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6年营业收入为394,217,439.29元,同比下降41.94%[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5,478,533.93元,同比大幅增长1723.39%[50] - 2016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4,814.27元[2] - 2016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5,478,533.93元[2] - 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06元/股,同比增长1,666.67%[19] - 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05%,同比增加6.463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5,478,533.93元[111]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784,748.64元[111] -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6,980,348.92元[111] - 201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485亿元,第二季度为6271.42万元,第三季度为6914.93万元,第四季度为1.575亿元[20]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3871.62万元,第二季度为1339.68万元,第三季度为670.63万元,第四季度为4665.93万元[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人工成本17,159,525.38元同比增长27.89%占总成本比例10.87%[58] - 折旧成本117,721,083.97元同比增长8.27%占总成本比例74.58%[58] - 电力业务毛利率59.95%,同比下降4.77个百分点[55] - 新疆地区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7万元,毛利率37.19%[55] - 研发投入210,053.5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05%[62] 发电业务运营表现 - 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完成发电量80329.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1%[44] - 2016年中闽有限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2666小时,高于国内平均1742小时和福建平均2503小时[40] - 公司并网装机容量达31.7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29.7万千瓦(142台机组),光伏装机2万千瓦[49] - 2016年累计上网电量78158.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2%[49] - 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2666小时,同比下降182小时[49] - 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1067小时(受新疆弃光限电影响)[49] - 电力生产量80,329.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1%[56] - 电力销售量78,158.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2%[56]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有限累计完成发电量80329.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1%[71] - 上网电量78158.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2%[71] - 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2666小时,同比下降182小时[71] - 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1067小时,受新疆弃光限电影响[71] - 2016年实际发电量80329.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1%,完成调整后计划的101.81%[101] - 2016年实际上网电量78158.1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完成调整后计划的101.70%[101] - 5MW样机2016年累计发电量1577.98万千瓦时,完成年度计划1500万千瓦时的105.20%[134] - 5MW样机2016年上网结算电量1514.86万千瓦时,同比下降0.04%[134] 资产和项目投资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580,355,064.41元,同比增长7.15%[18] - 2016年末总资产为3,104,520,736.16元,同比增长4.42%[18] - 应收账款188,458,797.58元同比增长109.03%占总资产比例6.07%[64]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141733.66万元[86] - 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总资产300193.75万元[93] - 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2016年净利润11885.97万元[93]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50,149.59万元,净资产53,818.85万元,营业收入24,165.24万元,净利润10,693.01万元[94]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54,858.82万元,净资产30,001.94万元,营业收入5,752.11万元,净利润2,122.16万元[94]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46,532.62万元,净资产14,255.61万元,营业收入8,457.42万元,净利润2,720.28万元[94] - 中闽(长乐)风电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20.62万元,净资产-389.83万元,净利润-2,389.83万元[94]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总资产17,064.67万元,净资产3,422.74万元,营业收入1,046.97万元,净利润-77.26万元[94] - 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28749.57万元,报告期投入4454.85万元[72] - 新疆20MW光伏项目总投资15388.42万元,报告期亏损77.26万元[73][75] - 福清三大风电场累计投资:大帽山4310.95万元、马头山6731.83万元、王母山8047.77万元[76] - 长乐南阳/棋盘山风电场中止建设,计提减值准备2222.01万元[78]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规模15388.42万元[84] - 新疆哈密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兆瓦[82][84] - 期末持有光伏电站1座,总装机容量20兆瓦[81] 现金流 -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264,694,812.73元,同比下降19.51%[18] -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为1441.89万元,第二季度为7982.26万元,第三季度为5370.98万元,第四季度为1.1674亿元[20] 业务发展和资源储备 - 公司风电场装机容量占福建省风电总装机容量13.88%,居省内第三位[37] - 公司在建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4.5万千瓦,约占已投产装机容量45%[37] - 公司中标新疆20万千瓦风电和10万千瓦光伏项目[37] - 公司在黑龙江获得150万千瓦风电储备项目[37] - 公司新增风电项目资源储备120万千瓦(黑龙江地区)[46] - 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募资12.76亿元用于风电场建设[47] - 风电装机规模29.7万千瓦光伏装机规模2万千瓦[70] - 公司截至2016年底已投产风电装机容量29.7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总装机容量的13.88%[97] - 公司2016年1月新疆哈密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发电[98] - 公司在福建省内储备优质风电项目资源约100万千瓦,在省外储备风光电项目资源近180万千瓦[98] - 公司认缴木垒风力发电项目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85%)[150]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421.7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5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166.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1.52%[59] 非经常性损益 - 2016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91.75万元[22] - 2016年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41.59万元[23] - 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50.29万元[23] - 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545.57万元[23] - 201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346.34万元[23] 行业和市场环境 - 2016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98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32] - 2016年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1.4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34] - 2016年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新增和累计均为全球第一[36] - 2016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24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00%[36] - 2016年光伏发电量662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1%[36] - 甘肃和新疆弃光率分别为30.45%和32.23%[36] - 国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达2.1亿千瓦,福建省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500万千瓦[97] - 2016年全国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弃风严重地区甘肃弃风率43%[105] - 2016年全国弃光电量70.42亿千瓦时,弃光率19.81%,新疆弃光率32.23%[105] - 公司新疆哈密2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出现弃光限电现象[106] - 新疆光伏发电上网电量2,061.92万千瓦时上网电价690元/兆瓦时[68]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上网电价0.69元/千瓦时[82]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发电量2133.36万千瓦时[82]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上网电量2061.92万千瓦时(含试运行494.76万千瓦时)[82]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电费收入1046.97万元[82] - 新疆哈密光伏电站营业利润亏损77.26万元[82] - 新疆光伏项目限电率38.18%,限电损失电量1317.29万千瓦时[75]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2017年计划发电量8929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15%[102] - 2017年计划上网电量8684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1.11%[102] - 2017年营业收入预算44723.65万元,同比增长13.45%[102] - 2017年营业成本预算19774.42万元,同比增长25.25%[102] - 2017年资金需求约82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101]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86,464,590.22元[2] - 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2015年度因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进行利润分配[110] - 公司近三年(2014-2016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为0%[111] - 公司承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公司2016年现金分红数额为0元[111]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数额为0元[111] - 公司2014年现金分红数额为0元[111] - 公司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保障中小股东利润分配表决权[110] - 公司承诺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2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2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22] - 分红政策承诺有效期2014年至2016年(已严格履行)[122] 重大承诺和协议履行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承诺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并长期有效[114] - 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内容未在提供文本中详细说明[114]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内容未在提供文本中详细说明[114]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内容未在提供文本中详细说明[114]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在资产稳定投产盈利后一年内启动注入程序[115]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长期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115]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优先向上市公司提供商业机会[115]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对不符合注入条件的资产采取转让或代管措施[115] - 所有相关承诺均被报告为及时严格履行[114][115]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均自2014年12月2日起长期有效[114][115]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承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不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竞争实体[116] - 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116]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采取停止生产或转让业务等措施[116]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通过停止经营或转让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16]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市场价格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6]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按市场价格进行[117] - 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117]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承担因违反关联交易承诺造成的赔偿责任[117]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股份限售承诺自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17]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承诺若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7] -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等承诺方持有的中闽能源股份自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18]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8] - 钟厝风电场土地使用权证因农转用报批推迟2个月及新土地系统要求影响,未按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118] - 钟厝风电场于2016年5月4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2016年6月6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118] - 5MW风电试验样机项目因缺乏正式项目核准批复,土地权证未按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办理[119] - 5MW项目于2016年11月14日取得福建省发改委复函,2017年1月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119] - 福建投资集团承诺对未按时取得土地证造成的损失以现金补偿[118][119] - 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承诺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988.80万元、9,403.81万元、9,135.70万元[120] - 利润补偿期限为交易完成当年及后两个会计年度(若2015年完成则覆盖2015-2017年)[120]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值时福建省投资集团需以股份回购方式补偿(1元总价回购注销)[120] - 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产生的利润不计入实际净利润考核范围[120] - 台风风速超过安全标准(3秒平均70m/s或10分钟平均50m/s)时可协商免除补偿责任[120] - 中闽有限2016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6.43万元[123] - 中闽有限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53.04万元[123] - 2016年重组置入资产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承诺值为9,403.81万元,实际完成率为103.5%[123]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61万元[129] - 公司与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68万元[129] - 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29万元[129] 审计和内部控制 - 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费用为48万元[124][125] - 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125] -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年[124] 融资和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61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10.07%[139] - 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6,610万元(含4,010万元、500万元及12,100万元三笔)[139]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61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139] - 国家开发银行向中闽哈密提供光伏项目贷款14,400万元,期限15年[141] - 福清风电获国开行风电场项目贷款15,000万元,期限15年,利率基准下浮10%[142] - 福清风电获国开行另一风电场项目贷款15,000万元,期限15年,利率基准下浮10%[143] - 福清风电获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10,000万元,期限10年,利率基准下浮10%[143] - 福清风电获工商银行风电场项目贷款20,000万元,期限15年,利率基准下浮10%[144] - 福清风电获中国银行风电场项目贷款20,000万元,期限11年,利率基准下浮10%[144] 重大合同和交易 - 湘电风能向中闽(福清)风电租赁1台XE115-5000风力发电机组样机,2016年租赁收益为422.87万元[132] - 5MW风机样机项目总成本中,中闽(福清)风电承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超出部分由湘电风能承担[133] - 中闽哈密租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793亩土地,年租金424.18元/亩,年租赁费用33.6375万元(含税)[135] - 土地租赁期限20年,自201
中闽能源(600163) - 2016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