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603789) - 2015 Q3 - 季度财报
星光农机星光农机(SH:603789)2015-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5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37.8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85.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3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38%,同比减少27.78个百分点[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769元/股,同比下降42.51%[7]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3%[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为5.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5.31亿元增长5.1%[38]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698.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为9537.81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24亿元下降23.3%[39] - 基本每股收益第三季度为0.1849元/股,较上年同期0.2515元下降26.5%[40] - 综合收益总额为3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49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26.5%[4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1%[38] - 销售费用第三季度为503.45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1.08万元[38] - 管理费用第三季度为1914.6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5%[38] - 财务费用第三季度为-71.6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88.1倍[38] - 支付职工现金3423万元,同比增长60.3%[4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至41,599,620.16元,增幅628.06%[14] - 预付款项增至35,163,292.94元,增幅328.23%[14] - 应收利息达2,327,561.79元,增幅652.38%[14] - 存货增至57,718,612.88元,增幅78.82%[14] - 应付票据降至40,083,560.00元,降幅83.03%[14] - 应付账款增至96,466,469.01元,增幅200.18%[14] - 资本公积增至574,589,377.93元,增幅351.99%[14] - 公司货币资金为4.494亿元,较年初5.03亿元下降10.7%[28] - 应收账款大幅增至4159.96万元,较年初571.38万元增长628%[29] - 预付款项增至3516.33万元,较年初821.14万元增长328%[29] - 存货增至5771.86万元,较年初3227.69万元增长78.8%[29] - 其他流动资产新增3.493亿元[29] - 流动资产总额达9.37亿元,较年初5.5亿元增长70.4%[29] - 固定资产保持稳定为1.997亿元[29] - 在建工程增至2538.01万元,较年初2037.95万元增长24.5%[29] - 无形资产略微下降至4639.96万元[29] - 资产总额达12.225亿元,较年初8.324亿元增长46.9%[29]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832,358,229.33元增长至1,222,506,753.66元,增幅46.8%[31][33] - 所有者权益从年初532,361,104.80元增至1,046,677,727.13元,增幅96.5%[31][34] - 资本公积从127,125,277.93元大幅增加至574,589,377.93元,增幅351.8%[31][3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49,430,038.75元,较年初503,020,747.32元下降10.7%[32] - 应收账款从年初5,713,758.68元增至41,599,620.16元,增幅628.2%[32] - 存货从年初32,276,923.49元增至57,718,612.88元,增幅78.8%[32] - 应付票据从年初236,270,000.00元降至40,083,560.00元,降幅83.0%[30][33] - 流动负债从年初273,154,531.54元降至150,027,332.75元,降幅45.1%[30][33]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202,282,288.32元增至217,660,418.07元,增幅7.6%[31][34] - 其他流动资产从0元新增349,390,000.00元[32]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0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2.0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1,050,068.51元,同比下降142.00%[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0,584,920.06元,同比变动5249.34%[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2.0%[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5.92亿元,同比增长3.2%[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6.59亿元,同比增长158.8%[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1亿元,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28.01亿元[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36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5亿元[4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29亿元,较期初增长11.6%[47] - 取得投资收益现金1901万元,同比增长46.0%[46]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政府补助为264.26万元人民币[9]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852.67万元人民币[11] - 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756.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1%[38]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7]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无减持意向[18]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8]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为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7] - 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8] - 因招股书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承诺依法赔偿直接损失[17] - 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时30日内提交增持方案[18]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17] - 控股股东承诺遵守股份公司制定的股价稳定预案[18]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回购义务将公告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道歉[17] - 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19] - 股份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其履行除股份锁定外的其他承诺义务[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实际减持股票所获全部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19] - 股份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的现金分红及绩效薪酬直至其履行除股份锁定外的其他承诺义务[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承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25%[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承诺减持后仍保持与钱菊花、新家园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19] - 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锁定承诺自2014年4月5日起长期有效[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钱菊花的股份锁定及相关承诺自2014年4月5日起长期有效[19]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的减持价格承诺需根据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况按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19] - 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 - 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需在30日内按发行价回购公开发售股份[20]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需依法赔偿直接损失[20] - 违反减持承诺时减持所获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违反赔偿承诺时公司可扣留现金分红和绩效薪酬[20]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无减持意向[20] -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0] - 违反承诺时公司可采取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20] - 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20] - 钱菊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2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数的25%[24]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后续12个月内转让比例不超过50%[24]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25] - 控股股东在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5] - 控股股东在董事长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之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比例不超过50%[25]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1] - 公司回购股票需在股东大会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回购数量达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2%[22]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需在公告后6个月内完成增持数量达公司股份总数2%[22]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要求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总额的30%[22]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股票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21] - 公司回购股票终止条件包括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年审计每股净资产[22] - 控股股东增持终止条件包括继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且无实施计划[22]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21] - 每自然年度公司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仅限一次[21] - 回购完成或终止后需在10日内注销股票并办理减资程序[22] 股东结构和关联方承诺 - 钱菊花直接持有公司30,000,000股股份[23] - 钱菊花持有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23] -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688,000股股份[23] - 钱菊花及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3] - 钱菊花确认其持股资金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代持情况[23] - 钱菊花持有股权未设立任何信托或代持安排[23] - 钱菊花持有股权权属完整且未质押[23] - 若产生同业竞争将以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方式避免[23] - 违反承诺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3] - 实际控制人章沈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12,000股[24] - 章沈强持有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24] -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5,688,000股[24] - 章沈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24] - 确认不存在股份代持、质押或权利行使限制情况[24] - 承诺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关联交易或担保行为[24] - 确认无未了结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24] - 北京华晨成长基金持有公司5%股份并作出减持承诺[25] - 华晨基金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股量的100%[25] - 华晨基金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25] - 公司确认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关联交易及股份代持情况[25] - 控股股东声明其持股权属完整且未设置质押[25] - 公司关联方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25] - 华晨基金若违反减持承诺则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