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神剑股份(002361) - 2014 Q4 - 年度财报
神剑股份神剑股份(SZ:002361)2015-03-1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2.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1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4.0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06%[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0%[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89.6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65%[23] - 营业收入124,958.47万元,同比增长27.1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4.06万元,同比增长36.06%[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189.67万元,同比增长47.65%[3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2.4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15%[47] - 公司整体毛利率为16.33%,同比增长2.40个百分点[47]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4.06万元[86] - 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7.82万元[8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10.4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60%[4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0.36%[40]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20.42%[4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聚酯树脂销售量97,777.14吨,同比增长28.89%[34] - 新戊二醇生产量2,815.725吨,同比增长4,163.02%[34] - 户外型树脂产品收入为9.8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74%[47] - 公司主导产品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报告期内贡献了几乎全部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74] - 全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戊二醇项目产能为一万吨[118] - 参股子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新戊二醇项目产能为三万吨[119] 各地区表现 - 国外市场收入为2.3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69%[4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预计“十三五”期间国内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10%,市场需求总量将达到90-100万吨[72] - 公司目标在“十二五”末实现聚酯树脂产销量世界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72] - 全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一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处于试生产阶段[68] - 参股子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三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69] - 2014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8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82]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定义为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8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7.5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494,310.59元,同比增长357.52%[44] 资产和债务结构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6.0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0.77%升至33.12%[49] - 短期借款减少至1.502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从17.31%降至8.22%[51] - 存货增加至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78%,主要因产销量增长增加备货[49] - 应收账款为4.02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22.05%[49] -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74]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全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8.6百万元,净资产为14.6百万元,营业收入为90.0百万元,营业亏损为5.7百万元,净亏损为3.3百万元[68] - 参股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7.6百万元,净资产为194.0百万元,营业收入为0.4百万元,营业亏损为3.0百万元,净亏损为2.2百万元[68]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公司以自有资金46.6852百万元收购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96.06%股权[69] - 公司以自有资金4,668.52万元收购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96.06%股权[119]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05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末尚未投入使用[62]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持有56,400,000股股份[112]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2,050,984股,总股本增至382,050,984股[123][12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88,768,984股,占比49.41%[12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93,282,000股,占比50.59%[123] -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8.63元/股[12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399户[1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志坚持股比例为29.52%,持股数量为112,800,000股[132][133] - 刘绍宏持股比例为3.77%,持股数量为14,400,000股[130] - 宝盈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3.09%,持股数量为11,819,235股[130] - 李保才持股比例为2.83%,持股数量为10,800,000股[130] - 王学良持股比例为2.74%,持股数量为10,450,000股[13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持股比例为2.73%,持股数量为10,428,736股[130] - 贾土岗持股比例为2.67%,持股数量为10,200,000股[130] - 民生加银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2.55%,持股数量为9,733,487股[130] - 王敏雪持股比例为2.37%,持股数量为9,050,000股[130] - 易方达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为2.09%,持股数量为7,995,365股[130] - 李保才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142][143] - 刘绍宏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143] - 吴德清持有公司股份322.4万股[146] - 罗譞未持有公司股份[144] - 童乃斌未持有公司股份[144] - 路国平未持有公司股份[145] - 万尚庆未持有公司股份[145] - 尹治国未持有公司股份[147] - 赵小龙未持有公司股份[147] 股权锁定承诺 - 控股股东刘志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1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3]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方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13] 分红历史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86]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2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5%[86] - 2012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2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54%[86] - 2012年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8亿股[84] 高管薪酬和员工结构 - 刘志坚从公司获得报酬总额49.15万元[15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总额为267.01万元[152] - 公司员工总数280人,其中生产人员占比最高达43.22%(121人)[157] - 科技人员占比32.14%(90人),管理人员占比14.64%(41人)[157] - 销售人员28人,占员工总数10.00%[157]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60人,占比21.43%[157] - 大专学历员工63人,占比22.50%[157] - 大专以下学历员工157人,占比56.07%[157]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报告期内8名高管因任期满离任(含4名独立董事)[153][154] - 核心技术团队及关键技术人员无变动[155] - 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文件[169] - 公司已建立33项内部治理制度,涵盖章程、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等核心领域[170][171] -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及证监会要求无差异,专项治理活动于2010年4月启动并完成自查[171][172] -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全部议案,包括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74] - 2014年两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多项制度修订议案[175] - 独立董事童乃斌、路国平、万尚庆本年度出席董事会11次,无连续缺席情况[176] - 独立董事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所提建议均被管理层采纳[177][1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行业特点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决策支持[179] - 审计委员会审议募集资金内部审核报告及内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17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董事及高管薪酬数据合理真实[180] - 公司2014年度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9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1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9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1090号)[194][199] -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199] 业务独立性和完整性 - 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183] -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股东单位兼职[184] - 公司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184] - 设立独立财务部门并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185] - 公司与自然人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182]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75,425,169.4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2.04%[3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629,588,294.5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2.97%[39]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80.58万元人民币[27] 审计和合规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42万元[1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0年[115]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2] - 报告期内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93]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4]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及出售[96][97]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0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担保情况[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