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200,000元[5]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34,400,000股[5]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96,000,000股[5] - 现金股利派发总额为67,200,000元[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为38,400,000股[5] - 转增后总股本规模为134,400,000股[5]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7,200,000元,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400,000股[109] 资金占用情况 - 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5,763.13万元[7] - 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075.89万元[7] - 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5763.13万元[126] - 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6075.89万元[126]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期初余额为0元[126]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0元[126] - 期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126] 对永安行低碳控制权变化 - 公司对永安行低碳丧失控制权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7] -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丧失对永安行低碳的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47] - 公司丧失对子公司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确认投资收益5.18亿元[197] - 公司丧失对永安行低碳控制权,确认投资收益5.18亿元[88] - 公司丧失控制权后对子公司持股比例由100%降至38.168%[197] - 公司持有的永安行低碳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4.997亿元人民币[34] 审计意见 -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194]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10.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8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0%[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6.46元/股,同比增长298.77%[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53元/股,同比下降1.92%[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00%,同比增加28.14个百分点[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29%,同比减少10.7个百分点[28] -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0.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0%[58][6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8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0%[58] - 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49,050.42元[112] 成本和费用(同比) - 主营业务成本为7.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46%[60][61] - 共享出行总成本同比增长41.46%至7.547亿元[67]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63,969.10%[67]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8.43%至7,953万元[72] - 研发投入总额为4,1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89%[7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2%[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7.62%至3.416亿元[76] 季度业绩表现 - 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3亿元人民币,第二季度为2.81亿元人民币,第三季度为2.77亿元人民币,第四季度为3.03亿元人民币[30] - 2017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亿元人民币,显著高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为2684万元,第二季度为3452万元,第三季度为1792万元)[30] - 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亿元人民币,远高于其他季度(第一季度为1239万元,第二季度为1.24亿元,第三季度为-4903万元)[30] - 2017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92万元人民币[30] 非经常性损益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5.18亿元人民币[32] - 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10.72万元人民币[32] - 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94亿元人民币[33] 业务线收入表现(同比) - 系统销售收入为3.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99%[63] - 系统运营服务收入为6.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0%[63]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收入为265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00.05%[63] - 共享出行收入同比增长36.20%[64] - 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99%[64] - 系统运营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3.20%[64] - 骑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0.83%[65] - 用户付费共享单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100.05%[65] 地区收入表现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7.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8%[63]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大幅增长至4.75亿元,占总资产18.89%,同比增长181.60%[80][1] - 应收账款增至5.31亿元,占总资产21.13%,同比增长67.27%[80][2] - 其他应收款增至1.42亿元,占总资产5.64%,同比增长126.79%,主要因对永安行低碳应收款形成[80][3] - 其他流动资产激增至1.82亿元,占总资产7.23%,同比大幅增长3334.99%,主要因增加1.5亿元理财产品[80][5] - 短期借款减少至2000万元,占总资产0.80%,同比下降71.43%[80][9] - 长期借款减少至3950万元,占总资产1.57%,同比下降60.50%[80][14] - 资本公积大幅增至7.42亿元,占总资产29.52%,同比增长308.16%,主要因公开发行普通股[80][18] - 未分配利润增至7.55亿元,占总资产30.02%,同比增长191.18%[80][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增至16.41亿元,占总资产65.26%,同比增长203.82%[8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3.82%[27] - 总资产为25.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86%[27] 子公司及关联方表现 - 常熟便民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66万元[90] - 苏州自由运动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82.93万元[90] - 无锡市爱派克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8.55万元[90] - 上海永兴自行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亏损52.44万元[90] - 南通永安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2.14万元[90] -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1,911.32万元[90] - 安徽永安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375.98万元[90] - 淮南永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156万元[90] - 公司与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5.06万元[133] - 公司应收账款中关联方江苏永安行低碳科技余额1638.31万元[138] 管理层讨论和未来指引 - 公司2018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10%以上[98] - 公司共享出行业务面临较大的前期营运资金投入,业务量持续增长将加大运营资金需求,对现金流造成压力[107] - 公司系统运营服务类项目通常签订5年合同,若未来材料价格或人员工资大幅提升,将导致项目成本大幅上升,影响公司整体业绩[104] - 公司连续推出共享助力自行车系统、新一代公共自行车系统及共享汽车系统,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若未来1-2年内未能带来业绩增长,将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103] - 公司毛利率可能因市场成熟度提高、项目运营时间增加、单个大项目合同金额不确定性及后期运营不可控因素而出现波动[105] - 公司未来销售毛利率可能会出现波动,并对经营业绩增长速度带来不确定性[105] 行业背景与公司运营 - 全国累计投放共享单车达2500万辆[43] - 中国共享出行产业年出行次数超过百亿次[93] - 公司在全国约252个城市和地区开展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约3.8万个站点和约110万套系统设备[57] - 全国会员数约3900万人,线上会员超2100万人,年使用人次超8亿[57] 股东结构与持股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孙继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4] - 公司股东常州远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4] -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4] - 公司董事及高管陶安平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4][115] - 公司监事索军等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5] - 公司董事及高管孙继胜等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5] - 孙继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数量的15%[120] - 孙继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120] - 孙继胜承诺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交易[120] - 股东常州远为承诺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股份数量的15%[121] - 股东陶安平、黄得云、索军承诺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股份数量的20%[122] - 减持价格需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121][122] - 减持交易需在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开始并在六个月内完成[121][122] - 未履行承诺将导致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21][122] - 违规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1][122] - 未支付违规收益时公司可扣留现金分红[121][122] - 因未履行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需依法赔偿[121][122] - 上海云鑫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持股数量的50%[123] - 上海福弘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所持股份[124] - 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六个月内完成交易[123][124] - 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公司可扣留等额现金分红[123][124] - 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股东需依法赔偿[123][124] 股价稳定与赔偿承诺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中回购股份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年度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5] - 控股股东稳定股价增持金额不高于其自上市后累计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116] - 公司董事及高管稳定股价增持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分红总额的30%[116]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上限为从公司获取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30%[117] - 若招股书虚假致发行条件不符公司将退还申购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17][118] - 上市后因招股书虚假需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申购款日至回购日利息[117][118] - 回购方案需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18] - 公司承诺赔偿投资者因招股书虚假陈述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118] - 控股股东孙继胜仅需以股东身份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无需以董事或高管身份履行[117]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董事及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除继承/强制执行等特殊情形)[117] - 回购价格需根据上市后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情况进行除权除息调整[118] - 公司承诺采用先行赔付及设立赔偿基金等方式优先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118]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不因董事或高管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免除实施义务[117] - 孙继胜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接受社会监督[11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书虚假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实际直接经济损失[120] - 孙继胜承诺若招股书虚假将购回原限售股价格不低于公告前30日加权均价[119] - 孙继胜承诺若招股书虚假将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11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赔偿承诺不因任职变动而变更或终止[12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持续经营净利润1.4988亿元[128] -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终止经营净利润3.6656亿元[128] - 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变更影响其他收益增加69.332万元[128] - 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变更影响营业外收入减少69.332万元[128] - 公司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金额34.077万元[128] - 公司营业外收入因报表格式调整减少42.537万元[128] - 公司营业外支出因报表格式调整减少8.46万元[128]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发生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未到期余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141] - 中信银行委托理财金额为75,000,000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4.35%,实际未收回[143] - 国泰君安证券委托理财金额为75,000,000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4.85%,实际未收回[143] 首次公开发行(IPO)相关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6.85元/股[149] - 募集资金总额为644,4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63,516,400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0,883,600元人民币[149] - 公司总股本从72,000,000股增加至96,000,000股,增幅33.33%[148][150] 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 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1,303,882,893.5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63,172,566.09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8.53%[152] -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2,514,647,052.74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73,054,311.17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4.72%[153] 股东信息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950户[15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938户[154] - 孙继胜持股33,436,808股,占比34.83%,为第一大股东[156] -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00,000股,占比8.33%[156] - 福弘(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6,944,000股,占比7.23%[156] - 陶安平持股4,924,800股,占比5.13%[156] - 黄得云持股4,636,807股,占比4.83%[156] - 索军持股4,348,805股,占比4.53%,其中质押700,649股[156]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00,000股,占比2.50%[156] - 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持股2,399,999股,占比2.50%[156]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1,580,177股,占比1.65%[157] - 常州青年创业投资中心持股1,103,998股,占比1.15%[157] 董监高薪酬与持股 - 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继胜持股33,436,808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2.28万元[169] - 董事兼副总经理陶安平持股4,924,8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7.92万元[169] - 监事会主席索军持股4,348,805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2.85万元[169] - 总工程师黄得云持股4,636,807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2.76万元[169] - 财务负责人何小阳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1.59万元[169]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萍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1.59万元[169] - 三位独立董事(王普查、鞠明、陈鹏)年度税前报酬均为6万元[16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47,347,22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合计185.88万元[169]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185.88万元[176] - 董事长孙继胜在股东单位常州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永安行(603776)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