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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600518) - 2014 Q3 - 季度财报
康美药业康美药业(SH:600518)2014-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实现115.7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2.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8.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8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7.5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7.92%[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68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7.92%[9] - 公司营业总收入第三季度为38.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115.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2%[35] - 第三季度净利润4.7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14.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35] - 第三季度营业利润6.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7%[35] - 母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4.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8%[38] - 母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4.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38]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214元/股,同比增长6.5%[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0.681元/股,同比增长7.9%[3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财务费用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4%[35] - 所得税费用增长86.10%至5.07亿元,主要因利润总额增长[15][17]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43.1%至8.28亿元[4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应收票据减少35.97%至1.06亿元,主要因票据结算减少[14][16] - 存货增加32.69%至50.24亿元,主要因中药材季节性采购及新增种植基地[14][16] - 在建工程增长67.13%至12.83亿元,主要因工程项目投入增加[14][16] - 短期借款增加40.36%至32.20亿元,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14][16] - 预收款项激增171.25%至12.54亿元,主要因经营业务预收款增加[14][16] - 货币资金减少至72.25亿元,同比下降15.0%[27] - 应收账款增长至20.87亿元,同比增加22.4%[27] - 存货大幅增长至50.24亿元,同比增加32.7%[27] - 短期借款增加至32.20亿元,同比上升40.3%[28] - 预收款项激增至12.54亿元,同比增长171.2%[28] - 应付债券基本持平为24.97亿元[28]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53.61亿元,同比增加20.9%[28]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增至25.85亿元,同比上升20.9%[30]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至20.89亿元,同比上升3.9%[30] - 母公司应付账款增至9.03亿元,同比上升16.2%[31]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5.9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恶化96.56%至-10.62亿元,主要因购建固定资产增加[15][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4.0%至133.75亿元[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6.0%至16.82亿元[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92.4%至10.74亿元[4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7.8%至24.20亿元[4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46.5%至33.69亿元[42] - 母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9.2%至114.37亿元[44] - 母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激增402.8%至7.40亿元[4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7.5%至72.04亿元[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13.19亿元净流出[42] 盈利能力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2%,较上年同期减少0.58个百分点[9] 股东权益和资本结构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9.5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74%[8] - 总资产达到235.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00%[8]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21,787户[11] 重大项目和投资 - 普宁中药材市场项目投入超预算达10.17亿元(预算10亿元)[18] -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获证监会核准,规模不超过3000万股[19] - 公司被列入广东省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名单[19] - 公司对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4]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万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4] 融资和承诺事项 - 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资金用途变更需提前公告承诺期限1年[21] - 2013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资金用途变更需提前公告承诺期限1年[22] - 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资金用途变更需提前公告承诺期限1年[22] - 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禁止用于房地产及股权投资等金融业务[21][22] - 许冬瑾等高管承诺自2014年1月9日起锁定增持股票1年[21] - 债券违约时公司将采取停止利润分配等四项措施[21] - 马兴田及控股企业长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01年2月22日生效[21] 会计准则变更 - 新企业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