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0.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0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累计30.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4%[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8.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45元/股,同比增长14.1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9%,同比增长0.42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增加2453万元,增长59.13%,因在建工程转固导致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25%[8] -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9.095亿元,增长130.28%,因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增加[18] - 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4063万元,增长137.46%,因业务量增加使增值税退税返还款增加[17]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6370万元,增长1300.00%,因下属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6860万元[1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785万元,增长1042.11%,因归还少数股东借款及中介费用增加[1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7.627亿元,下降31.74%,主要因公司加大固定资产投资[16] - 预付款项增加2327万元,增长122.34%,因下属新蓉环境公司新增预付设备款[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2.432亿元,增长485.92%,因预付工程款等长期资产款项增加[1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1.028亿元,增长2078.63%,因14兴蓉01公司债11亿元本金即将到期重分类[16] 投资和收益 - 投资收益减少492万元,下降99.31%,因上年同期有转贷利息收入导致对比基数较大[17] 业务和项目动态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成都市自来水六厂B厂资产暨关联交易[21] - 公司中标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嘉陵江水源供水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1] - 公司终止巴基斯坦拉合尔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 担保和承诺事项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不规范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25] - 兴蓉集团承诺对排水公司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的责任进行全额补偿[26]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管理及相关费用[26] - 兴蓉集团承诺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燃气担保的潜在偿债风险[28] - 自来水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兴蓉集团承诺以现金全额承担相关经济损失[29] - 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出资存在瑕疵兴蓉集团承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0] 公司治理和合规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兴蓉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履行中[22][23][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兴蓉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仍在履行中[22][23][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兴蓉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仍在履行中[22][23][24]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行非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披露[27] - 公司承诺及时澄清对股价可能产生误导性影响的公共媒体消息[27] - 公司承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28] - 公司承诺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实质影响[28] - 公司及控股股东部分承诺为长期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3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5] 控股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10%,持有12.57亿股[12]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自来水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兴蓉投资[29] 财务报告和公告 -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1] - 公司"14兴蓉01"2018年付息公告[21] 经营业绩和投资情况 - 公司预计2018年度经营业绩无亏损或大幅变动[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3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3] 投资者关系 - 公司2018年9月4日及9月6日接待机构实地调研[34]
兴蓉环境(000598) - 2018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