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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600381) - 2017 Q4 - 年度财报
青海春天青海春天(SH:600381)2018-04-15 16:0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47%至4.71亿元(2016年:7.08亿元)[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7.24%至3.12亿元[21] - 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1,684,547.18元[5] - 母公司净利润为17,357,638.98元[5] - 第四季度净利润达1.23亿元(占全年净利润39.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7亿元,同比增加27.24%[47] - 春天药用净利润29,491.72万元,同比上升31.02%[94] - 基本每股收益0.49元/股(同比增长25.64%)[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8%(同比增加0.43个百分点)[23]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5%(同比增加0.54个百分点)[23] - 股份回购使每股收益从0.36元提升至0.39元[155]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2.573亿元,同比下降30%[49][51] - 销售费用为980.64万元,同比下降72.9%[49] - 研发支出为202.98万元,同比下降77.67%[49] - 销售费用980万元同比下降72.90% 主要因广告费支出减少及终端门店关闭[61] - 管理费用5060万元同比下降36.00% 主要因无形资产对外授权使用[61] - 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最高达62.60%,金额为613.87万元[86] - 公司销售费用总额为980.6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8%[88] - 委托管理手续费为80.76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为8.24%[87] - 无形资产摊销为53.22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为5.43%[87] - 折旧费用为29.6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为3.02%[87] - 中介机构费为37.47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为3.82%[87]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2.25%至9573.59万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3.59万元,同比下降72.25%[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74万元同比下降72.25% 主要因销售减少导致回款减少[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70亿元同比下降877.88% 主要因增加对外投资[6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5.59%至23.11亿元[21] - 公司合并报表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361,904.29元[5] - 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3,052,697.16元[5]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2.0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8.49%,同比下降69.71%[65] - 预付款项激增至8485.7万元,占总资产3.49%,同比增幅1872.66%[65] - 长期股权投资增至3.27亿元,占总资产13.47%,同比增幅1535.83%[65] - 应收票据清零,同比下降100%[65] - 应付账款降至212.1万元,同比下降76.74%[66] - 预收款项增至1098.13万元,同比上升504.41%[66] - 未分配利润增至13.83亿元,占总资产56.94%,同比增长29.08%[66] - 预计负债降至6280.68万元,同比下降48.36%[66] 业务线表现:冬虫夏草业务 - 冬虫夏草类产品营业收入为1.947亿元,同比下降52.73%[43] - 冬虫夏草深加工产品生产集中度提高,行业竞争趋于激烈[32] - 青海省冬虫夏草产量占全国65%,公司主营冬虫夏草深加工业务[72] - 公司冬虫夏草类产品营业收入为1.947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52.73%[73] - 冬虫夏草价格同比上涨10.36%,其中第二季度涨幅最高达17.84%[73] - 净制冬虫夏草及元草报告期产量为386,546.90克,销售量为358,698.00克[75] - 净制冬虫夏草营业收入9930万元同比增长427.59% 营业成本5605万元同比增长325.76% 毛利率43.55%增加13.5个百分点[54] - 冬虫夏草原草营业收入7867万元同比下降60.37% 营业成本5183万元同比下降58.37% 毛利率34.11%减少3.18个百分点[54] - 补肺益肾治疗领域营业收入1.135亿元,同比下降46.81%,毛利率44.32%[82] - 虫草参芪膏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4.71万元[44] - 虫草参芪膏报告期销售量为1,455,300克[76] - 补气养血治疗领域营业收入254.71万元,毛利率40.72%[83] - 主要产品冬虫夏草纯粉片于2016年3月31日停产[112] 业务线表现:广告业务 - 广告业务(含营销策划)营业收入为2.244亿元,同比下降14.41%[44][53] - 广告业务营业收入2.24亿元同比下降14.41% 营业成本1.09亿元同比下降13.25% 毛利率51.33%减少0.65个百分点[54] 业务线表现:对外投资业务 - 对外投资业务取得投资收益1.182亿元[45] - 恒朗投资取得投资收益11,820.49万元[89] - 恒朗投资认购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1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903.85万元[92] - 恒朗投资认购望正恒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200万元[92] - 公司成立全资孙公司恒朗投资加强对外投资工作[98] -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私募基金金额为300,000,000.00元[142] -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私募基金金额为100,000,000,000.00元[142] 业务线表现:酒业务 - 公司通过收购西藏听花酒业100%股权正式进军酒行业[36] - 凉露酒为首款专为吃辣研发定制的新型酒,含精准酵馏凉润物质[37] - 公司在2018年成都春季糖酒会开展凉露酒全国招商,进展顺利[38] - 公司收购听花酒业100%股权开拓酒业务板块[102] - 凉露酒定位为31度低度酒面向食辣人群[102] 地区表现 - 西北地区营业收入3.87亿元同比下降2.94% 毛利率46.06%增加4.19个百分点 为最大收入贡献区域[54]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10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73% 其中最大客户贡献9880万元占比20.97%[5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1% 其中最大供应商采购8181万元占比49.26%[59] 研发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02.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43%,同比减少77.67%[79][80] - 公司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0.09%,远低于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9,074.82万元[80] - 冬虫夏草保健食品研发项目累计投入2,936.37万元,处于评审阶段[81] - 春天药用六种新保健食品处于评审阶段,存在未获批准风险[10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287.07万元(2016年:162.97万元)[27][28] - 债务重组收益3723.73万元(2016年:3372.90万元)[28] 利润分配 - 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因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较大负数[5] - 公司2017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10] - 公司2016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10] - 公司2015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110] 管理层和治理 -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雪峰[14] -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雪峰报告期内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48.54万元[172] - 董事肖融持股从71,171,335股减少至63,067,508股,减少8,103,827股,原因为利润补偿[172] - 董事卢义萍持股从9,587,919股减少至8,496,204股,减少1,091,715股,原因为利润补偿,税前报酬总额12.52万元[172] - 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陈定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35.29万元[172]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鑫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28.63万元[172] - 副总经理姚铁鹏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45.22万元[172] - 副总经理刘凌霄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47.51万元[172] - 职工代表监事倪军霞持股0股,税前报酬总额25.76万元[17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肖融,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居留权,担任董事职务[167]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273.47万元[17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273.47万元[177] - 独立董事工作津贴为6万元/人/年度[177] - 监事薪酬标准为3万元/人/年度[177] - 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人/年度[177] - 张雪峰自2015年5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73] - 肖融自2015年5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73] - 卢义萍自2015年5月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73] - 陈定自201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73] - 职工代表监事倪军霞于2017年5月23日选举产生[176] -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4次[18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减少至630,753,981股[152][155] -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54,857,469股股份占总股本8.0012%[153][154] - 因业绩承诺未达标需回购总股份数为55,412,686股占总股本8.0822%[15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69.98%降至66.40%[152] - 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比从30.02%升至33.60%[15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2,169,213股至65,234,269股[152]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减少48,788,779股至353,609,029股[15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4,999户[158] - 卢义萍等三位股东合计解除限售6,100,523股[156] -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303,509,571股占比48.12%[160][165] - 肖融持股63,067,508股占比10.00%为第二大股东[160] - 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917,568股占比6.80%[160]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886,200股占比2.36%为国有法人股东[160] - 卢义萍持股8,496,204股占比1.35%其中有限售股2,166,761股[160] - 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03,514股占比0.78%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0] - 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2,735,749股占比0.43%[161] - 控股股东西藏荣恩与肖融为一致行动人肖融与卢义萍为表姐妹关系[161][164] - 总计168,55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26.7%[160] - 主要限售股将于2018年3月25日起分阶段解禁[163][164] - 公司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10%的法人股东[169]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65人[17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36人[178] - 在职员工总数合计301人[178] - 生产人员数量为83人,占员工总数27.6%[178] - 销售人员数量为59人,占员工总数19.6%[178] - 技术人员数量为7人,占员工总数2.3%[178] - 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8人,占员工总数2.7%[178] - 本科学历员工49人,占员工总数16.3%[178] - 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244人,占员工总数81.1%[178] 审计和内部控制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公司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酬70万元[117] - 公司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5万元[117] -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整合审计工作[118] - 青海春天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47111.72万元[198] - 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因存在管理层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198] - 收入确认时点以收到全额货款发出货物或交付客户为转移标志[198] - 广告业务收入确认依据媒体发布广告后确认[198] - 审计程序包括比较本年与上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检查异常波动[200] - 审计抽样检查销售合同评价风险报酬转移条款符合会计准则[200] - 审计核对销售合同收款单据发运凭证等评价收入真实性[200] - 审计函证主要客户销售数量及金额评价收入完整性[200] - 实施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截止测试验证会计期间准确性[200] - 检查收入确认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200]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8] - 袁璟诉贤成矿业等借款纠纷案一审判决公司承担100%清偿责任,涉及金额1000万元[119] - 郑钦木诉贤成矿业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753万元,正按重整计划办理清偿[120] - 周亚诉西宁国新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湖北省高院判决承担借款本金8876万元及利息连带清偿责任,总金额13856.6667万元[120] - 金恒福不锈钢诉贤成矿业票据纠纷案涉及金额1659万元,正按重整计划办理清偿[120] - 林钦生诉讼案涉及金额6421.1万元,法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50%担保责任[121] - 黄少龙诉讼案涉及金额11187.3332万元,法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50%担保责任[121] - 广州汇泰典当行诉讼案涉及金额1000万元,法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100%责任[122] - 广东科汇发展诉讼案(广州市裕成)涉及金额4107.276万元,法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122] - 广东科汇发展诉讼案(油坑建材)涉及金额12141万元,法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122] - 所有诉讼案件均按《重整计划》规定完成清偿[121][122] - 涉及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金额为547.5520833万元[123] - 贤成矿业被判承担租金及违约金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123] - 创新矿业被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23] - 广东恒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讼金额为2.6478亿元[123] - 贤成矿业被判承担2.6478亿元及违约金不能清偿部分责任[123] - 所有诉讼债务均已按《重整计划》清偿完毕[123] -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贤成集团、黄贤优、钟文波承担1,900万元赔偿责任[124] - 深圳市中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6,200万元债务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124] - 广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西宁国新、云尚矿业、华阳煤矿的复议申请[124] - 深圳市中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10,612万元债务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124] - 贤成矿业按《重整计划》规定承担清偿责任[124] - 原告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6,200万元债务[124] - 西宁国新、钟文波、贤成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24] - 张志明、郑伟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纠纷[124] - 深圳市中院判决贤成矿业归还借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124] - 贤成矿业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124] - 贤成矿业对广州星光置业诉讼承担清偿责任金额为6814.06万元[125] - 康保环亚公司诉讼涉案金额为8900万元[126] - 芦朝谊诉讼涉案金额为8400万元[126] - 林伟涛诉讼涉案金额为1.2亿元[126] - 佛山市源恒发公司诉讼涉案金额为2389.81万元[126] - 王晓斌诉讼涉案金额为1300万元[126] -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100%清偿责任[125] - 西宁中院判决贤成矿业承担三分之一清偿责任[126] - 贤成矿业未缴纳上诉费导致按自动撤诉处理[125] - 多起诉讼已移交西宁中院审理[126] - 广东科汇发展起诉贤成矿业等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131.109998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