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72亿元,同比增长9.53%[2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9万元,同比增长7.99%[21][30]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9.5%至2.72亿元人民币[116] - 净利润同比增长15.7%至1701.9万元人民币[1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0%至1810.9万元人民币[11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0.5%至0.21元[117] - 公司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19亿元[20] - 公司201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7.84万元[20] - 公司2016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20] - 公司2016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9%[20] - 主营业务收入为2.68亿元,同比增长9.57%,占总营收98.49%[3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121]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7,018,391.18元[130] - 公司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4,707,138.14元[133]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259.98万元[121] - 公司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247.31万元人民币[1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8%至2.15亿元人民币[116] - 销售费用为1416.16万元,同比增长14.98%[32] - 财务费用为567.15万元,同比下降11.16%[32] - 研发投入为499.02万元,同比下降17.92%[33]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7.0%至424.4万元人民币[11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印刷包装业务营业收入为2.678亿元,营业成本为2.134亿元,毛利率为20.33%[37] - 彩色包装纸盒产品营业收入为1.457亿元,同比增长22.24%,毛利率为22.24%[37] - 彩色包装箱产品营业收入为8979万元,同比增长19.41%,毛利率为19.41%[37] - 环保纸袋产品营业收入为1789万元,同比增长105.20%,毛利率为10.81%[37]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营业收入为1.525亿元,同比增长17.62%,毛利率为21.52%[37] - 华中地区营业收入为1491万元,同比增长24.06%,毛利率为22.14%[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00%至15.00%[54] -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2,635万元至3,000万元[54]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7万元[54]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子公司呼和浩特吉宏总资产1.206亿元,净利润687万元[52] - 参股公司滦县吉宏总资产5152万元,净利润230万元[52] - 参股公司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总资产5039万元,净亏损410万元[5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6.48亿元,较期初增长5.79%[2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4亿元,较期初增长7.09%[21][29]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6.4%至5.30亿元人民币[112][113]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3.9%至1.20亿元人民币[112] - 固定资产同比下降3.7%至1.50亿元人民币[112]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16.5%至8883.7万元人民币[113]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9,731,279.11元,较期初56,914,333.68元增长4.95%[10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55,057,541.21元,较期初143,940,612.15元增长7.72%[106] - 存货期末余额为60,744,704.16元,较期初64,081,095.64元下降5.21%[106] - 流动资产合计321,184,997.68元,较期初301,149,635.79元增长6.65%[106]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8,918,430.90元,较期初257,065,757.24元下降3.17%[10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1,970,000.00元,较期初150,337,000.00元增长1.09%[107]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87,953,170.90元,较期初82,098,710.46元增长7.13%[10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40,145,502.92元,较期初122,036,473.74元增长14.84%[109]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3,744,047.64元,较期初38,273,294.64元增长40.42%[111]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1,807,184.91元,较期初98,519,977.99元增长3.34%[111]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3,688,202.26元[131] - 公司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0,772,421.62元[132] - 公司股本保持87,000,000元不变[130][132] - 公司股本为8700万元人民币[136][138][140] - 公司资本公积为3496.34万元人民币[136][138]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1259.98万元人民币[136]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增加1259.98万元人民币[136] - 公司上期未分配利润增加551.31万元人民币[138] - 公司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18,109,029.18元[130]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89,995.51元[130]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642.49元[130] - 公司上期未分配利润增加16,768,480.77元[133] 现金流量 - 公司2016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6.78万元[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8.45万元,同比下降177.98%[21][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3.27万元,同比增加251.91%[3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11亿元[1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98.45万元[1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43.27万元[1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140.39万元[1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72.16万元[12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84.46万元[127]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65.14万元[128]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56.62万元[128]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质量信得过单位称号[4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3,069万元[7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049万元[7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1.14%[76]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5,000万元[76]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5,000万元[76] - 公司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方案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5][56]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及媒体质疑事项[60] - 庄浩、庄澍及厦门市永悦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80] - 厦门金润悦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80] - 公司承诺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80]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性,如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发股份[8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81] -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1] - 董事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81] - 董事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81]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个人股东减持总数不超过持有股本总额的5%[81]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个人股东减持总数不超过持有股本总额的10%[82] - 厦门市永悦投资锁定期满首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82] - 厦门市永悦投资锁定期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100%[82] - 厦门金润悦投资锁定期满首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82] - 厦门金润悦投资锁定期满第二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100%[82]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84]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8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87] -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88] - 公司上期对股东分配利润6,960,000元[133] - 公司上期对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96万元人民币[139] 股权和股东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7元[91] - 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16亿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8700万股(占总股本75%),无限售条件股份2900万股(占总股本25%)[91] - 控股股东庄浩持有公司股份3981.25万股,持股比例为45.76%[94] - 股东庄澍持有公司股份1531.25万股,持股比例为17.60%[94] - 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00万股,持股比例为17.24%[94] - 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75万股,持股比例为10.06%[94] -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2900万股A股[140] - 公司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7元人民币[140] - 公司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1.16亿元人民币[140] 重大交易和投资 - 厦门吉宏与远东国际租赁签订高宝五色带上光胶印机采购合同,交易价格1086万元[78] - 厦门吉宏与远东国际租赁签订双机组模切烫金机等设备采购合同,交易价格855万元[78] - 孝感吉宏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孝南区44,3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905万元[78] - 廊坊市吉宏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广阳产业聚集区28,5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1280万元[78] - 廊坊市吉宏与天津东方广厦钢结构签订瓦楞包装车间钢结构项目合同,交易价格585万元[78] - 廊坊市吉宏与廊坊市宏福建设工程签订瓦楞包装车间工程项目合同,交易价格2588万元[78] 会计政策和税务 - 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16年0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16年01-06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145]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46]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147]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48]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确认为商誉[1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投资[155] -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6]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158]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量[158]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161] - 1年以内(含1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00%[162] - 1-2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162] - 2-3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20.00%[162] - 3-4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40.00%[162] - 4-5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60.00%[162] - 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0%[162]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164] - 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一年内完成转让等条件[16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167]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按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现值差额确认损失[169][180]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20-30年 机器设备10年 交通运输工具5年 电子设备5年[172] - 固定资产残值率统一为5% 年折旧率范围3.17%-19%[172]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发生/借款费用发生/购建活动开始三个条件[175] - 非正常中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75] -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按实际利息减未动用资金收益确定[176] -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5项资本化条件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178] -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限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次月[174] - 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分摊期限需超过1年[183] - 无形资产减值按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182] - 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及其他短期薪酬[184]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185] - 辞退福利预期报告期后12个月完全支付按短期薪酬处理超过12个月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186]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187] - 预计负债确认需满足企业承担现时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三个条件[188] -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采取自取货形式以提货并取得收款凭证时间为准采用发货到对方指定地点方式以商品发至对方单位指定地点并验收取得收款凭证为准[189] - 提供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18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19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192] - 增值税税率为17%[1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或7%[198]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198] - 企业所得税税率存在15%、20%和25%三档[198] -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98] - 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198] -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98] - 公司2014至2016年度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99][200] - 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0] - 公司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435100077[200]
吉宏股份(002803) - 2016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