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元信托(600816) - 2015 Q2 - 季度财报
建元信托建元信托(SH:600816)2015-07-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43%[19]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424亿元,同比增长52.4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63%[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8313元/股,同比增长51.63%[20] - 净利润为8.316亿元,同比增长51.6%[102] - 基本每股收益为1.8313元,同比增长51.7%[102] - 公司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316亿元人民币[2] - 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316亿元人民币[51]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316亿元[26] - 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8.81亿元人民币增至本期13.42亿元人民币,增幅52.4%[101] - 利息净收入从上年同期7056.63万元人民币增至本期1.24亿元人民币,增幅75.4%[10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9.679亿元,同比增长20.5%[10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46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391.5%[10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支出为2.838亿元,同比增长89.99%[29] - 金融信托业务营业成本为2.838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上升89.99%[36] - 业务及管理费为2.194亿元,同比增长121.4%[102] 各业务线表现 - 金融信托业务营业收入为13.4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43%[36][38] - 金融信托业务毛利率为78.86%,同比下降4.18个百分点[3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63.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14.26%[19]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295.3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期末632.91亿元人民币,增幅114.2%[98][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1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05.44%[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121亿元[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8.65亿元增长至期末55.12亿元,增幅537%[109][110]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10.44亿元人民币增至期末15.58亿元人民币,增幅49.2%[99]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2.87亿元增至期末15.58亿元,增幅443%[109] - 资本公积从年初0.39亿元增至28.89亿元,增幅超73倍[109] - 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89亿元人民币[2] - 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89亿元人民币[51] - 实收资本从年初4.54亿元人民币增至期末7.08亿元人民币,增幅55.9%[99] - 其他综合收益从年初716.70万元人民币增至期末9666.06万元人民币,增幅1248.7%[99] - 其他综合收益新增0.97亿元[109] - 盈余公积从年初0.40亿元增至1.18亿元,增幅195%[109] - 一般风险准备从年初0.45亿元增至1.42亿元,增幅214%[109] - 存放同业款项从年初3.77亿元人民币大幅增至期末33.54亿元人民币,增幅789.2%[98] - 存放境内同业款项期末余额为33.54亿元人民币,年初余额为3.77亿元人民币[178]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从年初5.00亿元人民币增至期末8.32亿元人民币,增幅66.3%[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初余额为5.00亿元人民币[180]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8.32亿元人民币[180] - 发放贷款和垫款从年初17.55亿元人民币减少至期末13.15亿元人民币,降幅25.1%[98] - 公司贷款和垫款期末余额为13.15亿元人民币,年初余额为17.55亿元人民币[183] - 贷款和垫款总额期末余额为13.15亿元人民币,年初余额为17.55亿元人民币[183] - 贷款和垫款期末余额总计13.15亿元,较年初17.55亿元减少4.4亿元(-25.1%)[186][188] - 保证贷款期末余额8.5亿元,较年初11亿元减少2.5亿元(-22.7%)[188] - 附担保物贷款期末余额0.4亿元,较年初2.8亿元减少2.4亿元(-85.7%)[188] - 制造业贷款余额4亿元,较年初6.8亿元减少2.8亿元(-41.2%)[18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余额3.7亿元,较年初1.7亿元增加2亿元(+117.6%)[18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3.34亿元,较年初2.01亿元增长1.33亿元(+66.1%)[192] - 权益工具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9亿元,较年初955.61万元大幅增长119.88百万元(+1,248.8%)[192] - 固定资产净值0.89亿元,较年初0.99亿元减少0.11亿元(-10.8%)[193][194] - 在建工程余额0.21亿元,较年初0.06亿元增长0.15亿元(+250%)[196] - 无形资产净值0.56亿元,与年初基本持平(-0.1%)[198][19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56.62%[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52亿元,同比增长156.62%[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983亿元,同比下降128.51%[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894亿元[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037亿元大幅改善[1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29万元,同比由正转负[1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94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31.073亿元[10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538亿元,较期初增长796.8%[106] 资本运作和股东结构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1.043亿元[32]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1.043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净资本[47][48] - 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07,955,93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53,846,153股(占比35.86%)[7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454,109,778股(占比99.94%)变为454,109,778股(占比64.14%)[76] - 公司股本总额为707,955,931股,其中限售股占比35.86%[112]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54,109,778股,占总股本64.14%[112]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新增253,846,153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18年7月2日[78] - 非公开发行后上海国之杰持股比例从32.96%大幅提升至57.00%,成为控股股东[82][83] - 王吉财持有的260,000股限售股于2015年3月13日解除限售[78] - 融通资本众禄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8,556,157股(占比1.21%)为第二大股东[83] - 融通资本众禄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7,826,454股(占比1.11%)为第三大股东[83] -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从发行前的约41.35%上升至发行后的62.73%[82][83] - 天治凌云2号资管计划在发行后持股增至5,565,788股(占比0.79%)[83] - 中融人寿分红保险产品持股从7,051,869股减少至3,051,869股(占比0.43%)[82][83] - 股东权益合计增加37.075亿元,主要来自股东投入资本31.043亿元[108] 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7.08亿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2] -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70亿股[2] - 2015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7.08亿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5股[51] -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699亿股[51]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总派发3.179亿元[49] - 利润分配金额为-0.91亿元[109]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年租金565万元[61] - 租用同地址第1层(286.66平方米)年租金150万元[61] - 租用同地址第2层03/05/06室(1533平方米)年租金477万元[61] - 租用同地址第2层01/02/07/08室(2024平方米)年租金576万元[61] - 租用同地址第1层01室(585.21平方米)年租金307.59万元[61] - 租用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38-39楼(2566.2平方米)年租金890万元[61] - 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层03、05、06室办公用房面积为1533平方米[62] - 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层01、02、07、08室办公用房面积为2024平方米[62] - 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1层01室办公用房面积为585.21平方米[63] - 公司租用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38-39楼面积为2566.2平方米用于提升销售及财富管理能力[64] - 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物业拥有方[6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国通过凯盟投资控制三至酒店投资方[65]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承诺不进行同业竞争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业竞争[68][69]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承诺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承诺要求[68] - 公司对鞍山市财政局补贴承诺持续履行中前10年每年1000万元后10年每年1200万元[69] 诉讼和其他事项 - 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提字第163号 判决撤销辽宁省高院相关判决[54] - 一审案件受理费总额89,809.5元 其中公司承担21,607.5元[54] - 二审案件受理费总额89,809.5元 其中公司承担86,430元[54]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事项及其他重大合同交易[67] - 公司预测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52] - 公司拟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信用保险公司,持股10%[45] 会计政策和准备金计提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指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10%以上的款项之和[1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比例为0.6%[136]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一年即确认减值[133]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成本20%但未达50%时需综合评估减值[133]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条件时按账面价值与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26]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28]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13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类别/使用寿命/净残值率确定[138]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期与资产可用年限较短期间计提折旧[139] -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资产单独进行[132] -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基于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较高者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可转回[140] -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确认标准与固定资产一致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可转回[143][144]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5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2.71%[143] - 专用设备折旧年限3-5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19.00%-31.67%[143]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23.75%[143] - 其他设备折旧年限6年 残值率5% 年折旧率15.83%[143] - 正常类单一指定用途信托资产风险资本计提准备金比例5%[156] - 正常类非指定用途信托资产风险资本计提准备金比例10%[156] - 关注类信托资产风险资本计提准备金比例20%[156] - 次级/可疑/损失类信托资产按风险资本100%计提准备金[156] - 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169] - 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170] - 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171] - 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171] - 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17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5583.57万元[2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160.21万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