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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 - 2017 Q1 - 季度财报(更新)
兴蓉环境兴蓉环境(SZ:000598)2017-05-02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7.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下降12.50%[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下降12.5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9%,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0%[8] - 购建长期资产现金支出306,800,446.94元,同比减少37.63%[17] - 取得借款现金流入298,000,000元,同比减少35.22%[1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利息增加至4,010,160.01元,同比增长84.73%[16] - 其他应收款增至112,195,285.77元,同比增长45.11%[16] - 无形资产增至3,731,086,206.78元,同比增长38.13%[16] - 短期借款增至298,000,000元,同比增长170.91%[16] - 应付利息增至63,240,552.75元,同比增长72.23%[16] - 营业外收入降至16,918,457.37元,同比减少59.59%[16] 控股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26][27] - 兴蓉集团承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规范协议并按公允价格执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兴蓉集团承诺在作为控股股东期间,其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6] -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排水公司设立时的不规范行为导致损失,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7] -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导致排水公司遭受损失,将在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全额补偿[27] -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主管部门不再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费用,将自行承担维护管理及相关费用,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27] - 兴蓉集团承诺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的潜在偿债风险,承诺履行期限至2023年6月26日[27] - 兴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自来水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27] - 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全额承担自来水公司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政府贷款担保责任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28]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因自来水公司改制时未履行评估手续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赔偿责任[28]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18]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28] - 公司承诺及时澄清可能对股价产生误导性影响的公共媒体消息[28] - 公司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新的同业竞争或对关联交易产生实质影响[29] - 公司确认所有承诺均按时履行部分长期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29] 业务发展 - 公司中标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21] 财务与投资状况 - 总资产为171.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1.6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25%[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78,272户[12]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经营业绩不会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变动[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情况[31]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