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81.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80%[6]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5.8%至81.17亿元,上期为96.40亿元[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0%[6] - 净利润同比增长12.2%至16.84亿元,上期为15.01亿元[2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6.1%至14.73亿元,上期为12.69亿元[26]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2%,同比减少0.26个百分点[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9.8%至60.36亿元,上期为75.23亿元[26]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5.0%至3.23亿元,上期为4.31亿元[26]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6%[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04.85亿元,同比下降18.6%[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4亿元,同比下降5.3%[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7亿元,同比改善50.6%[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0亿元,同比扩大1.7%[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8.83亿元,同比减少9.6%[31]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至2.32亿元,去年同期仅0.13亿元[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4.42亿元,同比下降29.8%[3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31亿元,同比增长3304.8%[3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从年初124.56亿元增长至148.83亿元,增幅19.5%[18] - 应收账款从年初50.42亿元减少至40.99亿元,下降18.7%[18] - 存货从年初18.85亿元增至20.07亿元,增长6.5%[18] - 短期借款从年初63.27亿元降至55.97亿元,减少11.5%[19] - 应付职工薪酬从年初3.80亿元降至1.80亿元,下降52.6%[19] - 应交税费从年初7.89亿元降至5.64亿元,下降28.5%[19]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144.13亿元增至158.86亿元,增长10.2%[20]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年初5.84亿元降至2.24亿元,下降61.7%[22]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年初35.95亿元增至37.86亿元,增长5.3%[21] - 应收股利本报告期末为1.229亿元,较上年度末4.358亿元下降71.79%[12] - 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为3000万元,较上年度末9000万元下降66.67%[12] - 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为1.273亿元,较上年度末6329万元增长101.18%[12] - 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为1.804亿元,较上年度末3.801亿元下降52.53%[12] - 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为2.085亿元,较上年度末1.529亿元增长36.37%[12] - 长期借款保持稳定为61.41亿元[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下降14.0%至9.04亿元,上期为10.51亿元[23] - 未分配利润下降8.3%至89.20亿元,上期为81.79亿元[23] 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7.4%至6.44亿元,上期为6.00亿元[26]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4.02亿元,同比增长213.3%[34]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520.67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政府补助3955.78万元人民币[7][8] -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5129.63万元,较上年同期1866.88万元增长174.77%[12] -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2727.85万元,较上年同期1600.71万元增长70.41%[12] - 其他综合收益净额大幅下降至-4.41亿元,上期为正值0.26亿元[26][27] 母公司投资活动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80亿元,同比下降56.8%[3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69.94%,共计95.13亿股[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4,682户[9] 控股股东承诺和关联交易 - 浙能集团承诺将浙能电力作为火力发电业务唯一整合平台[13] - 浙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从事与浙能电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 - 浙能集团A股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13] - 浙能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浙能电力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14] - 浙能集团承诺在枣泉电厂2×600MW项目获国家核准后给予浙能电力收购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选择权[14] - 浙能集团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第三方放弃对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法定优先购买权[14] - 浙能集团承诺尽量减少与浙能电力的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价格公允[14] - 浙能集团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14] - 浙能集团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4] - 浙能集团承诺对因土地、房产权属问题造成的浙能电力实际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14] - 浙能集团承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未能办理转出让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14] - 浙能集团承诺对浙能电力因土地房产产权瑕疵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15] - 浙能集团承诺对浙能电力因划拨土地使用权未能及时办理出让手续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15] - 浙能集团承诺在核电项目获国家批准后给予浙能电力收购中核浙能股权的选择权[16] - 浙能集团承诺确保浙能电力在浙能财务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安全性[16] - 浙能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16] - 浙能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6] - 浙能集团承诺无偿许可浙能电力使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注册商标[15] - 浙能集团承诺在项目取得国家核准后立即启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程序[15] - 浙能集团承诺不干预浙能电力与浙能财务之间的金融业务决策[16] - 浙能集团承诺如违反承诺将向浙能电力赔偿一切实际损失[16] 业绩展望和预测 - 公司预测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无重大变动风险[17]
浙能电力(600023) - 2016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