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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60059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北大荒北大荒(SH:600598)2016-08-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6.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5%[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8%[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5%,同比减少0.51个百分点[17] - 基本每股收益0.333元/股,同比下降2.63%[17] - 营业收入16.81亿元,同比下降10.95%[25][26]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6.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7%[111] - 净利润为5.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1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2亿元人民币[1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3元/股[112]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6.52亿元人民币[1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至5.92亿元人民币[124] - 综合收益总额为5.96亿元[126]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6.11亿元[128] - 综合收益总额为642,239,287.02元[1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4.85亿元,同比下降28.80%[25][26]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8.8%至4.85亿元人民币[11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22%至6.10亿元人民币[111]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致管理费用增加0.30亿元[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6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3.19%[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6亿元,同比增长23.19%[25][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至21.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11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20.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4%[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32.58亿元人民币[1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6.67亿元人民币[11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15.5%至4.51亿元人民币[1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收窄至-2.997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79.7%[118] - 投资支付现金大幅增加56%至26.52亿元人民币[118] - 收回投资收到现金激增691.7%至23.75亿元人民币[1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化 - 货币资金16.65亿元,较年初增长133.45%[31][3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达13.02亿元人民币,同比实现正向逆转[1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108.6%至15.15亿元人民币[118]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95.19亿元(133.5%),从71.32亿元增至166.49亿元[104] - 母公司货币资金增长92.93亿元(145.8%),从63.75亿元增至156.68亿元[10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85.5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8.26%[16] - 预收款项13.87亿元,较年初增长146.74%[31][32] - 其他流动资产10.18亿元,较年初增长247.48%[31][32] - 公司总资产从723.47亿元增长至855.58亿元,增幅18.3%[104][105][106] - 预收款项增长14.67亿元(146.7%),从5.62亿元增至13.87亿元[105] - 其他应付款增加43.92亿元(78.8%),从5.58亿元增至9.97亿元[105] - 未分配利润增长6.81亿元(27.6%),从24.67亿元增至31.47亿元[106] - 存货减少20.39亿元(18.5%),从110.03亿元降至89.64亿元[104] - 母公司预收款项增长8.26亿元(155.1%),从5.33亿元增至13.59亿元[109]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基本持平,为217.88亿元[108] - 母公司其他应付款增加44.17亿元(104.9%),从4.21亿元增至8.62亿元[1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0.31亿元人民币[110]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85亿元[1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6,280,263,592.26元[130] 业务线表现 - 农业分公司化肥销售规模缩减及增值税政策变化致销售收入减少1.11亿元[22] - 浩化分公司尿素价格下降及增值税政策变化致销售收入减少0.48亿元[22] - 麦芽公司库存处理量减少致销售收入减少0.32亿元[22] - 工业行业毛利率-26.17%,同比下降18.82个百分点[34] - 农业行业毛利率97.76%,同比增加2.52个百分点[34] - 土地承包业务营业收入为12.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35] - 农产品销售收入为2818.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29%[35] - 工业品销售收入为1.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53%[35] - 房地产销售收入为1062.09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26.57%[35] - 公司土地总面积129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58万亩[36] - 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520.76万亩,有机作物认证面积76.74万亩[36] - 农业机械总量达25.66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292.91万千瓦[37] - 子公司北大荒纸业净资产为-21,104万元,净利润为-20万元[51] - 子公司北大荒麦芽总资产为79,311万元,净资产为-36,151万元,净利润为-1,643万元[51] - 子公司北大荒鑫亚净资产为-90,487万元,净利润为365万元[51] 投资和理财活动 - 持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2.2%股权,报告期损益121万元人民币[40] - 委托理财总额7亿元人民币,实际获得收益306.61万元人民币[43] - 公司委托理财总金额为150,000元,总收益为748.25元[47] - 公司委托理财未收回本金为135,000元,未收回收益为636.42元[47] - 公司国债逆回购投资总额为910,577,461.90元,总收益为7,274,470.21元[48] - 中信证券国债逆回购投资金额为113,073,856.54元,收益为333,506.24元[48] - 招商证券国债逆回购投资金额为797,503,605.36元,收益为6,940,963.97元[48] - 龙垦麦芽混改引进战略投资1.64亿元(持股41%)及4000万元(持股10%)[23] - 北大荒纸业混改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1亿元(持股48%)[23] 诉讼和纠纷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本息51万元人民币,经调解被告需于2013年10月1日前还款60万元人民币[56] - 友谊县荣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欠大麦款35.64万元人民币,合作经营玉米投入资金508万元人民币及利润2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22.77万元人民币,总债务786,105.87元人民币分期给付[56] - 北大荒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整,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发放[56] - 公司为黑龙江保成粮食仓储有限公司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57] - 公司向鑫都公司出借本金人民币5.9235亿元[57] - 截至2015年底鑫都公司拖欠本息合计人民币6.5524478638亿元[57] - 鑫亚公司因亚麻纱加工合同纠纷起诉九三圣龙公司,涉诉金额人民币6501.42517万元[57] - 鑫亚公司交付九三圣龙公司亚麻原料2292.3吨[57] - 鑫亚公司因亚麻纱加工合同纠纷起诉志德公司,涉诉金额人民币2325.364882万元[57] - 鑫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亚麻原料645.15吨及机短麻184.82吨[57] - 鑫亚公司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麻纱原料161.04723吨及短麻纱原料56.4135吨[57] - 前阳纺织厂合计接收亚麻原料217.46073吨[57] - 涉及亚麻布加工合同诉讼金额3484.78万元[58] - 亚麻纱原料交付总量96.825吨[58] - 第二起加工合同诉讼金额1422.8万元[58] - 销售合同纠纷涉及亚麻原料4071.03吨[58] - 亚麻原料单价确定为24514元/吨[58] - 交付亚麻纱84.225吨及亚麻布274872.18米[58] - 已交付货物总价值1009.48万元[58] - 青枫公司股东资格争议诉讼金额500万元[59] - 玉米采购合同纠纷诉讼金额205.95万元[61] - 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货款60.36万元[61] - 公司获判被告应偿还玉米保管费及仓储费等费用共计1,321,464.39元[62] - 公司获判被告应支付利息109,405元[62] - 本诉案件受理费24,151元中公司承担1,497元,被告承担22,654元[62] - 公司起诉要求青枫亚麻支付欠款94,484,646.46元及利息[63] - 案件涉及总货款金额为198,486,208.42元[63] - 青枫亚麻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金720万元[63] - 法院判决青枫公司给付公司货款24,404,519.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63] - 另一案件判决解除加工合同,青枫公司需按约定加工系数4.628交付已加工成品及未使用原料[63] - 公司委托加工亚麻4000吨,但青枫公司仅交付部分产品并隐瞒加工进展[63]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3] - 公司因加工合同纠纷案获判,需按长麻纱用料系数2.2及其他约定系数返还亚麻原料及产成品[64] - 公司预付款项1428万元因玉米提货短缺8150.234吨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需偿还欠款1428.6万元及违约金300万元,合计1728.6万元[65] - 公司客户资金困难导致债权转让,获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煤款及运费172.6万元[66] - 另一客户资金困难案件,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欠款110.2万元[66] - 公司通过调解协议处理农产品纠纷案,涉及金额137万元[66] -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欠款129万元,账面金额为229万元,因协议减免100万元未冲账[67] - 北大荒鑫亚经贸与青枫亚麻诉讼涉及货权确认单金额为40,018,932.63元[69]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与海伦兴安岭乳业诉讼获判本息合计11,176,680元及违约金791,480元[69] - 海伦兴安岭乳业以136套机械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优先受偿保障[69] - 北大荒鑫亚经贸与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货款150万元及利息133,419元[69] - 北大荒龙垦麦芽与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欠款纠纷涉及金额2,790,000元,法院判付2,793,848.95元及利息[69] - 自然灾害导致应收账款损失279万元[71] - 公司向阿尔山市金仓商贸公司支付大麦款总计1172万元[71] - 阿尔山市金仓商贸公司仅交付大麦502.254吨[71] - 法院判决金仓商贸公司需偿还1142万元欠款并支付利息[71] - 利息按每月千分之6.15计算自2012年9月27日起[71] - 公司向哈尔滨益源康公司提供100万元借款[72] - 法院判决益源康公司需偿还100万元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72] - 公司与邹平汇超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总金额178万元[73] - 公司已支付邹平汇超公司50%转让款即89万元[73] - 法院一审驳回公司对邹平汇超公司的诉讼请求[73] - 公司因项目未批准要求邹平汇超公司退款并暂停项目,对方以造成损失20余万元为由拒绝退款[74] - 公司被判支付黑龙江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公司大麦款841万元及利息[75] - 公司被判支付秦皇岛弘企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本金33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1年1月7日起计算[75] - 公司被判承担与秦皇岛弘企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讼相关的诉讼费227,319元和保全费5000元[75] - 公司被判支付秦皇岛弘企房地产开发公司另一笔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12月20日起计算[76] - 公司被判支付秦皇岛弘企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转让相关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76] - 公司涉及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被告逾期未偿还[77] - 法院判决被告需偿还借款本金1,350万元及自2013年3月29日起的利息[77] - 另一诉讼涉及借款本金5,000万元,被告仅偿还1,500万元[78] - 法院判决被告需返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及资金补偿款6,327,580.82元[78] - 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78] - 诉讼中600万元本金自2011年12月30日起计息,1,400万元本金自2012年8月20日起计息[77] 关联交易和股东承诺 - 201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19,953万元,占全年预计总额55,000万元的36.28%[80] - 201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55,000万元[80] - 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承诺不增加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83] - 控股股东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83]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3-5年内解决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84] - 控股股东承诺以自筹资金支持米业公司偿还银行金融债务[84][85] - 控股股东2001年承诺将通过重组安排消除稻谷深加工业务同业竞争[85][86] - 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价格出售相关资产[86] - 控股股东2007年承诺除已有农业业务外不进行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86][8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4,983户[93] - 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持股1,140,262,121股,占总股本64.14%[95]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消费活力基金持股9,108,079股,占总股本0.51%[95] - 股东梁柱持股8,267,000股,占总股本0.47%[95] - 股东余明伟持股7,715,545股,占总股本0.43%[95]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基金持股7,284,086股,占总股本0.41%[95]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周期优选基金持股6,004,000股,占总股本0.34%[95]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持股5,841,801股,占总股本0.33%[95] - 股东张晓夏持股5,600,000股,占总股本0.32%[95]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91] - 公司于2002年3月发行3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38元[133] - 公司于2007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亿元[134] - 可转债累计转股金额1,496,544,000元,转股股数143,387,909股[135] - 可转债剩余余额3,446,000元于2010年3月5日全部赎回[135] - 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7,768万股[135] -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136] 利润分配和专项储备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24,415,573.16元,每股派息2.95元[52] - 公司半年度无利润分配及转增计划[53] - 对所有者分配金额为-5.245亿元[125]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金额为160.56万元[125]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金额为70.49万元[125] - 对所有者分配金额为-6.93亿元[126]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金额为67.5万元[126]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金额为20.68万元[126]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524,415,598.82元[129]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1,605,600.00元[129]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704,948.56元[129]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693,295,164.51元[130]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675,000.00元[130] - 专项储备本期使用206,761.48元[13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减少24.9%至5.24亿元人民币[118] 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编制 - 财务报表编制遵循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披露规则[137][140]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无重大经营能力疑虑[138] - 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