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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000504) - 2018 Q1 - 季度财报
南华生物南华生物(SZ:000504)2018-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1709.69万元,同比增长486.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57万元,同比下降48.36%[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33元/股,同比下降48.4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58%,同比上升138.84个百分点[8]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6.45%至1709.69万元,主要由于新增子公司远泰生物收入贡献及孙公司城光节能BT项目结算[13] 现金流和经营支出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3.41万元,同比下降250.7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支出同比增长152.51%至1959.49万元,主要因孙公司及新增子公司采购增加[29]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08.73%至836.52万元,主要因人员扩充及新增子公司人力成本[30]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89.39%至305.64万元,主要因新增子公司销售费用及干细胞业务推广支出[16] 资产和负债相关变动 - 商誉同比增长148.71%至5758.30万元,主要因收购远泰生物和爱世普林产生[5] - 无形资产同比增长143.15%至1874.15万元,主要因远泰生物合并日公允价值调整[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88.83%至136.83万元,主要因远泰生物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53.85%至3000万元,主要因新增银行贷款[39] 重大资产重组与收购事项 - 支付远泰生物54%股权收购款5130万元完成重大资产重组[18] - 支付爱世普林51%股权收购款393万元完成工商变更[19]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惠州梵宇100%股权[31] - 拟收购惠州梵宇100%股权评估值为5958.14万元[32] -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购作价为5448.33万元[32] - 南华生物向惠州梵宇增资2156.26万元用于偿还债务[32] - 本次交易总现金支付金额为7604.59万元[32] - 增资后惠州梵宇注册资本变更为2376.26万元[3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341户[12] - 第一大股东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5.58%,持股数量为7970.17万股[12] - 交易对方易银沙合法持有远泰生物4%的股权[27] 承诺与协议履行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间为2010年07月06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22] - 根据湖南省政府安排,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调整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承诺由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22] -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避免与南华生物同业竞争,承诺时间为2017年12月02日,期限至2018年12月1日,正常履行中[23] -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有商业机会与南华生物业务竞争,优先让予南华生物,承诺时间为2017年12月02日,期限至2018年12月1日,正常履行中[23] -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信仰诚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时间为2017年12月02日,期限至2018年12月1日,正常履行中[23] - 湖南出版集团将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25] - 信仰诚富将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26] - 交易各方承诺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承担法律责任[24][25][26] - 交易各方确认所持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无质押查封或权利限制[25][26] - 交易各方承诺不存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行为[24][25][26] - 湖南出版集团承诺减少及规范与南华生物的关联交易[25] - 交易各方确认已履行标的股权的全额出资义务且出资来源合法[25][26] - 交易各方声明本次交易前与南华生物不存在关联关系[25][26] - 湖南出版集团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关联交易[25] - 交易各方确认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5][26] - 易银沙承诺所持远泰生物4%股权权属清晰且无任何权利限制[27] - 易银沙确认与南华生物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得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29] - 公司承诺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9] - 公司董监高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9] - 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履行期间为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1日[28][2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29] - 公司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29] - 公司董监高承诺不利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活动[29] - 惠州梵宇股权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31] - 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情形[30] - 承诺人黄少和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行为[30] - 承诺人黄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 - 惠州梵宇历史股权转让及增资已履行完毕法律义务[31] - 承诺人黄少和确保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挂钩[30] - 承诺人黄少和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30] - 承诺有效期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29日[30][31] - 所有相关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30][31]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履行期间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29日[32][3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维护股东权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33] - 承诺确保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33] - 公司保证重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33] - 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承诺不干预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34] 证券投资情况 - 证券投资期末账面价值总计1,236,492元,报告期亏损171,498元[36] - 北京文化股票投资期初持股70,700股(占比71.41%),期末账面价值829,311元,报告期亏损209,272元[36] - 苏宁易购股票投资期初持股23,300股(占比23.54%),期末账面价值327,831元,报告期收益41,474元[36] - 金信诺股票投资期初持股5,000股(占比5.05%),期末账面价值79,350元,报告期亏损3,700元[36] 其他重要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72.99万元[9]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7年2月21日终止[34]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衍生品投资[3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0] - 公司报告期未接待调研及采访活动[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