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4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1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7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1.37%[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7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7.62%[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339元/股,同比增长187.29%[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1142元/股,同比增长64.08%[7] -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2.14%[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1.11%[1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0.5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8.2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8.25%[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7.55%[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7.88%[1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13.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69%[7]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52.89%[15] - 商誉较年初增加5098.30%[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4619.57%[17]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并购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 - 设立杭州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25万元占25%股权[21] - 公司以1500万元增资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持股比例达51.000%[27] - 公司员工团队投资274.83万元获得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12.69%股权[28] - 公司合资设立佛山雪莱特汽车电子销售有限公司,认缴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200万元[26] - 公司合资设立惠州市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缴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250万元[29] -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划因标的资产估值存在分歧[30] 融资和资本运作 -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重点投入无人机业务发展[3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授予,新增股份已于8月14日上市[2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5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4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15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48] 股东和管理层承诺 - 控股股东柴国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毅承诺2014年11月25日至2016年3月9日期间不减持股票[36][37] - 陈建顺承诺若2017年应收账款收回未达80%将以现金补足差额[37][38] - 资产重组相关方于2014年9月11日承诺交易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5] - 柴国生等7人于2014年9月12日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5] - 陈建顺等26方于2014年9月12日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5][36] - 陈建顺等12名业绩承诺方认购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9] - 福建三禾等认购股份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9] - 王朝晖持有1,887,537股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9] - 王朝晖持有2,059,203股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9] - 陈建顺等承诺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并保证交易公允性[40][41] - 柴国生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平原则[42][43] - 所有承诺方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40][41][42][43] - 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41][43] - 若违反承诺需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41][42] - 各项承诺自2015年3月9日起生效并处于正常履行状态[39][40][41][42][43] - 主要股东及董事承诺自2015年3月9日起长期避免同业竞争业务[44][45] - 柴国生等股东承诺所持配套融资股份自2015年3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46] - 股东承诺若出现业务竞争将停止经营或转让相关业务予无关联第三方[44][45] - 柴国生等股东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长期避免同业竞争(2006年10月9日起)[46] - 陈建顺等14名股东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同业竞争避免承诺书[44] - 柴国生等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48] - 公司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9月19日至2016年3月18日)[48] 分红和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承诺在2012年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7] - 公司承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47] - 公司2012-2014年现金分红承诺已于2015年4月30日履行完毕[47]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自2015年2月12日起正常履行中[47] - 公司承诺在无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下优先保障现金分红[47] - 公司承诺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8]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富顺光电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应收账款净额承诺2017年收回比例不低于80%[37] - 业绩承诺201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540万元[38] - 业绩承诺201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450万元[38] - 业绩承诺201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6470万元[38] - 2014至2016年三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6460万元[38] 业绩指引和预测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80%至220%[50]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4832.58万元至5522.94万元[5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5.92万元[50] -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为富顺光电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50] 其他重要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10.64万元人民币[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2]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持有[51][52]
星光股份(002076)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