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2.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7%[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6%[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同比增长4.3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35%,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572.19万元,增长31.16%,主要因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加税费上升[19] -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616.08万元,增长62.04%,主要因借款规模上升导致利息费用增加[19]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348.47万元,增长354.43%,主要因应收款项增加及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长[19]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总资产达137.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调整后增长13.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1.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调整后增长8.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5%[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00%至0元,因公司报告期内全部出售该资产[18] - 应收票据从0元增至600万元,增幅100%,因本期开展票据结算[18] - 其他应收款增长60.93%至4511万元,主要因代垫污泥处置费及保证金增加[18] - 存货增长64.92%至1.9亿元,主要因已开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增加[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新增6118万元,因部分应收巴中BT项目款将于年内到期[18]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97.96%至28万元,因期初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本期已抵扣[18] - 长期应收款增长52.79%至1.29亿元,因应收巴中BT项目款增加[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激增339.52%至3.18亿元,主要因在建项目预付土地及设备款[18] - 应交税费增长193.96%至1.2亿元,因计提企业所得税暂未缴纳及应交增值税增加[18] - 少数股东权益增长71.70%至6505万元,主要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所致[18]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222.69万元人民币[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5930.18万元人民币[1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2007.20万元,下降785.07%,主要因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19] -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580.65万元,增长7501.54%,主要因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19]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588.42万元,增长51.56%,主要因排水公司污水处理二厂的过渡期运营净收益[19] - 公司报告期证券投资实现收益7681.7万元[37] 现金流量活动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49亿元,增长55.66%,主要因在建工程投入同比增加[1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3.70亿元,主要因发行短期融资券及取得各类贷款[2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49亿元,增长288.27%,主要因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及短期融资券[20] 投资和业务拓展 - 国开发展基金对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筹集3.48亿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建设[23][25] - 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获董事会通过[23] - 设立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23] - 设立成都兴蓉兴天环保节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23] - 与四川绿山生物科技和绿山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23] - 与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23] - 与PPP项目中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23] - 2015年超短期融资券(第一期)发行完成[25] - 公司与日立合作收购沱源公司100%股权项目已履行完毕[3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0,792户[12]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增持公司股票140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由42.05%升至42.097%[22]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24] - 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24] - 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36] - 公司持有友利控股股票初始投资成本113.43万元[37] - 公司持有高新发展股票初始投资成本110万元[37]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9] 承诺和合规事项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后三年内向再生能源公司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9] - 兴蓉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7] - 兴蓉集团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价格公允[28] - 兴蓉集团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违规提供担保[27] - 兴蓉集团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资产产权及评估问题的承诺仍在履行中[29] - 兴蓉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承诺长期有效[27][29] - 兴蓉投资对再生能源公司的投资承诺已于2015年5月18日履行完毕[28]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承担排水公司因不规范设立行为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30] - 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承诺承担排水公司因部分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的任何损失[30]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管理及相关费用[31]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规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所有重大信息[31] - 公司承诺及时澄清任何可能对股价产生误导性影响的公共消息[32] - 公司承诺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股票[32] - 公司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实质影响[32]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自来水公司对成都燃气担保可能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33] - 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出资瑕疵导致的任何损失[3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3]
兴蓉环境(000598) - 2015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