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5.93亿元,同比增长15.98%[19] - 营业收入为5.9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8%[43][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002.31万元,同比下降1126.46%[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2.31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126.46%[44] - 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同比下降135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4%,同比下降5.02个百分点[19] - 锌锭产品收入5.22亿元,占总收入88.13%,同比增长13.72%,但毛利率下降9.48个百分点至4.06%[51] - 铅精矿销售收入2730万元,同比增长68.96%,销量1739.812吨,单价15691.52元/吨[52] - 锗精矿销售收入2850.71万元,同比增长46.98%,销售单价6201.16元/公斤,同比上涨2067.04元/公斤[52] - 广东地区收入7670万元,同比增长163.78%,但毛利率下降6.02个百分点至11.13%[51]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有色金属冶炼,占比99.95%,金额为5.92亿元,同比增长15.96%[5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5.2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41%[43][46] - 管理费用为7495.5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07%,主要因计提大额废渣处置费[43][46] - 财务费用为512.02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3.08%,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46] - 资产减值损失为2725.3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7.54%,因锌价下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3] - 资产减值损失2725.3万元,占利润总额36.99%,主要因锌价下跌导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5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亿元,同比大幅改善166.5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51%[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0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97.55%[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0.46%[47] 业务线表现 - 公司采用"电-矿-冶"一体化生产模式,自有矿山和电站提供原料及电力供应[30] - 主要产品包括锌锭、电力、铅精矿、锗精矿、银精矿、镉锭及超精细锌粉[27] - 销售模式采用现货销售、点价销售和期货交割等直销方式[31] - 锌锭计划产量调减至51000吨,因环保整改导致生产线停产[41] - 2015年实施氧化锌粉脱氟氯技术改造工程,采用多膛炉生产工艺替代原有系统[36] - 资源综合利用厂年处理能力为13.95万吨浸出渣[36] 资产和资源 - 公司铅锌矿石储量总计123.54万金属吨,其中向荣矿业和德荣矿业分别为36.37万和41.20万金属吨,宏泰矿业为45.97万金属吨[32] - 水力发电装机总量达20.125万千瓦,包括自备电站6万千瓦及参股老渡口电站4.125万千瓦(持股37%)和老江底电站10万千瓦(持股33%)[33]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69.24%,主要因零星技改项目增加[34] - 公司投资参股水电站累计出资额达8,320万元,其中老渡口电站投资1,850万元,老江底电站投资3,300万元及增资1,320万元[33] - 老渡口电站减资至8,750万元,公司收回出资对价款462.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4469101757亿元[69]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6172.74万元[6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44691亿元[67] - 公司收购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4.5009亿元[69] - 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使用募集资金1.533847亿元[69] -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412163亿元[69] -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10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 - 收购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5,009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达100%[70] - 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承诺投资总额为15,338.47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达100%[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4,121.63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达100%[70] - 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085.36万元人民币[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5,087.38万元人民币[7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2月12日归还[71] - 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节余募集资金5,087.38万元人民币(不含利息收入净额20.59万元)[71] - 节余募集资金5,087.38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3月14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销户手续[7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694.15万元人民币,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71]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公司对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投资额为500万元[61] - 公司持有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10%股权[61] - 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62] - 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17.99万元[81] - 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3295.16万元[81] - 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2.65万元[81] - 云南高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41.66万元[81] - 永善县金沙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85.43万元[81] - 云南省罗平县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340.07万元[81] - 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40.69万元[81] - 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29.53万元[81] - 公司持股37%的云南省罗平县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减至8750万元,调减1250万元,公司收回减资对价款462.5万元[8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8年1-9月预计净利润亏损范围为-15000万元至-12000万元,而2017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2.78万元[84] - 锌锭价格持续下跌及原料采购加工费下降导致锌锭毛利率大幅下降[85] - 环境整改导致含铅废渣外运处置产生大额处置费,同时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增加亏损[85] - 锌冶炼停产整改导致锌氧粉和亚硫酸锌外销造成亏损大幅增加[85] - 预期锌锭价格下跌致使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85] - 公司面临原料风险,锌精矿供应紧张且部分依赖进口,原材料价格上涨可能影响盈利[87] - 水电站发电量受气候和季节影响,枯水期需外购电力导致生产成本上升[87][88] - 环保整改涉及项目较多,预计产生较大整改支出,可能影响资金链安全[89]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可能因触及生态安全或生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而面临退市风险[89]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购买硫酸金额331.4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单价342.73元/吨[137] - 公司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参与关联交易,获批交易额度850万元[137] - 向控股股东购买蒸汽,价格为139.83元/吨,关联交易占比100.00%[138] - 向控股股东购买生产用水,价格为2.24元/方,关联交易占比100.00%[139] - 向控股股东支付加工费,价格为47.07元/吨,关联交易占比100.00%[140] - 向控股股东销售二氧化硫,价格为54.14元/吨,关联交易占比100.00%[141] - 公司报告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54.62万元[143]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600万元[152]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960万元[152] - 公司对合营企业兴义黄泥河发电提供担保[152] - 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152] - 担保期限为16年[152]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0元[153]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0元[15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6,600万元[15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3,960万元[153]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30%[153]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4] 环保与安全 - 公司因环境隐患问题被人民日报及生态环境部等媒体报道[127] - 公司因环境问题被央视财经频道和新闻频道连续报道[127]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28] - 公司因6项环保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128] - 公司多名董事及高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28] - 公司因环境隐患问题自2018年6月21日起停产整改,预计2018年9月15日前恢复生产[130]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6月21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3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于2018年7月3日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129] - 公司2016-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披露存在数据错误,被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32] - 公司2018年7月19日收到云南省证监局环保问询函,要求说明停产整治情况[133][134] - 公司铅锌冶炼生产线因环保污染被要求停产整治[134] - 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2.41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182.017吨[159] - 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5.65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100.97吨[159] - 公司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0.24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37.553吨[159] - 公司铅及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1512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1.5718吨[159] - 公司汞及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008878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0.01488吨[159] - 罗平县天俊实业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1.69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14.766吨[159] - 罗平县天俊实业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14.64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42.402吨[159] - 罗平县天俊实业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8.08吨,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12.744吨[159] - 公司配套建设日处理24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和日处理2000立方米深度处理站[161] - 罗平县天俊实业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已于2018年7月7日拆除[161] - 公司尾矿库设计总坝高58米,有效库容373.47万立方米,已堆存尾矿约6.5万立方米,剩余库容服务年限约13.2年[166] - 公司尾矿库等级为四等,并完善截洪沟建设、雨污分流及渗沥液收集工程[166] - 选矿厂生产废水实现闭路循环零排放,亏水补给利用矿山井下涌水和雨水[167] - 公司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球磨机100dB(A)、破碎机96dB(A)、皮带输送机85dB(A)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吸声措施[168] - 公司铅锌原矿洗选技改项目于2015年12月获安顺市环保局批复(安环书审〔2015〕8号)[171] - 尾矿库安全设施于2014年获安顺市安监局竣工验收批复(安市安监管复[2014]1号)[171] - 尾矿库环保设施于2015年获安顺市环保局竣工验收批复(安环验[2015]8号)[171] - 公司2018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贵州中科检测)对废水及周边环境进行自行检测[184] - 公司持有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Y5303240127),2018年2月取得[186] - 公司持有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530324000000199C0062Y),有效期三年并完成年检换证[186] - 与马龙鹏泉环保签订含铅废渣处理合同,交易价格1,502万元[155] - 与永仁共创锌业签订含铅废渣处理合同,交易价格未披露[156] - 与建水正业矿冶签订含铅废渣处理合同,交易价格未披露[156] 承诺与协议 - 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承诺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4]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保证罗平锌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94]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合法持有向荣矿业和德荣矿业股权且未设置质押等第三方权利[95]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所持向荣矿业和德荣矿业股权不存在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95]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若其控制的其他矿业公司铅锌矿达到开采条件,产品优先委托罗平锌电代理销售[95]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若出售其控制的矿业公司股权,罗平锌电享有优先购买权[96]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最近五年未受重大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民事诉讼[96]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公司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97]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为纳入交易资产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办理产权证书并承担相关费用[97] - 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关联交易程序合规[97]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直接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超过5%的前提下,若其控制的其他矿业公司铅锌矿达到开采条件,将在投入生产后12个月内向独立第三方或公司出售该等矿业公司股权[98][99][100][101][102] - 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对矿业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98][100][101][102] - 股东承诺不会新增与公司在水力发电、铅锌等有色金属开采、锌冶炼及延伸产品生产销售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99][100][101][102] - 承诺方若违反承诺将承担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99][100][101][102] - 相关同业竞争承诺于2013年9月16日作出且为长期性承诺[98][99][100][102] - 芦茅林铅锌矿2016年产量承诺为40万吨[103] - 芦茅林铅锌矿2017年产量承诺为50万吨[103] - 芦茅林铅锌矿2016年扣非净利润预测为4794.71万元[104] - 芦茅林铅锌矿2017年扣非净利润预测为5402.78万元[104] - 若实际产量低于承诺值需按公式进行现金补偿[104]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净利润预测值与产量差额比例[104] - 公司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并承担法律责任[105]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06] - 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需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07] - 承诺有效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107] - 宏泰矿业2015至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80.78万元、4145.02万元和5308.52万元,三年承诺利润总额10034.32万元[109][110] - 若宏泰矿业三年实际利润总额未达承诺,差额部分需以现金方式补偿[110] - 若标的股权期末评估值扣除影响因素后低于转让价格且差额大于已补偿金额,需另行现金补偿[111] - 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旗下其他铅锌矿投产需在12个月内出售[111][112]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宏泰矿业100%股权[113][114][115][116][117] - 宏泰矿业原采矿权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116] - 宏泰矿业拟办理年生产规模约45万吨的采矿权[115] - 公司承诺若需缴纳采矿权价款将负责承担一切费用[115] - 宏泰矿业原采矿权矿区面积为5.9309平方公里[116] - 公司承诺保障罗平锌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的独立性[114] - 公司承诺所持宏泰矿业100%股权无权属纠纷及质押[113] - 公司承诺协助宏泰矿业办理矿区新的采矿权证[116][117] - 公司确认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114][115] - 公司承诺承担宏泰矿业相关诉讼的一切损失和责任[117] - 宏泰矿业持有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4日[119] - 公司承诺承担宏泰矿业因环保违法导致的损失[119] - 厦门泛华集团对贵州泛华盈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
罗平锌电(002114) - 2018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