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7.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6%[16] -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590.98万元,同比增长17.76%[3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7.7%至17.46亿元,上期为14.83亿元[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87%[16] -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2,586.00万元,同比增长29.87%[34] - 净利润同比增长29.9%至5.26亿元,上期为4.05亿元[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71%[16]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7.4%至6.87亿元,上期为5.39亿元[115] - 基本每股收益0.88元/股,同比增长31.34%[1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1.3%至0.88元/股,上期为0.67元/股[1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9%,同比增加1.33个百分点[18]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5.7%至7.01亿元,上期为5.57亿元[119]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5.1%至4.70亿元,上期为4.08亿元[1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16%至4.91亿元,与中高档白酒销售增长同步[43][3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2%至4.91亿元,上期为4.22亿元[115] -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0.5%至3.21亿元,上期为2.46亿元[11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7.8%至1.60亿元,上期为1.36亿元[117] - 支付职工现金1.2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12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和销售,口子系列是兼香型白酒代表品牌[22]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76%至17.46亿元,主要因中高档白酒销售收入增长[43][38] - 高档白酒业务收入达16.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93.7%[40] - 公司产品覆盖高、中、低档全系列,兼具兼香型和浓香型工艺特点[30] 各地区表现 - 公司是安徽省白酒行业龙头企业,兼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单位[26][27] - 公司位于皖北地区,产品在江苏、山东、河南等消费大省具有市场影响力[31] - 安徽省外经销商减少25个至249个,安徽省内减少9个至339个[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基酒生产采用滚动计划管理,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基酒总量及结构需求[23] - 成品酒生产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依据月度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23] - 公司采取经销模式,按区域和产品系列划分市场并选择代理商[24] -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提升酿酒、制曲、包装环节的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36] - 粮食原材料采购价格压力逐渐增大,主要原材料包括高粱、小麦、豌豆等[55] - 包装原材料成本上涨风险,包括酒瓶、瓶盖、纸盒、纸箱等[55] - 国家持续提高主要农产品政府收购价格[55] - 白酒生产周期较长,从粮食发酵到成品销售需要较长时间[55] -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足额计提和缴纳消费税[58] - 国家对白酒行业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消费税征收政策[58] - 假冒伪劣产品可能对公司信誉形成重大不利影响[57] - 上游包装物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不足可能无法满足个性化产品需求[5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负2766万元[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为2.86亿元,上年同期为-2766万元[4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7.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1%[122] - 支付各项税费8.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2%[1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2.14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支付现金11.5亿元[1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9635万元,主要用于分配股利利润[1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8.8%[12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9亿元人民币[125]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9亿元人民币[126]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4.5亿元人民币[12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55,862,959.22元,较期初592,083,897.64元增长27.7%[10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441,625,532.00元,较期初318,946,541.00元增长38.5%[108] - 应收票据同比增38.46%至4.42亿元,因销售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45] - 存货期末余额为1,686,704,248.83元,较期初1,675,809,846.10元增长0.6%[108]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192,855,395.59元,较期初3,802,940,493.22元增长10.3%[108]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68,089,597.89元,较期初1,164,556,465.56元增长0.3%[10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44,827,446.92元,较期初195,045,924.70元增长25.5%[10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180,113,227.79元,较期初5,690,045,599.87元增长8.6%[109] - 总资产61.8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8.61%[16]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450,459,741.77元,较期初443,805,258.19元增长1.5%[109] - 预付款项同比降68.65%至194万元,因广告费结算[45] - 应付职工薪酬同比降61.28%至1193万元,因上期薪酬本期支付[45] - 应交税费同比降36.13%至1.51亿元,因上期税费本期缴纳[45] - 货币资金受限部分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656万元[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9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03%[16]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653,788,508.56元,较期初2,397,928,491.52元增长10.7%[110]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08,926,128.69元,较期初421,228,386.68元增长44.6%[1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12.3%至39.29亿元,上期为34.98亿元[114]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期限至2018年6月29日[61][62] - 股份限售承诺涉及徐进、刘安省等多名股东及关联方[61][6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6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63] - 控股股东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至2018年6月29日[69] - 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70%[70]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100%[7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0] - 持有股份低于5%以下时可豁免信息披露义务[70] - 违反减持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70] - 违反减持承诺所获收益归口子酒业所有[70] - 高管所持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20年6月29日[70] - 仲继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口子酒业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股总数的20%[71] - 违反减持承诺将导致6个月内禁止减持股份[71] - 违反减持承诺所获收益归口子酒业所有[71] - 承诺有效期自2015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71]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71] - 权益分派等导致持股变化时减持额度相应调整[71] - 减持价格需按除权除息规则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71]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132户[94]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92] - 第一大股东徐进持股109,568,568股占比18.26%且全部为限售股[96] - 第二大股东刘安省持股79,873,450股占比13.31%且质押62,048,183股[96] -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持股40,937,400股占比6.82%为无限售流通股[9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1,936,910股占比3.66%为无限售流通股[96] - 安徽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7,027,423股占比2.84%且质押8,350,800股[96]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308,731股占比1.88%为无限售流通股[96] - 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36%[97][98] - 所有限售股均将于2018年6月29日解禁[98] - 监事冯本濂报告期内减持11,000股至4,360,393股[102] - 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涉及12个职位变动[102]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63][64]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5个交易日内需提出增持方案[64] - 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64] - 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税后)的30%与累计税后薪酬50%之和[64]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条件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64] - 未履行增持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64] - 未履行增持承诺期间暂停领取薪酬[64] - 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需符合上市条件[64]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65] - 增持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66] - 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66] - 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50%[66] - 触发条件后需在15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增持[6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总数的10%[67]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按复权处理)[67] - 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时将暂停现金分红领取[65][66] - 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时将停止薪酬领取[65][66] - 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时将暂停股份投票权行使[65][66]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68]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69]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69] - 公司需在触发条件后10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方案[69]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后30日内实施完毕[69] - 违反减持承诺者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8] - 违反减持意向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68]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2015年6月29日-2018年6月29日)适用股价稳定承诺[68] - 回购股份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且需符合上市条件[69] 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 - 关联交易预计向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白酒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77][79] - 报告期内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73.14万元人民币[79] -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7] - 接受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本年度预计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已发生交易金额97.5万元人民币[80] - 接受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住宿服务本年度预计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已发生交易金额245.398411万元人民币[80] - 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7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有效[73]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将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73] - 未履行承诺时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将被调减或停发薪酬[73] - 公司承诺若因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并道歉[72][73] - 个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72]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需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71] - 未履行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71]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75]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2024.87万元[19] - 公司收到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7.55万元人民币计入其他收益[89] 环境和社会责任 - 公司废水COD排放浓度为94.0mg/l排放总量为19.6吨执行排污标准为400mg/l核定排放总量为155.0吨/年[84] - 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设计进水COD浓度为50000mg/L[84] - 公司废水排放口共3个配备COD消解仪等专用污水化验设备[84] - 公司污水排放口安装CODcr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各3套与环保监控平台联网[85]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85] 所有者权益和分配 -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2.559亿元人民币[12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259亿元人民币[129] - 本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7亿元人民币[129] - 期末未分配利润增至26.538亿元人民币[131]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增至44.969亿元人民币[131]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049亿元人民币[132] - 上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1亿元人民币[132] - 母公司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307亿元人民币[136]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7亿元人民币[138]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9.29亿元人民币[138] - 公司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31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2.55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57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1亿元人民币[139] - 公司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3亿元人民币[140]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3.78亿元人民币[140] 公司结构和资本信息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6亿元人民币[129][131][135][136]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9.768亿元人民币[129][131][135][13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4亿元人民币[141] - 公司前身原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1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147] -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147] - 子公司金缘坊包装持股比例100%[149] - 子公司口子酒营销持股比例95%直接和5%间接[149] - 子公司淮北口子持股比例100%间接[149] - 子公司上海口子持股比例100%间接[149] - 子公司北京口子持股比例100%间接[149] - 公司营业周期为一年[156]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57]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持续经营[150][152] 会计政策和金融工具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资本公积差额[174] -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账面价值份额确定[175] - 一揽子交易判定需满足同时订立或达成完整商业结果等条件[176][177][178] - 非一揽子交易分步合并按支付对价公允价值确认金融资产[179] - 处置子公司股权未丧失控制权时价款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184] - 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85] - 分步处置属于一揽子交易时差额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86] - 少数股东增资导致股权稀释时按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188] - 同一控制合并资本公积不足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75][179] - 非同一控制合并中商誉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确认[181]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两类[189] - 共同经营中公司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与共同承担的负债[190] - 合营
口子窖(603589) - 2017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