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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600381) - 2015 Q4 - 年度财报
青海春天青海春天(SH:600381)2016-04-1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4.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0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9%[20] - 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8亿元[2]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5.43亿元[2] - 医药行业营业收入12.697亿元同比下降35.07%[55] - 冬虫夏草纯粉片营业收入11.174亿元同比下降41.05%[56] - 公司总营业收入14.017亿元同比下降32.06%[55] - 春天药用2015年营业收入为1,347,558,088.49元,同比减少34.69%[89] - 春天药用净利润为362,923,770.60元,同比减少0.82%[89] - 春天药用201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实际为32,902.98万元,完成盈利预测90.55%[106] - 春天药用2015年合并净利润36,292.37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36,292.37万元[106] - 春天药用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3,389.39万元[106] - 2015年盈利预测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36,337.56万元[106] - 盈利预测未完成主因国内经济下行及消费力下降[10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4.48亿元人民币[24]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达1.66亿元人民币[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851.95万元人民币[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724,473,875.45元,同比下降35.43%[52] - 销售费用为204,665,077.75元,同比下降52.66%[52] - 财务费用为2,546,792.69元,同比下降81.49%[52] - 销售费用2.047亿元同比下降52.66%[62] - 财务费用254.68万元同比下降81.49%[62] - 研发支出为10,206,170.15元,同比增长26.99%[52] - 研发投入1020.62万元同比增长26.99%[65] - 冬虫夏草纯粉片原材料成本4.584亿元同比下降49.3%[61] - 公司2015年销售费用为204,665,077.75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52.66%[81] - 销售费用减少主要因广告投放减少所致[81][83] - 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占比最高,为127,459,936.01元,占总额62.28%[82] - 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为34,874,555.20元,占比17.04%[82] - 租赁费为14,450,664.92元,占销售费用7.06%[82] -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4.60%,低于同行业平均[82] - 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为754,078,261.69元[82] - 研发投入金额为1,020.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73%,占净资产比例0.58%[77] - 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2.41%[7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8.32亿元人民币[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2,165,160.80元,上年同期为-152,276,388.75元[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8,926,560.03元,同比下降249.43%[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322亿元同比改善9.844亿元[6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4.5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41%,较上期增长76.55%[69] - 存货减少至6.8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2.35%,较上期下降38.76%[69] - 其他流动资产激增至5.3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5.37%,较上期增长4,038.34%[69] - 短期借款大幅减少至10.26万元,较上期下降99.95%[69]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8.2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9.13%,较上期增长72.74%[69] - 应收账款增长至5,441.63万元,较上期增长189.65%[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7%[20] - 总资产为21.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8%[20] - 合并报表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7亿元[2] - 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31亿元[2]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元/股,同比下降25.3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43%,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22]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为极草系列冬虫夏草纯粉片和元草系列净制冬虫夏草原草[46] - 冬虫夏草纯粉片生产量199.87万克同比下降51.74%[5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11亿元占总营收15.06%[57] - 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于2016年3月31日被要求停止生产经营[74] - 公司拥有"极草"著名商标,主营冬虫夏草系列产品[75] - 公司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连续六年未发生赔付案件[44] - 国家食药监总局政策导致春天药用主要产品冬虫夏草纯粉片停产[94] - 政策变化及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导致冬虫夏草产品消费萎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94] - 春天药用存在新产品研发申报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94] - 公司实行"假一赔百"消费者诚信保证,但存在产品质量管理环节出现纰漏的风险[94] - 子公司停产导致面临巨额亏损风险[107]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107][108] - 控股股东授权六种冬虫夏草药品全国总经销权予春天药用[108] - 公司将通过并购实现外延式发展保障可持续经营[108] 行业与市场数据 - 冬虫夏草全国年产量维持在80至150吨,其中青海省产量占比超过60%[34] - 冬虫夏草深加工产品销售额从2009年4.09亿元快速增长至2013年77.66亿元,年均增长接近110%[35] - 冬虫夏草原草销售额从2009年194.06亿元增长至2013年282.37亿元,年均增长率仅为9.83%[35] - 预计到2018年中国虫草类产品市场销售额将超过650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35] - 未来5-10年冬虫夏草深加工行业规模增速预计在20%左右[35] - 2014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24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5.5%[38] - 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0.1%[38] - 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达2.48亿,老龄化水平为17%[38] - 2014-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增长到106万亿,占GDP比例从8%增长到33%[3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4]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7] - 公司报告期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较大负数,未实行分红政策[96] - 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分配[2]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363,158,482.01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44%[97] - 公司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为0元[99] 重大资产重组与股权结构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489,388,261股A股购买春天药用99.8034%股权[40]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489,388,261股股份购买春天药用99.8034%股权[104] - 标的资产春天药用99.8034%股权于2015年3月11日完成过户[104] - 公司发行新股489,388,261股用于重大资产重组[144] - 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489,388,261股,占总股本比例71.1%[14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后数量为198,925,752股,占总股本比例28.9%[141][14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变动后数量为81,212,274股,占总股本比例11.8%[141]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变动后数量为408,175,987股,占总股本比例59.3%[141] - 普通股股份总数变动后为688,314,013股[142] - 国有法人持股减少1,417,060股[141] - 其他内资持股变动后数量为489,388,261股,占总股本比例71.1%[141] - 人民币普通股变动后数量为198,925,752股,占总股本比例28.9%[142] - 11,808,836股股票于2015年7月6日解除限售[143] - 重大资产重组获证监会核准,发行489,388,261股股份购买资产[150] - 西藏荣恩科技获发行344,430,183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70.4%[146][150] - 肖融获发行71,570,571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14.6%[146][150] - 新疆泰达新源获发行48,703,920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9.9%[146][150] - 卢义萍获发行9,641,703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2.0%[146][150] - 新疆益通投资获发行7,196,248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1.5%[146][150] - 上海盛基创业获发行4,903,514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1.0%[147][150] - 上海中登投资获发行2,942,122股股份,占总发行量的0.6%[148][150] - 公司总股本增至688,314,013股,限售流通股占比71.1%[15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9,034户[154] -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344,430,183股,占总股本比例50.04%[156] - 肖融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71,570,571股,占总股本比例10.40%[156] - 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48,703,920股,占总股本比例7.08%[156]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4,886,200股,占总股本比例2.16%,报告期内减持8,000,000股[156] - 上海镕顺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数量8,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16%[157] - 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量7,196,248股,占总股本比例1.05%[157] - 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903,514股,占总股本比例0.71%[157]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476,133股,占总股本比例0.65%[157] - 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持股数量2,942,122股,占总股本比例0.43%[157] -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肖融为一致行动人,肖融与卢义萍为表姐妹关系[157][158] - 控股股东为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雪峰,成立于2013年3月8日[16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肖融,中国国籍,担任公司董事[166] - 公司无持股10%以上的其他法人股东[170] 承诺与限售安排 - 持续督导期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18] - 青海省国投承诺受让的22,886,200股股份自2014年6月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100] - 青海春天2014至2017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8亿元、3.63亿元、3.98亿元、4.27亿元[101] - 西藏荣恩等承诺方所持股份分三年按35%、35%、30%比例解禁[101] - 张淑梅承诺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起12个月内不转让贤成矿业股权[101] - 陈高琪承诺通过非公开发行所获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101] - 张邻承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获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101] - 西藏荣恩等承诺新增股份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101] - 卢义萍等承诺新增股份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101] - 西藏荣恩等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01] - 控股股东西藏荣恩及实控人肖融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02] - 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泰达等承诺避免非必要关联交易[10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限售期内不减持并计划增持股票[103] 法律诉讼与或有事项 - 袁璟诉贤成集团借款纠纷案涉及金额1000万元[115] - 张长虹诉贤成矿业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311.4万元[115] - 广州靖永投资诉贤成集团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2719万元[115] - 朱忠芒诉黄贤优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2600万元[115][116] - 张励等诉黄贤优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381.2389万元[116] - 郑钦木诉贤成矿业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753万元[116] - 周亚诉西宁国新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3856.6667万元[116] - 广州靖永投资案终审判贤成矿业承担本金1100万元及50%利息[115] - 张励等案终审判贤成矿业承担本金50%担保责任[116] - 朱忠芒案一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1348.88万元及违约罚息[116] - 贤成矿业被判偿还周亚借款本金8876万元及利息[117] - 贤成矿业对佛山金恒福不锈钢公司票据纠纷承担担保责任,涉案金额1659万元[117] - 贤成矿业对林钦生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承担50%担保责任,涉案金额6421.1万元[117] - 贤成矿业支付广东金港商贸公司3000万元及赔偿60万元[117] - 贤成矿业对黄少龙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承担50%担保责任,涉案金额11187.3332万元[117] - 贤成矿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117] - 涉及西宁国新的借款担保纠纷案件尚未收到其他当事人上诉通知[117] - 黄少龙案件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117] - 多起案件按《重整计划》规定进行清偿[117] - 涉案总金额超过3.1亿元人民币(具体为8876万+1659万+6421.1万+3060万+11187.3332万)[117] - 贤成矿业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被广州汇泰典当行起诉,涉及金额1000万元[118] - 广东科汇发展起诉贤成矿业等,终审判令承担租金及违约金4107.276万元[118] - 广东科汇发展另案起诉油坑建材,终审判令贤成矿业承担租金及违约金12141万元[118] - 广东科汇发展起诉广州市久成矿业,终审判令贤成矿业承担租金及违约金5475.52万元[119] - 陈继成起诉黄贤优等,一审判令贤成矿业承担本金10000万元及利息的担保责任[119] - 汪发义起诉贤成集团,涉及借款合同纠纷金额6200万元[119] - 创新矿业在多起诉讼中被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18][119] - 贤成矿业就多项终审判决向广州中院申请执行异议[118][119] - 部分案件已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立案[118][119] - 贤成矿业对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118][119] -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10,612万元,涉及西宁国新及多家矿业公司连带责任[120] -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9,716.58万元,重庆高院判决可拍卖贤成矿业持有的光富矿业80%股权优先受偿[121]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2,963.52万元,终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2,352万元及二分之一的利息赔偿[121] - 另一借款担保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2,726.10万元,终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2,067万元及二分之一的利息赔偿[121]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3,648.97万元,终审判决贤成矿业承担本金3,000万元及二分之一的利息赔偿[121] - 债权转让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6,814.06万元,一审判决后贤成矿业及创新矿业已提起上诉[121] - 贤成矿业被判承担池智良案50%担保责任,涉及金额68,042.34万元[122] - 康保环亚诉贤成集团案涉诉金额8,900万元,一审待开庭[122] - 芦朝谊诉贤成集团案涉诉金额8,400万元,一审待开庭[122] - 陈汝平诉贤成集团案涉诉金额18,005.34万元,二审已上诉[122] - 林伟涛诉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