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6年营业收入为8.1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17]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813,397,059.56元,同比增长1.4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0.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6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98.1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1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三季度最高为18,021,913.01元,是第四季度的4.8倍[21] - 营业收入第四季度最高为240,647,341.89元,环比第三季度增长18.3%[21] - 利润总额为30,655,705.28元,同比减少50.41%[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503,908.19元,同比减少28.69%[3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03元/股,同比下降31.62%[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1%,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17] - 富顺光电科技营业利润7924.8万元净利润7276.9万元[74] - 四川雪莱特光电营业利润-626万元净利润-627.3万元[75] -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营业利润-2941.9万元净利润-2640.4万元[75] - 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实际业绩为7029.37万元,超出盈利预测6470万元[1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为77.23%,同比下降4.43个百分点[49] - 人工工资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为14.07%,同比上升4.60个百分点[49]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12.38%至10,305,204.39元,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58] - 研发投入金额47,528,900.4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84%,同比增长67.14%[59] - 资产减值损失达13,335,581.73元,占利润总额比例43.50%[64] - 营业外收入7,920,646.63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5.84%,主要来自政府补助[64] - 政府补助金额2016年为5,822,684.22元,较2015年8,504,321.00元下降31.5%[22] - LED户外照明系列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4.83%至1.391亿元,占成本比例23.74%[51] - LED显示系统系列总成本下降4.14%至5841.94万元,其中原材料成本下降5.94%至4464.71万元[52] - 智能包装设备系列成本大幅增长5.53%至3718.45万元,原材料成本增长4.68%至3160.68万元[52] - 充电设备及系统系列新增成本1079.89万元,全部为原材料成本[52] - 汽车照明系列总成本增长2.70%至6850.78万元,其中人工工资增长0.13%至494.77万元[51] - LED室内照明系列成本增长3.66%至1.148亿元,原材料成本增长3.47%至9625.06万元[51] - 其他业务成本下降4.59%至1537.53万元,主要因原材料成本减少2.77%[52] 各业务线表现 - 智能包装设备系列收入67,944,970.68元,同比增长535.28%[42] - 汽车照明系列收入102,063,309.09元,同比增长48.53%[42] - 充电桩设备及系统系列收入19,815,171.02元,同比增长100%[42] - 其他行业收入73,270,202.25元,同比增长156.28%[42] - 公司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营业收入为7.401亿元,同比下降4.26%,毛利率为26.82%,同比上升0.99个百分点[44] - 汽车照明系列产品收入为1.021亿元,同比增长48.53%,毛利率为32.88%,同比上升9.96个百分点[44] - LED室内照明系列收入为1.301亿元,同比增长12.74%,但毛利率下降6.89个百分点至11.73%[44] - 充电桩设备及系统系列收入为1981.52万元,同比增长100%,毛利率为45.50%[44] - 充电桩业务首年签订超3亿元订单[38] 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为2.934亿元,同比增长52.84%,毛利率为27.63%[44] 资产和现金流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2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11%[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负60,007,808.44元,第二季度转正为37,644,244.78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8.11%至3,732,184.74元[61][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47.31%至-63,608,158.09元[62][63] - 2016年末总资产为16.7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99%[17]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1%[17] - 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33.63%[29]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3.63%至456,990,992.22元,占总资产比例27.27%[66] - 预付账款比年初大幅增长149.23%[29] -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39.31%[30] -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62.74%[30] - 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111.24%[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激增177.01%[30]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53.20%至310,175,807.44元,占总资产比例18.51%[66] 生产和销售情况 - 公司生产量同比下降58.73%至4046.42万支/套,主要因产品结构调整[4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2.34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8.88%[5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总计234,888,870.04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8.88%[5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总计136,177,284.96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4.24%[5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并行发展光科技应用产业和消费电子产业双主业[80] - 公司以"光科技应用"为主体,发展"无人机及人工智能"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及动力系统"双翼[80] - 公司重点关注新能源、旅游文化、大健康等领域的股权投资机会[82] - LED照明行业存在产品同质化明显和竞争激烈的市场风险[84] - 无人机行业面临政策法规不完善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84] - 全球LED照明市场销售额约为300亿美元,中国通用照明市场份额约为1100亿元,其中LED照明市场约为450亿元[77] - LED照明领域中通用照明占据90%以上的份额[77] - 2016年全国公共充电桩从年初不到5万个增长到年底15万个,同比增长200%[79] - 至2020年全国需建成48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轨道交通充电需求[79] - 2017年力争新增充电桩80万个,其中专用桩70万个,公共桩10万个[79] 投资和并购活动 - 雪莱特大宇基金增资东莞中汇瑞德电子2,000万元[39] - 雪莱特产业基金1,500.50万元受让明师教育277,000股[39] - 公司与南京荣悦签署1.05亿元充电桩合同,已确认收入420万元[46] - 公司与嘉旅新能源签署2.10亿元充电桩合同,已确认收入430.5万元[46] - 公司新设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投资额5940万元持股比例99%[68] - 公司新设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投资额1800万元持股比例94.74%[68] - 报告期内重大股权投资总额7740万元[68] - 控股子公司曼塔智能以5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167] - 曼塔智能拟以50万美元在德国设立子公司[167] - 曼塔智能出资5.1万元人民币合资设立深圳曼普人工智能公司,持股51%[168] - 富顺光电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增资宇杰智能[169] - 富顺光电出资1080万元设立厦门顺来电软件科技有限公司[169] - 子公司益科光电投资50万元设立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169] - 广东雪莱特产业基金完成6000万元资金募集并备案[170] - 雪莱特大宇产业基金以2000万元增资东莞中汇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70] - 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万元人民币设立管理咨询公司[162] - 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162] - 公司认缴产业基金总规模的99%即5940万元人民币[163] - 公司以398万元人民币转让佛山雪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0%股权[163]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9.73元,募集资金总额1.2649亿元[163] - 扣除发行费用141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3亿元[163] - 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注销,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164] - 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4日至4月28日因筹划收购汽车电子资产停牌[160] - 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2日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161] 子公司和合并范围 - 公司合并范围新增6户主体,包括富顺达光电、富顺达软件等子公司[54]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共15户,包括富顺光电(100%持股)等[53] - 公司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6家子公司[127] - 四川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9%[127] -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127] - 佛山雪莱特汽车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127] - 广州市开林照明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127] - 深圳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0.13%[127]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富顺达光电、富顺达软件、雪莱特智能电子、雪莱特管理咨询及WINGSLAND TECHNOLOGY (USA) INC[128]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佛山益光[129] - 富顺光电科技总资产7.42亿元净资产4.49亿元营业收入4.22亿元[74] 关联交易和担保 - 与关联方佛山雪莱特汽车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379.68万元[137] -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33.11%[137] - 关联交易获批额度为2,900万元[137] - 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479.68万元[138] - 关联交易定价为市场公允价22.13元/支[137] - 关联交易可获得的市场参考价格为25.22元/支[137]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10,967.58万元[147][148]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0,967.58万元[147][148]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0.82%[148]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3,967.58万元[148]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22,000万元[147] - 报告期末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29,000万元[147] - 对富顺光电科技担保余额7,000万元(未实际发生)[147] - 对深圳曼塔智能科技单笔最大担保实际发生额2,967.58万元[14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49]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实际收益7万元(农业银行两笔合计)[151] - 公司2016年委托理财总金额为7451万元,已收回本金6851万元[152][153] - 委托理财总收益为15.77万元,已全部收回[152][153]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为0[154] - 公司未来仍有委托理财计划[154]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4]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503,908.19元[92]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1,009,845.08元,占净利润比例为27.18%[92] -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93] -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93] - 分配预案股本基数为366,994,836股[93] - 现金分红总额为11,009,845.08元[93] - 2016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629,143.34元[96] - 201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5,701,188.52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45.25%[92]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91] - 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2股[91] - 公司承诺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19]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9] - 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19] - 公司2010-2016年连续七年进行现金分红[157] 承诺和协议 - 富顺光电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在2017年收回比例承诺不低于80%[101] - 若2017年12月31日未完成应收账款承诺,陈建顺需以现金补足差额[102] - 2014年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40万元[102] - 2015年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450万元[102] - 2016年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6470万元[102] - 三年累计承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6460万元[102] - 累积实际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利润时差额小于10%需现金补偿[103] - 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已补偿金额[103] - 控股股东柴国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2016年3月9日前不减持股票[100] - 陈建顺等12名业绩承诺方对2014-2016年利润进行业绩承诺[102]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10%至20%时,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总对价-已补偿金额[104]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超过20%时,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累积承诺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承诺净利润总额×总对价÷发行价格[105] - 补偿期限届满时若标的资产减值率超过已补偿股份比例,需追加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总数[106] - 业绩承诺方支付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107] - 陈建顺等12名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自2015年3月9日起36个月内限售(至2018年3月9日)[108] - 部分投资者所持股份自2015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限售(至2016年3月9日)[108] - 王朝晖持有的1,887,537股股份自2015年3月9日起36个月内限售[108] - 王朝晖持有的2,059,203股股份自2015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限售[108] - 业绩承诺方承担同业竞争限制及关联交易规范承诺[109] - 补偿股份数量在上市公司实施送转股时需按(1+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107] - 柴国生承诺若发生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允原则定价并履行合法程序[111][112][113] - 柴国生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雪莱特及子公司资金或利润[111][114] - 陈建顺等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雪莱特构成竞争的业务[114][115] - 若现有业务与雪莱特产生竞争承诺方将停止经营或转让相关业务[115] - 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117] - 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17] - 股份限售承诺履行期限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9日[117] -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长期有效[118]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柴国生、王毅、冼树忠等人作出[117] - 股份限售承诺涉及柴国生、王毅等7人[117] - 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由柴国生、陈建顺等6人作出[118] - 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不减持所持股份[122] - 柴国生等主要股东承诺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121] 股权变动和股东结构 - 王朝晖解除限售
星光股份(002076)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