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0.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11%[13] - 公司营业总收入201,833.72万元,同比增长101.11%[23]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1.11%至20.18亿元[3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4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50.30万元,同比增长35.4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45%至1.59亿元[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76%[13]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同比增长37.5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1%,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1%,同比增加1.19个百分点[23] - 净利润从1.16亿元增长至1.67亿元,同比增长44.1%[101]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6元/股增至0.22元/股,增长37.5%[102] -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6668亿元人民币[117] - 公司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1564亿元人民币,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为1.1702亿元人民币[118]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7614.79万元人民币[122]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670.90万元人民币[1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5.86%至14.58亿元[39]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99.16%至2736.89万元[39] - 营业成本从6.45亿元增至14.58亿元,同比增长126.0%[101] - 营业税金及附加从1.30亿元增至2.01亿元,增长54.0%[101] - 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195,804.60万元,同比增长106.42%[24] - 房地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42%至19.58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1.83%至14.14亿元人民币[42] - 珠江嘉园项目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190.2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61.45%[42] - 物业出租及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13%至5,791万元人民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2.56%[42] - 健康管理咨询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66%,营业成本同比上升449.66%[42] - 珠江郦城项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18%至7.07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00.90%[4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195,804.60万元,同比增长106.42%[24] - 物业经营与管理收入5,791.00万元[25] - 健康管理业务收入130.32万元[26] - 物业经营及管理实现主营收入5791万元,其中物业经营收入2185.5万元[38] - 健康管理业务实现收入130.32万元[38] - 房地产销售总面积15.38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250.75万平方米[30] - 长沙珠江郦城项目报告期内销售面积8.31万平方米,占湖南板块总销售面积的97.3%[30] 各地区表现 - 广州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24%至12.25亿元人民币[44] - 长沙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4.90%至7.46亿元人民币[4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房地产行业政策总体向好但呈现因城施政的分化态势[19] - 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87万亿元,同比增长42.1%[21] 融资和债务 - 房地产业务融资余额62.07亿元,加权平均融资成本年化利率5.70%[27] - 公司完成7.2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53]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2亿元人民币已于2016年6月24日全额划入募集账户[53] - 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年利率不超过8%[67] - 公司向参股公司广州捷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969.46万元,年利率6.2%[67] - 公司债券余额为7.2亿元人民币,利率5.80%[83] - 已签署授信合同总额为71.35亿元人民币,已使用61.07亿元人民币[92] - 贷款余额为54.87亿元人民币,未使用授信额度10.28亿元人民币[92] - 短期借款从7.8亿元减少至1.5亿元,下降80.8%[100] - 长期借款从14.38亿元增加至20.54亿元,增长42.8%[100] - 短期借款降至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80.8%[96] - 长期借款增至43.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1.8%[96] - 应付债券新增7.2亿元人民币[96]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长296.5%至35.79亿元[1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长368.1%至42.99亿元[10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5.7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5.75%至-2249万元[3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长85.5%至18.75亿元[1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增长89.6%至21.24亿元[10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增长150.9%至9.2亿元[10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激增758.8%至8.64亿元[1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为-2249万元[1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至17.37亿元[10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104.2%至22.69亿元[10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644.6%至17.95亿元[111] 资产和负债结构 - 总资产117.1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3.16%[13] - 公司资产总额1,171,032.03万元,较期初增长13.16%[23] - 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3.16%至117.1亿元[37] - 公司总资产为1171.03亿元人民币[9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2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4.5%[95] - 存货期末余额74.4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2%[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至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9,90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41%[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0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4.4%[97]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55%[23] - 流动比率从259.67%上升至383.57%,增长123.9个百分点[90] - 速动比率从60.63%上升至114.38%,增长53.75个百分点[90] - 资产负债率从66.42%上升至69.55%,增长3.13个百分点[90] - 公司总资产从589.67亿元增长至686.98亿元,同比增长16.5%[100][1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13.2亿元增至17.4亿元,增长31.8%[100]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6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78%[9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4.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5%[99]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5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6%[99] - 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为79.59亿元人民币,抵押面积74.97万平方米[9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1.83,较上年同期1.8有所提升[90]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公司拥有9家子公司,其中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最高,为9,659.17万元,占合并净利润57.95%[55] - 广州市广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净利润为3,208.92万元,占合并净利润19.25%[55] - 安徽中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322.53万元,占合并净利润7.93%[55] - 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亏损1,685.90万元[55] - 海南锦绣实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亏损120.30万元[55] - 公司拥有5家参股公司,总投资成本6,378.24万元,减值准备721.76万元[57] -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包括持股80%的珠江物业和持股51%的海南锦绣等[136] 投资和金融资产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153.45万元人民币,主要为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7] - 公司持有中国平安股票期末账面价值3,596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损益27.71万元人民币[50][51] - 公司通过股权加债权形式向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84,000万元[64] 担保和关联交易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2亿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13.32%[69]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1.4亿元[69] - 公司按股权比例57.3257%为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亿元借款提供担保[70]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会议审议通过为创基房地产公司提供10亿元担保,报告期内该担保事项暂未发生[70] -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0,649.82万元[63] - 公司与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0,233.4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88.32%[6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1亿股,占总股本31.1%,其中质押股份9900万股[77]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3214.12万股,占总股本4.52%[77]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7803户[7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2.02万股,占总股本0.45%[77] - 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持有427.09万股普通股[78] - 2013年7月每10股送5股红股,共计送股158,048,282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474,144,846元[129] - 2013年末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951,005元,占总股本29.94%[129] - 2013年末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21,427,449元,占总股本4.52%[129] - 2013年末社会公众持股310,766,392元,占总股本65.54%[129] - 2014年7月每10股送2股红股并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711,217,269元[130] - 2014年送转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2,926,507元,持股比例保持29.94%[130] - 2014年送转后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32,141,173元,持股比例保持4.52%[130] - 2014年送转后社会公众持股466,149,589元,持股比例保持65.54%[13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发行股本711,217,269股,注册资本71,121.7269万元[131] - 公司总股本为7.11亿股[122][123]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7.1122亿元人民币[117][118] 利润分配和所有者权益 -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共计派发红利56,897,381.52元[58]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总额为7661.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所有者分配为7661.3万元人民币[117] - 公司上期利润分配总额为5689.7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所有者分配[118] - 对所有者分配利润为5689.74万元人民币[122][123]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5.654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9006.4万元人民币[117]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263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0161亿元人民币[117] - 公司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为11.62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1154.1万元人民币[117] - 公司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3898亿元人民币,其中未分配利润为6708.5万元人民币[120] - 公司母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3898亿元人民币[120]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39亿元人民币[122]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增至16.58亿元人民币[122] - 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19亿元人民币[123] - 资本公积为8592.11万元人民币[122][123] - 盈余公积为1.70亿元人民币[122] - 未分配利润从6.59亿元增至6.90亿元人民币[122] 会计政策和合并报表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公司及子公司报表,统一会计政策反映集团整体财务状况[148] - 合并时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148]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在合并报表中单独列示,超额亏损冲减少数股东权益[14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最终控制方账面价值为基础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14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149] - 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合并增加子公司不调整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仅合并购买日后数据[150] - 处置子公司时其期初至处置日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52] - 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52]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54]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于三个月、流动性强且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59]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0] - 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0]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类型[163][165] - 应收款项按合同协议价款初始确认,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现值确认[167]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公允价值加交易费用初始确认,采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量[168]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减值和汇兑差异)[170] - 无活跃市场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170] - 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加交易费用初始确认,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171]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不低于100万元[18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为低于100万元且账龄3年以上[183]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量化标准: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成本50%或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177]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计算涉及转移对价与账面价值差额[172]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时累计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出计入损益[178]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可转回但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时的摊余成本[179]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满足法定抵销权利和净额结算计划时可净额列示[180] - 存货分类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酒店及周转房等[184] - 存货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开发项目适用个别计价法[185]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 采用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法[186]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87] -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188] - 周转房摊销周期为50年分期平均摊销[188] - 纯土地开发项目费用单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189] - 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按受益比例分摊计入商品房成本[190] - 维修基金在销售时向购房人收取或公司计提后上缴管理部门[191] - 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四项确认标准包括一年内完成转让[192] -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193]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195] - 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200] - 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200] - 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200] - 在丧失控制之日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计量[200]
珠江股份(600684) - 2016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