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8624.52万元,同比增长16.47%[21] - 公司营业收入8624.5万元,同比增长16.5%[31] - 营业总收入为8624.52万元,同比增长16.5%[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07.44万元,同比扩大39.68%[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2058.08万元,同比扩大54.82%[21] - 净利润亏损1807.44万元,同比扩大39.6%[160] - 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同比下降12.50%[21] - 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同比恶化12.5%[1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3%,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21]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961.67万元,同比扩大119.5%[162] - 基本每股收益为负0.10元,较上年同期负0.06元下降66.7%[163] - 综合收益总额亏损1807万元[173]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亏损1961万元[181]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负8,937,562.52元[18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1066.57万元,占营业收入12.37%,同比增长33.74%[33][38] - 财务费用231.8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67.39%,主要因短期借款增加[33] - 营业总成本达1.06亿元,同比增长22.7%[158]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项)2095.20万元,同比增长3.3%[15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压机及整线装备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5.64%[31] - 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科技销售收入超去年全年,复合材料模板销售增长强劲[31] - 复合材料模板收入2502.29万元,同比增长984.97%[43] - 国外收入524.68万元,同比下降55.24%[43] - 毛利率24.15%,同比下降5.38个百分点[43] 各地区表现 - 国外收入524.68万元,同比下降55.24%[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5年1-9月经营业绩为亏损[69] - 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是项目未达收益的主要原因[63] - 2015年公司因宏观经济环境及客户资金紧张导致部分产品订单下滑[57] - 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导致产能未能充分发挥[57] - 全自动液压压砖机项目因客户推迟交货及订单下滑导致2015年未达预计收益[5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3.20万元,同比改善31.36%[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113.2万元,同比改善31.36%[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113.20万元,较上年同期负3078.86万元改善31.4%[1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7040.98万元,同比增长24.3%[1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724.63万元,较上年同期负1112.67万元扩大55.0%[1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656.21万元,较上年同期负2808.92万元实现扭亏[16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3997.16万元,较上年同期正4589.03万元由盈转亏[168]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331.37万元,较上年同期负3529.64万元改善90.6%[17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4亿元[52] -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98.94万元[52] - 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01亿元[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70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4.06%[52] - 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支出3.72亿元,投资进度为100.65%[52][55] - 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支出1.57亿元,投资进度为86.19%[5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1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52][55]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为3,098.94万元,累计投入21,525.67万元[57] - 超募资金节余4,326.73万元(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包括中信银行5,500万元、兴业银行1,800万元等[57] - 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终止,未投入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含利息收益866.02万元)变更用途[57] - 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65.25%[57] - 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导致原募投项目二区工程建设成本高于预期[57] - 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涉及金额32,624.97万元及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57] -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二区建设并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土地使用权预付款[58] - 公司变更326.2497百万元募集资金及43.2673百万元结余超募资金用途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8] - 已变更募集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65.25%[58] - 公司以102.58113472百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8] - 公司使用不超过30百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8] - 公司将30.98937154百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 - 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资金37,163.53万元,超出原计划36,951.7万元,投资进度达100.57%[61] - 该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70.96万元,但未达到预计收益[6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不超过36,951.7万元(含变更资金32,624.97万元和超募资金4,326.73万元)投资新复合材料项目[62] - 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母公司购买设备违反证券法,后以自有资金归还[62] - 公司于2012年6月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同年6月15日发布相关公告[62] - 福建证监局于2013年4月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指出募集资金使用违规[62] - 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完成违规资金的归还整改[62] - 201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64]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8.25百万元归还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59]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福建海源新材子公司总资产为416,390,273.77元,净资产为384,943,742.66元,营业收入为30,980,889.82元,营业利润为1,325,281.90元,净利润为875,717.99元[66] - 漯河子公司净资产为10,010,136.35元,营业利润为426,660.70元,净利润为426,660.70元[66] - 福建海源三维打印参股公司总资产为11,262,953.34元,净资产为7,903,304.00元,营业收入为440,978.72元,营业利润为-998,207.33元,净利润为-998,267.16元[67] - 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参股公司总资产为8,989,566.65元,净资产为1,685,769.83元,营业利润为-1,355,017.51元,净利润为-1,355,421.84元[67] - 公司向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增资至注册资本38,0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持有其100%股权[62] - 全资子公司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注销手续办理中[126] 关联交易 - 公司向福建海源三维打印高科技公司出租1000平方米厂房月租金为8千元人民币[87] - 该厂房租赁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11.00%[87] - 公司向海源三维打印公司采购设备交易金额为52.73万元人民币[87] - 设备采购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3.00%[87] - 公司向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公司出租500平方米办公楼月租金为4千元人民币[88] - 易安特办公楼租赁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6.00%[88] - 海源新材料向易安特公司销售复合材料模板产品交易金额为130.97万元人民币[88] - 材料模板销售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5.27%[88]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0.97万元人民币[8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及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90][91] 诉讼和合同纠纷 - 与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026.09万元人民币[78] - 洛阳龙羽案已计提预计负债2026.09万元人民币[78] - 洛阳龙羽案一审判决于2014年8月29日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78] - 公司已就洛阳龙羽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8] - 截至报告披露日河南省高院尚未对洛阳龙羽案作出二审判决[78] - 与东茂矿业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480万元人民币[80] - 东茂矿业案经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80] - 公司于2014年9月向连云港中院申请撤回对东茂矿业案的执行[80] - 东茂矿业案已于2015年1月执行完毕[80] - 东茂矿业案未形成预计负债[80]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7000万元[98]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746.75万元[98]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356.45万元[98] -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9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98] - 公司担保总额度合计17000万元[9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356.45万元[99]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39%[99] 股东和股权变动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总股本从160,000,000股增至200,000,000股[71] - 公司股份总数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00,000,000股[13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917,400股,比例由2.45%降为0%[13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3,917,400股,比例由97.55%升至100%[130] -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5股,总股本从1.6亿股增至2亿股,增加25%[131][133]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25%,影响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13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5,687名[135] - 第一大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557,100股,占比24.28%[135] - 第二大股东海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7,500,000股,占比18.75%[135] - 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7,500,000股普通股[135] - 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质押6,250,000股普通股[135] - 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使其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减少14,963,399股[137] - 前10名股东中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和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135][136]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138] - 股东海源实业质押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给平安银行福州分行[112] - 控股股东海诚投资与中信证券进行75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113] - 控股股东海诚投资于2015年7月28日解除750万股股票质押[113] - 2015年7月30日海诚投资重新质押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给中信证券[113] - 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将13,810,719股无限售流通股转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占公司股份总额8.63%[1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160,000,000股[191] - 海源实业转让32.3714%股份后持有公司3,000万元股份,占总股本25%[191] - 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股份后持有3,884.568万元股份,占总股本32.3714%[191] - 股东WINZONE LIMITED持股金额为人民币2,160,000.00元,占注册资本1.8000%[191] - 另一股东持股金额为1,003,920.00元,占注册资本0.8366%[191] - 公司2007年改制后注册资本为120,000,000元[190] - 海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3714%,对应股本68,845,680元[190]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0.34%,对应股本12,408,000元[190] 承诺履行 - 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100%持股的四家投资咨询公司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3] - 上述四家公司所持股票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3年12月24日及2015年2月12日解除锁定[103] - 承诺期满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为所持公司股份的25%[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控制期间其控制企业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103] - 控股股东承诺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海源实业无条件承担[103] - 福建海诚投资承诺与海源实业共同连带承担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103] - 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允许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分配利润[103] - 利润分配需满足盈利和现金流能支持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的条件[103] - 所有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情形[103] - 同业竞争相关承诺长期有效[103] - 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正常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105]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4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4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5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50.64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217.89万元[28]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信息于2015年7月20日更新[18] - 公司报告期内接待了多家机构调研,包括光大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广发基金等[74] -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68] - 公司承诺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10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及重大交易[100][101] - 公司终止与昆山永年签订的3D打印成形平台购销合同[108] - 公司终止与昆山永年共建的"海源-永年预应力钢丝缠绕压机研发中心"合作项目[110][111]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0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07] - 全资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支付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款11,042,134.8元,超出原合同金额4.894万元[121] - 海源新材料建筑施工合同总金额6,896万元,补充协议金额37,951,265元,累计支付工程款81,278,021元[122] - 海源新材料LFT-D生产线设备买卖合同已交付六条生产线,尚余四条待提供[124] - 公司终止2014年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1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5年6月26日获证监会受理[119] - 公司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104]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披露规定[196] - 公司营业周期确定为12个月[199] -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200]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含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漯河海源机械有限公司[194]
海源复材(002529)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