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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 - 2016 Q1 - 季度财报
新洋丰新洋丰(SZ:000902)2016-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6.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6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9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同比增长13.7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2%,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减少至5775.44万元,同比下降68.48%[19] - 财务费用为-98.35万元,同比下降111.24%[1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6.50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1.0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至1.65亿元,同比增长681.50%[2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68.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1.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0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68%[8]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至3.49亿元,较期初增长607.64%[17]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至5167.53万元,较期初下降87.78%,主因3亿元理财到期赎回[17] - 预收款项减少至4.57亿元,较期初下降47.65%[1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38.56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政府补助298.94万元[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221户,湖北洋丰集团持股47.03%为第一大股东[12] - 控股股东累计增持1972.32万股,总金额达5.6亿元[24] - 控股股东于2015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30] - 控股股东洋丰集团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38] - 财通基金等机构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37] - 洋丰集团和杨才学等45名自然人承诺认购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4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17日)[35] 业务扩张和投资 - 设立吉林新洋丰,投资4亿元建设80万吨复合肥项目[25] - 拟收购现代化农业企业51%股权,标的估值约10亿元[29] - 在湖北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8] - 公司于2016年1月设立全资孙公司吉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31] - 公司于2016年2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洋丰现代农业并购投资有限公司[31] - 公司于2016年3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1] - 公司于2016年3月拟收购现代化绿色生态农业高科技企业股权[3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预计2016年1-6月累计净利润区间为46,015.84万元至50,017.21万元,同比增长15%至25%[39] - 预计2016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区间为0.71元/股至0.77元/股,同比增长9.23%至18.46%[39] - 上年同期(2015年1-6月)累计净利润为40,013.77万元[39] - 上年同期(201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股[39] - 公司通过研发专用肥料及新型功能肥料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和毛利率提升[39] - 公司通过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创新促进产品销量增长[39] - 公司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39]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承诺将矿业资产在满足条件后12个月内注入上市公司[32][33] - 控股股东承诺所属矿业产品优先保障上市公司生产所需[32][3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仍在履行中[32]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对信息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32] - 控股股东洋丰集团承诺以现金补偿因土地租赁问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35] - 实际控制人杨才学承诺通过合法程序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2013年8月23日生效)[35] - 控股股东洋丰集团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行为[35] - 洋丰集团承诺将新洋丰矿业下属公司按"成熟一家注入一家"原则适时注入上市公司[35] - 实际控制人杨才学、杨才超承诺保持公司与鄂中化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与业务独立(2013年8月23日生效)[34] - 承诺人保证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条款及价格进行[34] - 承诺人违反承诺时将补偿上市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34] - 洋丰集团承诺在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34] - 承诺人承诺通过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4] - 中国恒天承诺若因人员安置产生债务纠纷问题将在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以现金全额赔偿经济损失[37] - 洋丰集团和杨才学承诺若中国恒天未履行赔偿责任将在10日内以现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7] - 中国恒天承诺若置出资产债务转移未获债权人同意将在10日内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损失[37] - 洋丰集团和杨才学承诺若中国恒天未履行债务转移责任将在10日内以现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6] - 中国恒天承诺承担置出资产截至2013年2月28日止对外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36] - 洋丰集团和杨才学承诺若担保责任未履行将在10日内以现金赔偿经济损失[36] - 公司确认不存在履行期届满前未完成的承诺(除长期有效承诺外)[38] - 中国恒天承诺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要求中国服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7]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证券投资[40]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衍生品投资[41] - 公司报告期内通过电话沟通方式接待个人投资者调研,未提供资料[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