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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002769) - 2017 Q3 - 季度财报
普路通普路通(SZ:002769)2017-10-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769,982,531.44元,同比增长69.3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994,011,296.85元,同比增长55.42%[8] - 营业收入为39.9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24亿元,增幅55.42%[1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14,401.80元,同比增长30.1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823,626.01元,同比下降4.3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股,同比下降4.7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6%,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9210.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63.57万元,增幅167.23%[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为5361.9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94亿元,降幅84.55%[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558,917.22元,同比变化358.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09亿元,降幅358.29%[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5亿元,降幅19116.85%[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92亿元,增幅1100.84%[18]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75亿元,较年初增长206.19百万元,增幅298.57%[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3.52亿元,较年初增长506.68百万元,增幅59.97%[16]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37亿元,较年初增长109.40百万元,增幅397.59%[1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25亿元,较年初增长125.00百万元,增幅37250.72%[16] - 总资产为9,811,813,748.46元,同比下降35.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1,828,608.93元,同比增长12.09%[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5,581,346.70元[9] 股权激励与股份变动 - 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74,982股,占总股本0.02%[21] - 回购注销190,162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从376,703,770股减至376,513,608股[2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解锁[24] - 完成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股份回购注销[24][25] - 第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解锁[24][25] 投资与诉讼 - 认购中证信用增进股份5,000万股,出资额1.25亿元人民币[23] - 对乐视系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75,209,266.19元[22] - 2017年9月29日审议通过认购中证信用增进定向发行股份议案[25] 融资活动终止 - 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1][22] - 2017年6月19日审议通过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25] 股东及董监高股份锁定承诺 - 控股股东陈书智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7] - 陈书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8]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8] - 董事、监事及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28] - 控股股东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9] - 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0] - 股东张云、赵野、何帆、邹勇承诺若触发股价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 - 陈书智及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份锁定承诺有效期至2020年6月29日[32] -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书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3][3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5][36]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控制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34]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36] - 违反承诺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36] 股价稳定措施与承诺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37]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37]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40]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 -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20%[41]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在30日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38] -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董事会可终止回购股份[40]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9] 业绩指引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幅度为-25.00%至25.00%[43]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4,318万元至23,864万元[43]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91万元[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