412.75万元至5119.12万元[26]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2.75万元[26] - 业绩增长原因包括主营业务销量增长导致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26] - 水泥经销业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6]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及财政补贴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6] 公司合规性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8]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