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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000403) - 2016 Q2 - 季度财报
派林生物派林生物(SZ:000403)2016-08-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5%[1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5%至2.82亿元[28] - 营业总收入为2.82亿元,同比增长10.6%[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9.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9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2.8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5%[18] - 公司营业利润为5286.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25%[26] - 净利润为3777万元,同比下降23.8%[1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29万元,同比下降20.9%[14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同比下降20.00%[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同比下降20.0%[1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1%,同比下降1.41个百分点[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20.63%至1.33亿元[28] - 销售费用大幅增长73.47%至581.79万元,主要因广东双林销售产品增加[28] - 营业总成本为2.30亿元,同比增长19.5%[147] - 营业成本为1.33亿元,同比增长20.6%[147] - 销售费用为582万元,同比增长73.5%[147] - 管理费用为6869万元,同比增长18.1%[147]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7.92%至977.6万元[2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97.5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42%[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29.42%至4797.51万元[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4%至4797.5万元[1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130.92%至-4315.83万元,因广东双林偿还银行贷款增加[28] - 现金及等价物净减少1789.73万元,同比下降186.47%[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94亿元,同比增长6.5%[15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2亿元,同比增长10.1%[15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55.3%至1.18亿元[155]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下降10.7%至3607.5万元[1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10.5%至4139.1万元[1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287万元 同比减少20%[1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85.7%至4000万元[15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47.6%至3374.1万元[15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1.6%至12.6万元[158] 业务线表现 - 血液制品毛利率52.65%,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31] - 广东双林生产投浆143.28吨,完成全年目标47.8%[29] - 取得三家新血浆站建站批复及一家采浆许可证,提升血浆资源占有率[32] - 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设多家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11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6年1-9月累计净利润无亏损或大幅变动[46] - 会计师事务所强调未决诉讼及债务重组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无影响[46] - 公司正与信达资产协商新的还款方案[58] - 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仍在进行中且需重新申请GMP认证[58] - 公司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于2016年6月8日公告延期[114] - 公司所持振兴电业65.216%股权的查封已部分解除,剩余查封正与债权人协商解封[109] - 公司对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110] 重大诉讼和或有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3.81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2] - 中银投资诉讼涉及借款本金429,937,000元及利息255,892,500元[47] - 山西振兴电业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限额200,000,000元[47] - 丰喜肥业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10,913,012.95元[49] -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诉讼和解支付9,000,000元免除担保责任[50][51] - 邹超达诉讼涉及标的金额3,224,424.72元(本金2,537,793.10元+利息686,631.62元)[52] - 一汽锡柴厂诉讼判决支付货款5,186,723.89元及利息993,711.00元[52] - 浦林成山轮胎诉讼涉及标的金额6,343,753.93元(本金4,497,253.36元+利息1,846,500.57元)[52] - 宜工机械相关诉讼导致公司股权冻结及资产查封[52] - 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1842.8万元,利息114.7万元[54] - 南昌齿轮锻造厂诉讼导致公司股权被冻结,金额限制为218.4万元[54] - 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备诉讼金额76.9万元,利息24.5万元按月息0.5%计算[54] - 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诉讼金额81.4万元,需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54] - 萍乡市方圆实业加工承揽合同金额45.3万元,利息22.8万元[54] - 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诉讼金额174.5万元[54] - 福建龙溪轴承诉讼金额33.0万元,利息17.2万元[54] -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总金额约1002.3万元(57人合计)[55][56] - 湖南唯康药业建筑合同纠纷计提预计负债200万元[55] -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企业借贷纠纷涉及借款本金750万元及利息198.6万元[55]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付信达资产借款本息合计386,979,840.85元[58] - 报告期内涉及重大诉讼案件金额11,050.28万元[66] - 2012年法院判决振兴集团需支付公司30,917,911.05元[66] - 同案法院判决振兴集团需支付公司79,584,845.53元[66] - 2016年8月公司与振兴集团签订酒店转让框架协议[66] - 公司需支付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货款人民币518.67万元及利息[67] - 案件受理费为439,724元由被告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7]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年利率5.31%[68] - 逾期利息按人行规定罚息利率计收并计收复利[68] -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1,543.07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连带负担[68] - 另一案件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相同利率条款[69] -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1,450.45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连带负担[69] - 公司所持广东双林100%股权被冻结期限至2017年7月29日[68] - 公司所持振兴电业65.216%股权被查封期限至2018年8月9日[68] -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承担未履行债务[67] -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900万元人民币[70] - 公司被要求承担对江西长青机械的担保责任,本息合计30,732,870.54元[70]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2,705元人民币[70] - 昆明白马需偿还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和费用4.5万元[71] - 公司对昆明白马的40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1] - 案件受理费302,648.34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昆明白马和公司共同承担[71] - 公司需向湖北华明偿还本金2,537,793.1元人民币[71] - 公司需支付赔偿金686,631.62元人民币[71] - 赔偿金以贷款本金2,537,793.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50%计算[71] -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承担相关未履行债务[71] - 公司所持振兴生化65.216%股权被查封,查封期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72] - 案件受理费为34968元,由三九生化承担[72] - 公司对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43652051.82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73] - 公司对其中10913012.95元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73] - 案件受理费260060元由多个被告共同承担[73] - 公司需支付南昌齿轮锻造厂货款1811783.90元及利息[73] - 公司银行存款2184399.9元被冻结[73] - 公司持有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及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价值上限为2184399.9元[74] - 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该案全部债务并放弃追偿权[73][74] - 公司所持振兴电业65.216%股权被法院查封 查封期限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7年4月19日[75] - 涉及中银投资与信达资产合同纠纷案 金额为68,582.96万元[75] - 镇江液压诉讼案判决公司需支付价款813,921.87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76] - 江西分宜驱动桥诉讼案判决公司需支付1,842.8万元[76] -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承诺承担转让协议中未履行债务[76] - 宜春莫名实业通过债权转让取得全部债权并承诺放弃追偿[76] - 案件受理费11,940元减半收取为5,970元由三被告连带负担[76] - 查封事项系公司通过相关网站查询获知 未收到法院正式裁定书[75] - 债权转让协议涉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 - 多起诉讼案件均涉及债务承担及担保合同纠纷[75][76] - 公司所持振兴电业65.216%股权被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4日[77] - 拖欠货款本金人民币1842.8万元及利息损失人民币114.7万元,合计人民币1957.5万元[77] - 浦林成山轮胎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货款金额人民币449.7万元及延期付款利息[77] - 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加工承揽费用及赔偿合计人民币68.1万元[78] - 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弃对公司的债权追偿权[77][78] -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承担《转让协议》中未履行债务[77][78] - 公司未收到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77] - 债权转让后相关债务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清偿责任[77][78] - 2016年6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放弃追偿的承诺函[77][78] - 诉讼费金额为人民币1.1万元[78] - 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诉讼案判决公司支付货款210.78万元[79] - 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上诉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359.61万元[79] - 厦门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讼案判决支付货款174.51万元[80] - 江西华中钢铁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判决支付货款96.83万元[80] - 江西华中钢铁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87万元[80] - 宜春莫名实业投资公司承诺放弃对公司的债权追偿权[79] - 宜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承诺承担174.51万元债务履行责任[80] - 诉讼案件涉及总金额至少804.93万元(210.78+174.51+96.83+359.61)[79][80] - 所有诉讼案件均标记为"否"(可能表示未计提预计负债)[79][80] - 案件时间跨度从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79][80] - 确认实际债权为250.26万元,解决方式为双方另行协商处理[81] - 福建龙溪轴承诉宜春重工货款纠纷案涉及金额32.99万元,其中货款32.99万元及利息17.22万元,合计50.21万元[81] - 新乡市散热器诉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33.52万元,已通过债权转让解决,宜春莫名实业承诺放弃追偿[81] - 漳州三德利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08.25万元,法院驳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45万元退回原告[81] - 湖南省衡州建设诉湖南唯康药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2400万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82] - 广东双林诉湖南唯康药业企业借贷纠纷案涉及本金750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限期偿还[82]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诉广东双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987.08万元,尚未判决[82]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金额总计约1000.25万元人民币,涉及多起案件[83][84] - 支付给原告何利萍等9人的赔偿金额合计124,251元人民币[83] - 支付给原告曹慧华的赔偿金额为150,242元人民币[83] - 支付给原告李建华等11人的赔偿金额合计1,164,676.69元人民币[84] - 涉及案件编号包括(2015)并民初字第236号至245号、500号、611号至622号等[83][84] - 公司已对(2015)并民初字第236号等案件判决提起上诉[83] - 公司已对(2015)并民初字第500号案件判决提起上诉[83] - 公司已对(2015)并民初字第611号等案件判决提起上诉[84] - 案件披露日期集中在2016年5月至7月期间[83][84] - 部分案件诉讼请求被驳回,如(2015)并民初字第239号案件[83]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判支付李蕾58,102元、向唯冬53,159元、吴小妹19,113元、唐海蓉26,638元、宓霞琼279,406元、刘仁涛4,770元、葛汉玉156,970元、张学林69,293元、陈宇488,760元、孙月华43,152元、韩波454,503元、夏绿薇257,914元、于汎191,763元、尹秋菊66,833元、胡振涛38,156元、李韶峰21,946元、何伟军37,944元、贾保华91,241元、俞优逸20,017元、郝兰锁173,940元、童梅26,702元、戴晓伟163,920元、罗辉娥48,136元、杨国昌50,325元、李蓓47,024元、李冬梅70,766元、于凤霞3,156元、金家龙40,731元、易平35,666元、王建芳71,769元、曹晓宇32,119元、宋云建62,787元、韩安玲39,878元、韩安岗49,168元、杨志文285,152元、毛炜卿13,364元、朱强10,055元、孟彩凤33,801元、张晓亮220,540元、吴力勤31,663元、刘磊17,624元、杜振松15,431元、徐斌431,324元[85]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被判赔偿郭锦慧2,675元、杨华171,763元、姜明飞12,986元、王义鑫88,236元、崔海峰173,533元、顾玉贤14,319元、宋聿倩124,448元、贾晓东182,882元、臧传淑11,503元、卢明159,919元、郑民杰7,542元、刁林山82,164元、宋聿伟199,759元、潘佩兰135,865元、周扬凰170,104元、钱伟148,758元、杨勇19,021元、钱福清200,664元、范立东27,525元、孙桂梅26,962元、毕磊204,313元、姜希烈270,039元[86] - 公司被郭逢庆等起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金额共计2,013,130.45元[87] - 公司被郑顶华等起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金额共计26,014.91元[87] - 公司被曾照稳等起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金额共计1,861,799.02元[87] - 公司已就(2016)晋01民初25号、26号、28号、29号、31号、32号、34号、36号、37号、38号、40号、42号、45号-47号、49号、52号、54号、56号-5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86] - 公司已就(2016)晋01民初746号、747号、748号、750号、751号、752号、754号、755号、756号、757号、760号、761号、763号、764号、765号、766号、768号、769号、770号、771号、77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85] 担保情况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