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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603179) - 2018 Q2 - 季度财报
新泉股份新泉股份(SH:603179)2018-08-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8.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2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5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93%[20]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294.41万元,同比增长17.23%[41]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204.11万元,同比上升39.58%[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876.69万元,同比上升41.93%[41] - 营业收入18.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23%[48] - 营业总收入18.53亿元,较上年同期15.81亿元增长17.2%[122] - 净利润1.52亿元,较上年同期1.09亿元增长39.6%[12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0%至16.76亿元[125] - 净利润同比增长48.6%至1.35亿元[12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96%[48] - 财务费用488.1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49%,主要因借款利息增加[48] - 销售费用8,612.3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88%[48]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7%至13.41亿元[12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3.6%至2253万元[125]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67.4%至1095万元[125]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669.23%[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669.23%[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71%[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4.47亿元(上年同期为-0.28亿元)[12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长75.3%至15.15亿元[127]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68亿元(主要因购建长期资产支付1.80亿元)[128]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91亿元(主要来自发行债券4.44亿元)[1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至6.95亿元[1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20,192,510.49元增至73,960,203.35元[1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恶化,从-184,708,651.31元降至-753,293,712.36元[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增长,从396,923,143.05元增至1,048,853,867.91元[1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92.4%,从192,021,981.25元增至369,520,358.90元[1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83.8%,从263,946,558.75元增至485,286,071.10元[13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9.2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2.39%,较上期增长383.07%[50] - 应收账款增至8.11亿元,占总资产19.54%,较上期增长45.82%[50] - 短期借款增至2.95亿元,占总资产7.11%,较上期增长145.83%[50] - 应付债券新增3.45亿元,占总资产8.32%,源于公开发行可转债[5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28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923亿元增长383%[11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10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558亿元增长46%[115] - 存货期末余额为5.00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913亿元下降15%[115]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9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2亿元增长146%[116]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1.8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145亿元增长17%[116] - 公司发行应付债券3.452亿元人民币[116] - 股本期末余额为2.27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23亿元增长40%[117]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1.48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1.187亿元增长33%[115]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271.12亿元增长至期末361.81亿元,增幅33.5%[119][120]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7.20亿元,较期初1.83亿元增长294%[119] - 应收账款从5.24亿元增至7.24亿元,增长38.2%[119] - 短期借款从1.20亿元增至2.95亿元,增幅145.8%[120] - 应付债券新增3.45亿元[120] - 存货从3.32亿元减少至2.58亿元,下降22.3%[119] - 长期股权投资从1.46亿元增至2.49亿元,增长69.9%[119]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0.67元/股,同比下降11.84%[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65元/股,同比下降10.96%[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8%,同比减少0.71个百分点[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5%,同比减少0.50个百分点[21] - 基本每股收益0.67元/股,较上年同期0.76元/股下降11.8%[123] 所有者权益和分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3.16%[20] - 总资产41.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3.02%[20] - 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现0.50元,总股本由16227万股增至22717.8万股[30]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490.8万股[30] - 2017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共计8,113.5万元人民币[46] - 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增长13.2%,从1,340,931,846.34元增至1,517,379,666.74元[134] - 未分配利润增长15.5%,从456,728,191.36元增至527,634,325.23元[134]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52,041,133.87元[134] - 公司对所有者分配利润81,135,000.00元[134] - 资本公积减少64,908,000.00元,主要用于转增股本[134] - 公司股本从1.195亿股增至1.6227亿股,增幅35.8%[141] - 资本公积从2.0605亿元增至7.3545亿元,增幅257%[141] - 未分配利润从1.717亿元增至3.7246亿元,增幅116.9%[141] - 所有者权益总额从5.1788亿元增至12.509亿元,增幅141.5%[141]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2.3635亿元[141] - 股东投入普通股3.985亿元[141]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565.09万元[141] - 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2363.54万元[141] - 对所有者分配1195.5万元[141] - 期末盈余公积余额4421.34万元[139] - 公司2017年3月公开发行A股3985万股,增加注册资本3985万元,总注册资本达15940万元[143] -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总计派发现金股利8113.5万元[143] - 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由16227万股增至22717.8万股[143] - 2018年5月2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16,227万股增至22,717.8万股[96] -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8,113.5万元[9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327.42万元,其中政府补助贡献383.26万元[23][24]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9.64万元[23]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1.68万元[24]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77.16万元[24] 业务线表现 - 仪表板总成生产数量217,435件,同比下降7.30%[42] - 仪表板总成销售数量209,671件,同比下降2.40%[42] - 仪表板总成营业收入18,613.26万元,同比下降1.03%[42] - 乘用车保险杠总成销量62,501件,同比增长84.79%[43] - 乘用车其他产品销售收入8,199.7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56%[43]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芜湖新泉净利润2145万元,北京新泉净利润12万元[55] - 子公司长春新泉亏损328万元,长沙新泉亏损674万元[55]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包含10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31000万元[145] - 江苏新泉模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145] - 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持股比例100%[145] - 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145] - 佛山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145] - 成都新泉设立完成,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100%[53] 客户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77.71%[58] - 主要客户包括吉利汽车、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北汽福田和一汽集团[58] - 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58] 风险因素 - 现有车型生产周期缩短带来配套产品持续销售风险[59] - 新产品开发成本无法完全通过客户开发费用补偿覆盖[59] - 新车型市场接受度不足可能导致销售不畅风险[59] 行业数据 - 公司2018年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05.8万辆和1406.6万辆,同比增长4.2%和5.6%[30] - 乘用车产销分别为1185.4万辆和1177.5万辆,同比增长3.2%和4.6%[30] - 商用车产销分别为220.4万辆和229.1万辆,同比增长9.4%和10.6%[30] - 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41.3万辆和41.2万辆,同比增长94.9%和111.5%[30] 融资和资本活动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亿元人民币,债券代码"113509"[43] -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发行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5亿元[79]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代码“113509”[79] -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启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工作,未转股余额为4.5亿元,占发行总量100%[79][86] - 公司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代码113509[72] - 公司2018年6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5亿元[144] - 常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投资2.69亿元,新增产能35万套仪表板总成[54] - 长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2.31亿元,新增产能15万套仪表板总成[5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陈志军等7人持有的2680.8万股首发限售股已于2018年3月19日上市流通[72] - 2018年3月19日2,680.8万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9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490户[10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133,856,800股,占比58.92%[9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期末数量为93,321,200股,占比41.08%[95] -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期末限售股数为75,238,800股[98] - 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238,800股,占总股本33.12%[102] - 实际控制人唐志华持股40,600,000股,占总股本17.87%[102] - 股东唐美华持股14,000,000股,占总股本6.16%[102] -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质押34,615,385股用于可转债担保[102][104] - 股东陈志军质押3,000,000股,其总持股6,020,000股占比2.65%[102] - 股东刘忠质押4,900,000股,其总持股5,215,300股占比2.30%[102] - 股东王文娟质押4,522,000股,其总持股4,621,620股占比2.03%[102]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股份锁定期至2020年3月17日[103] - 股权激励对象高海龙等7人合计持有1,414,000股限售股[103] - 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陈志军持股数最高,达6,020,000股[10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董事唐志华持股增加1160万股至4060万股[107] - 报告期内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40.4万股[109]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8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75] - 预留部分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在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授予[75]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5] 承诺和协议 - 唐敖齐、唐志华、唐美华承诺自2017年3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6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6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64] - 陈志军等股东承诺自2017年3月1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64] - 董事唐志华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64]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后续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减持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64] - 新泉投资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5%[64]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且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4] - 实际控制人承诺保持公司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和机构的独立性[64] - 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商业条件进行,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6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68]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2%[68]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68]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3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6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68]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67] - 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股份[68]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8] - 违反承诺时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暂不领取利润分配[68] - 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6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回购股份并赔偿损失[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以履行填补回报措施[6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确保公司资产财务人员业务机构独立性[69]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公开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进行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利益输送避免损害公司利益[69]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69] - 公司承诺薪酬制度与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同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69]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控制企业与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69]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将按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股份[69] - 公司承诺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71] - 控股股东承诺若因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将在10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70]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将暂停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70] - 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暂停转让所持股份及利润分配领取权[70] -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0] 公司治理和合规 - 报告期内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