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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002789) - 2016 Q4 - 年度财报
建艺集团建艺集团(SZ:002789)2017-03-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1.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5.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8%[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8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56%[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4%,同比下降5.89%[1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3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20]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0.85万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20]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212,690.36万元,同比增长14.75%[41] - 公司2016年净利润8,225.23万元,同比增长3.38%[41] -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08元/股,同比下降17.56%[14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住宅装修业务装饰材料成本604,615,710.01元,同比增长37.84%[50] - 住宅装修业务人工成本246,962,588.00元,同比增长38.64%[5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4.37%至23,786,668.51元[5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4.06%至40,390,559.72元[57] - 研发投入金额为68,755,196.80元,同比增长16.36%,占营业收入的3.23%[6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装饰工程业务收入2,103,179,336.16元,占总收入98.88%,同比增长14.54%[44] - 住宅装修业务收入1,041,602,914.88元,同比增长34.40%[45] - 公共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占比49.91%,同比下降7.35%[81] - 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占比48.97%,同比上升7.15%[82] 各地区表现 - 东部地区收入494,318,070.02元,同比增长137.08%[45] - 南部地区收入655,996,341.25元,同比增长80.85%[4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8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147,534.94元,同比下降66.82%[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314.75万元,较2015年增长66.82%[8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9.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8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4.32%[16] - 公司负债余额增加65,413.09万元,增幅55.25%[41] - 应收账款较2015年增加19,112.18万元[41]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22,129.63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12,941,305,065.5%[31]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余额23,826.74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2,846.29%[31] - 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3,524.74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1,844.53%[31] - 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41,093.21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133.93%[31] - 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39,470.3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31.37%[31] - 预付款项期末账面余额4,983.71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87.22%[31] -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9,933.73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130.11%[32]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账面余额4,000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494.75%[32]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9.93%增至14.08%,金额为410,932,111.13元[63]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从31.08%增至42.32%,金额为1,235,000,000.00元[63]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从2015年末103,776.03万元增加至2016年末122,888.22万元[83] - 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至1.88次,2015年为2.00次[8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3.34元/股,同比增长38.24%[147]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1,460,118,413.0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68.65%[52][54]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1,164,512,636.12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4.75%[5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为1,083,086,544.74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3.13%[55][56] -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为564,286,032.6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2.89%[56] - 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68.65%[85] - 第一大客户恒大地产集团营业收入116,451.26万元,占总收入54.75%[85]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公司以自有资金2.89亿元人民币收购振业实业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66] - 公司以自有资金2.19亿元人民币增资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20%股权[66] - 报告期内重大股权投资总额达5.08亿元人民币[66] - 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建艺资本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1945775亿元认购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发行的1675.2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0%[140] - 公司收购福安仓储100%股权,其拥有建筑面积10787.99平方米的仓储物业楼[122] - 福安仓储2016年月租金为56.23元/平方米,2017年月租金将增至59.04元/平方米[12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18亿元人民币[69][70] - 截至2016年底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25亿元人民币[6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3亿元人民币[6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万元人民币[69][71] -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获得利息收入95.34万元人民币[71]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利息收入40.92万元人民币[71]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1.63亿元人民币[71] - 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累计投入4,464.78万元,投资进度25.29%[73] - 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投入金额0元,投资进度0.00%[73] - 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6万元,投资进度0.63%[7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18,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73]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万元[74]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270.05万元存放于专户[7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53元,总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7359亿元[15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7654255亿元,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同等金额[152] - 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970.4745万元[152]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人民币(含税)[5]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8,607,200.00元,占归母净利润10.46%[93]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8,201,200.00元,占归母净利润10.31%[93] - 2014年未进行现金分红[93] - 2016年每10股派息1.06元(含税),总股本基数81,200,000股[93] - 可供分配利润347,602,207.46元,现金分红占比100%[93] - 现金分红占2016年可分配利润比例10.03%[94]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元,实际分配利润820.12万元[132]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6年为588,401.03元,2015年为-900,000元,2014年为1,606,083.71元[21][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6年为3,023,952.6元,2015年为1,000,000元,2014年为2,000,000元[21]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9000万元,其中中信银行5000万元,民生银行4000万元[126] - 中信银行委托理财实际收益40.92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9%-3.3%[126] - 民生银行委托理财预期收益66.38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3.4%[12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为18000万元[127] 公司资质 - 公司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2日[137] - 公司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日[137] - 公司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日[137] 股东结构和持股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90万股增加至8120万股,增幅为33.33%[144][151] - 控股股东刘海云质押股份771.940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1%[148] - 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为67.59%,境内法人持股比例为7.41%[14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5%,共计2030万股[14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海云直接持股3672.5万股占比45.23%[160] - 刘海云通过建艺人、建艺仕间接持股3.1万股占比0.04%[160] - 刘海云合计持股3675.6万股占比45.27%[160] - 佛山市凯鼎长盛创业投资企业持股105万股占比1.29%[155] - 股东崔晓路持股100万股占比1.23%[155] - 深圳市领航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8.4万股占比0.97%[155] - 鼎信博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万股占比0.92%[155] - 北京中技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持股75万股占比0.92%[155] - 无限售条件股东陈基煜持有47.5万股流通股[155] - 无限售条件股东胡景持有45.5375万股流通股[155] - 董事长刘海云持股数量为36,725,000股,占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的83.4%[165] - 副董事长刘珊持股数量为2,000,000股,占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的4.5%[165] - 董事兼副总经理孙昀持股数量为3,800,000股,占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的8.6%[165]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合计为44,045,000股,期内无任何持股变动[165] - 独立董事刘晓一及丘运良报告期内持股数量均为0股[165] - 监事会主席陈景辉持股数量为500,000股,占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的1.1%[165] - 财务负责人温良茂持股数量为250,000股,占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总数的0.6%[165] 管理层和关键人员 - 高仲华于2016年4月1日被聘任为副总经理,并于2016年4月28日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166] - 赵纣瑜于2016年4月1日被聘任为副总经理[166] - 孙昀于2016年4月28日因工作调动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16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云在16家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包括深圳市建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均不领取报酬津贴[174][17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颜如珍在7家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包括深圳市建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均不领取报酬津贴[17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昀在4家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包括深圳飘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均不领取报酬津贴[175] -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在6家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包括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等,均领取报酬津贴[176] - 公司副总经理刘庆云于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北京业务负责人及工程总监[171][172]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仲华为注册会计师,曾任职普华永道及多家证券公司[172] - 公司副总经理赵纣瑜为高级室内建筑师,兼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客座副教授[172] - 公司副总经理田力为高级工程师及一级建造师,2005年加入公司[173] - 公司财务负责人温良茂为中级会计师,2003年加入并历任财务部主管职务[173] - 公司董事丘运良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并领取报酬津贴[17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52.92万元[179] - 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税前报酬为44.5万元[179] - 副董事长刘珊税前报酬为26.5万元[179] 员工情况 - 在职员工总数407人,其中母公司382人,主要子公司25人[180] - 员工专业构成中工程人员占比最高达233人(57.2%)[181] - 设计人员81人(19.9%),行政人员35人(8.6%)[18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166人(40.8%),大专学历170人(41.8%)[18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382人[180] - 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3人[180] -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79]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96][97]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96][97] - 公司承诺在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96][97] - 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承诺在事实确认后30日内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份[97] - 回购价格及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96][97] - 公司承诺对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赔偿[96][97] - 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3月27日起长期有效[96][97] - 所有承诺事项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96][97] - 控股股东刘海云承诺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至2019年3月11日[98] - 刘海云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直接持股数的10%[98][100] - 刘海云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股票发行价[98][100] - 股东刘珊等6人承诺股份锁定期36个月至2019年3月11日[98] - 孙昀等26名股东及机构承诺股份锁定期12个月至2017年3月13日[99] - 刘海云等9名高管承诺若股价破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0] - 刘海云等9名高管承诺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00] - 鼎信博成等5家投资机构承诺股份锁定期12个月至2017年3月13日[99] - 所有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对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承担赔偿责任[98] - 控股股东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98][100] - 持股5%以上股东孙昀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1] - 持股5%以上股东阎永平承诺限售期满后一年内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持股的70%[101] - 阎永平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上市前持股的95%[101] -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10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顺位义务人承诺以1000万至3000万元资金增持[103] - 公司作为第二顺位义务人承诺每十二个月内回购资金不超过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103] - 董事及高管作为第三顺位义务人承诺以不高于上年度薪酬总额增持[103] - 股价稳定措施停止条件为收盘价高于上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103] - 所有股价相关承诺有效期自2016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101][102][103] - 违反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101][102] - 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和资源[105] 审计和会计 - 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审计服务报酬为80万元[110]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连续7年审计服务[110]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108] -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107] - 审计委员会审议瑞华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200] - 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200] - 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200] - 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200] 关联交易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1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1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