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0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8%[17]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353,557.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8%[2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0.98%至5.034亿元人民币[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7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94,00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25,400元,均较上年同期下调[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2.5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98%[17]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90.44%至3,970,258.23元,主要因新项目折旧增加、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29] - 净利润同比下降83.48%至12,285,943.29元,受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减少影响[29] - 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90.44%至397万元人民币[99] - 净利润同比下降83.47%至1228.59万元人民币[9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同比下降83.33%[1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3.33%至0.01元/股[1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5%,同比下降3.69个百分点[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46.45万元人民币[20] -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71.69%至1331.46万元人民币[9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77%至4.777亿元人民币[10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上升8.92%至5.015亿元人民币[9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32%至3739.85万元人民币[99]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9.09%至44,954,292.47元,主要因新增合并单位[27][28] - 管理费用同比激增39.05%至4495.43万元人民币[99]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9.15%至1539.27万元人民币[9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主营业务分产品中不干胶收入同比增长50.02%至171,499,091.61元,但毛利率下降0.39%[33][34] 各地区表现 - 分地区收入中华南地区同比增长23.34%至258,100,531.36元,华北地区同比下降21.19%[3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15.6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7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75%至40,156,311.20元,主要因政府补贴资金减少[2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8%,从78,348,423.74元降至40,156,311.20元[1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394,615.59元,较上期-198,783,849.69元有所改善[1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大幅增长388.3%,从120,000,000.00元增至585,956,600.00元[107][108]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85,956,600.00元[10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66.7%,从120,000,000.00元增至200,000,000.00元[10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8,605,945.65元,较期初205,108,637.62元增长31.0%[108]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39,350.76元,同比下降143.8%[10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7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0.1%[9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4.3%[92] - 存货期末余额为3.9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2.6%[92]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6.5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44.0%[92] - 公司总资产为37.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0%[17]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352.36亿元增至期末378.77亿元,增幅7.5%[94] - 短期借款从期初8.66亿元大幅减少至期末4.30亿元,降幅50.4%[93] - 应付票据从期初2000万元增至期末1.16亿元,增幅482.0%[93] - 货币资金从期初1.64亿元增至期末2.36亿元,增幅43.7%[96] - 应收账款从期初2.32亿元增至期末3.08亿元,增幅32.9%[96] - 存货从期初2.33亿元增至期末3.09亿元,增幅32.5%[96] - 在建工程从期初11.54亿元减少至期末6.00亿元,降幅48.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55%[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17.53亿元增至期末24.11亿元,增幅37.5%[94] - 资本公积从期初9415.29万元增至期末6.96亿元,增幅639.2%[94]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3.94亿元减少至期末3.70亿元,降幅6.2%[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1,748,357,583.73元[114]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95,874,050.06元[113]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69,700,527.75元[113] -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74,090,622.88元[113] - 股本期末余额为1,271,315,443.00元[113] - 本期期末资本公积为695,151,913.04元[118] - 本期期末盈余公积为74,090,622.88元[118] - 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3,330,396.46元[11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净额为382,756,600元,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3][30] -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亿元人民币[42] - 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亿元人民币[42] - 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627566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投入0.966158亿元人民币,完成进度36.77%[42][43] - 债转股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完成进度100%[4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完成进度100%[43]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向中国纸业购买木浆金额为0.550683亿元人民币[50] - 报告期内向天津中物投购买煤炭金额为0.086762亿元人民币[50] - 报告期内接受湛江诚通货物运输服务金额为0.033759亿元人民币[50] -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纸业及关联方诚通财务申请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5年[53] - 公司向中国纸业申请将2014年11月24日到期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展期6个月[53] - 公司与诚通财务签订三年金融服务协议,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服务[54] - 关联交易将严格按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68] 担保情况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6,000万元[56] - 公司担保总额(A+B)为16,000万元[5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59%[56]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0元[5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增至1,271,315,443股,其中限售股81,035,443股(占比6.374%)[76][77][78] - 无限售流通股1,190,280,000股(占比93.626%)[76][77] - 国家持股34,682,080股(占比2.728%)[76] - 其他内资持股46,353,363股(占比3.646%),含境内自然人持股41,330,242股(占比3.251%)[76] - 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持股369,905,903股(占比29.10%),其中34,682,080股为限售股[84] - 非公开发行新增限售股81,035,443股,限售期36个月至2018年3月3日[78][80][81] -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持股76,180,901股(占比5.99%)[84] - 自然人赵嘉馨持股47,091,366股(占比3.70%)[84] - 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为41,764户[82]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持股18,507,120股(占比1.46%)[84]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35亿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5] -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流通股7618.0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5] - 赵嘉馨持有无限售流通股4709.1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5] - 林广茂持有无限售流通股4033.9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5]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468.21万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3日[86] - 颜秉伦、黄晓军、王建丽各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042.8万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3日[86]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271,315,443股[12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1,315,443元[125] 对外投资和股权投资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53,327,700元[38] - 公司持有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24.93%的股权[39][4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总计0.3813946329亿元人民币[45][46] - 公司承诺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70]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定义为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资产处置或对外投资[70]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提供业务机会优先权[59] - 中国纸业承诺不以显失公允条件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59]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承诺其业务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61]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若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将优先转移给冠豪高新[61]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承诺不以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61]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63]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平对待冠豪高新并尊重其独立法人地位[63]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冠豪高新及中小股东利益[63]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同业竞争业务机会提供三年内解决方案[63]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利用第一大股东地位谋求优先交易权利[63]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对投资机会转移设置三年解决期限[63] - 所有相关承诺均为长期承诺且持续有效[61][63] - 冠豪高新对诚通集团提供的业务机会拥有优先受让权,需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决定是否接受[64] - 若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诚通集团需将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64] - 诚通集团若基于整体发展战略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业务,需在三年内通过法律法规许可方式解决[64] - 中国纸业承诺若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业务机会,将优先让与冠豪高新[66] - 中国纸业若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业务,需在三年内通过向冠豪高新转让或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66] - 中国纸业承诺不以显失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66] - 诚通集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条件[67] - 诚通集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67] - 中国纸业承诺保证冠豪高新在关联交易中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66] - 诚通集团及中国纸业均承诺不会损害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64][66] - 中国纸业定位冠豪高新为特种纸业务发展平台,主要产品包括无碳复写纸、热敏纸和不干胶材料[68] - 岳阳林纸承诺不再从事无碳复写纸原纸与热敏纸原纸生产业务[68] - 中国纸业承诺三年内通过业务转让等方式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70] - 湛江广旭源系公司高管及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70] - 诚通集团及关联方承诺不向湛江广旭源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70] 审计和公司治理 -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71] - 公司治理情况符合《公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72] - 公司确认不存在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128]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31]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32] -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33] 会计政策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36]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购买日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评估等中介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37]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138] - 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141] - 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处置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应享有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42] - 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时一揽子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143]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与新增持股比例享有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143] - 不丧失控制权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时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143]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45] -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145]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15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无活跃市场报价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150]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转移对价与账面价值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2]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54] -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报价[155]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累计下跌超过30%视为严重下跌[156]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连续下跌超过12个月视为非暂时性下跌[156]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单笔1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8] - 3个月以内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0%[160] - 3个月至1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160] - 1-2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10%[161] - 2-3年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20%[161] - 3年以上账期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为50%[161] - 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65] - 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一年内完成转让的条件[16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定[17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购买日合并成本确定[171] -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173] -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时计入当期损益[173]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5-40年,年折旧率2.38%-3.80%[179]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5-25年,年折旧率3.80%-6.33%[179]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5-20年,年折旧率4.75%-19.00%[179] - 办公设备折旧年限5-10年,年折旧率9.50%-19.00%[179]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入账[180]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177]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181] - 借款费用资本化需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发生 借款费用已发生 购建生产活动已开始三个条件[183] -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条件为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
冠豪高新(600433)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