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收益为人民币6450.9万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85.3%[15]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843.5万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77.2%[15] - 智慧能源业务收入约人民币6,450.9万元(2018年同期:人民币40,350.3万元),同比下降约84.0%[27][29]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3,514.1万元(2018年同期:人民币9,091.3万元),同比下降约61.3%[27][29] - 公建建设业务收入为零(2018年同期:人民币3,518.9万元)[32] - 公建建设业务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14.8万元(2018年同期:溢利人民币345.0万元)[32] - 保定东湖项目未产生收益,相比2018年同期收益人民币3518.9万元下降100%[34]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14.8万元,相比2018年同期溢利人民币345万元转为亏损[34] - 集团总收益为人民币6450.9万元,较2018年同期人民币4.38692亿元下降85.3%[40] - 集团毛利为人民币3845.7万元,较2018年同期人民币1.58731亿元下降75.8%[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124.3万元,较2018年同期人民币1510.5万元下降91.8%[40] - 行政开支为人民币3756.5万元,较2018年同期人民币4364.4万元下降13.9%[40] - 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186.7万元,同比下降85.9%[46] 智慧能源业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慧能源业务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5] - 智慧能源业务定位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涵盖工商业及住宅客户[16] - 公司通过智慧能源云平台提供电、热、气等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服务[16] - 智慧能源业务通过运营能源资产获得稳定投资回报[17] - 公司实时上传用户能源使用数据至云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17] - 业务模式涵盖多能互补、智能运维及能源金融等全产业链服务[17] 光伏业务表现 - 公司持有光伏电站11个(2018年同期:10个),总装机容量约64兆瓦(2018年同期:约54兆瓦)[22][23] - 光伏发电量总计41,724兆瓦时(2018年同期:35,078兆瓦时)[22][23] - 光伏电站数量同比增长10%(从10个增至11个)[22][23] - 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约18.5%(从54兆瓦增至64兆瓦)[22][23]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表现 - 公建建设业务收入为零(2018年同期:人民币3,518.9万元)[32] - 公建建设业务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14.8万元(2018年同期:溢利人民币345.0万元)[32] - 保定东湖项目未产生收益,相比2018年同期收益人民币3518.9万元下降100%[34]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14.8万元,相比2018年同期溢利人民币345万元转为亏损[3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收益和利润下降主要因中国光伏政策不确定性导致户用光伏系统业务大幅下滑[15] - 公司逐步拓展清洁能源业务以实现多元化发展[15] - 光伏市场整体情况低迷主要受国家补贴政策不明朗影响[35] - 集团将积极拓展增量配电网及清洁能源供暖业务[38][41] - 公司以人民币245,000,000元收购隆创供热40%股权[85] - 隆创供热一期供热服务覆盖总面积超过6,000,000平方米[85] - 隆创供热计划二期项目增加供热能力14,700,000平方米[85] - 2019年7月成立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股95%的附属公司出资79%[106][108] - 合资企业专注于和丰工业园区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及运营[106][108] 光伏政策影响 - 户用光伏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18元[33] - 户用光伏补贴总额度为人民币7.5亿元,对应装机容量350万千瓦[33] - 2019年户用光伏补贴标准为人民币0.18元/每千瓦时[35] - 2019年户用光伏补贴总额度为人民币7.5亿元,折合350万千瓦[35] 金融资产投资表现 - Giga Opportunities Fund Ltd.投资成本为9000万港元(约7885.9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7876万港元(约6928.1万元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收益17.4万港元(约15万元人民币)[46] - 越秀稳定增长基金投资成本为8880万港元(约7780.6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8967.5万港元(约7888.4万元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亏损96.7万港元(约83.7万元人民币)[48][50] - 可交换公司债券本金1000万港元(约876.2万元人民币),公允价值1053.5万港元(约926.7万元人民币),产生公允价值收益53.5万港元(约46.3万元人民币)[49][53] - 金融资产组合占总资产比例:Giga基金3.1%、越秀基金3.5%、可交换债券0.4%[46][48][53] - 金融资产组合内部占比:Giga基金44.0%、越秀基金50.1%、可交换债券5.9%[46][48][53] 现金流和流动性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至人民币73.518百万元,较2018年末的人民币164.136百万元下降55.2%[62] - 受限银行余额为人民币0.829百万元,较2018年末的人民币1.219百万元减少32.0%[62] - 流动资产总额下降至人民币1,135.899百万元,较2018年末的人民币1,370.646百万元减少17.1%[62] - 流动比率降至2.33倍,较2018年同期的9.75倍下降76.1%[62] 债务和资本结构 - 外部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51.0百万元,其中人民币271.0百万元由账面价值人民币327.16百万元的电站机械担保[62] - 净债务增至人民币477.482百万元,较2018年末的人民币403.464百万元上升18.3%[69] - 负债比率升至24.1%,较2018年末的21.4%增加2.7个百分点[69] - 长期债务占比44.9%,短期债务占比55.1%,债务结构较2018年末的94.2%长期和5.8%短期发生显著变化[71] - 太阳能业务借款人民币271.0百万元将通过售电收入逐步偿还[71] - 保定东湖项目借款人民币280.0百万元将通过政府工程结算款偿还[71] - 外部借款利率范围为年利率5.39%至7.00%[79] - 光伏电站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至15%[79] 资本支出和投资承诺 - 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本承担为人民币324,000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48,000元增长约119%[80]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投资承担为人民币101,600,000元[81] - 海利丰股权回购对价为人民币60,000,001元[85] - 北京隆光有权获得海利丰2018年可分配利润人民币16,000,000元[85] 人力资源变化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员工人数为98人,较2018年6月30日的242人减少约59%[90] - 公司雇员人数从2018年6月30日的242名减少至2019年6月30日的98名,降幅达59.5%[93] 融资活动 - 2018年供股发行459,474,000股,认购价为每股1.20港元,总筹资金额551百万港元[93] - 供股净筹资金额549百万港元,每股净价约1.19港元[93] - 70%供股净收益(约384百万港元)用于发展智慧能源及太阳能业务[95][96] - 30%供股净收益(约165百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95][96]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实际使用情况显示剩余资金549,000港元[97][98]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由同一人担任,违反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A.2.1条款[115] - 所有董事确认在期间内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116] - 公司存在企业管治守则偏离情况:执行董事魏强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和行政总裁[117] - 中期综合财务资料未经审核但已由外部核数师审阅[119][121] - 董事会未建议派发2019年中期股息[122][124] - 公司及附属公司在本期间未进行任何上市证券的购买、出售或赎回[123][125] 主要股东持股 - 魏少军通过受控制法团持有公司股份433,154,756股,占股比29.18%[128][137] - 魏少军作为酌情信托成立人被认定持有公司股份422,872,512股,占股比28.48%[128][134] - 魏强作为酌情信托受益人持有公司股份422,872,512股,占股比28.48%[130] - 袁志平直接及通过受控制法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102,329股,占股比5.19%[130] - 刘振刚持有公司股份3,998,667股,占股比0.27%[130] - 韩晓平、韩秦春、黄翼忠各持有公司股份359,400股,各占股比0.02%[133] - 魏强先生作为酌情信托受益人持有422,872,512股股份[142][145] - 刘振刚博士持有3,998,667股购股权[143][145] - 袁志平先生持有66,093,331股股份及11,008,998股购股权[143][146] - 韩晓平先生持有359,400股购股权[143][147] - 韩秦春博士持有359,400股购股权[143][147] - 黄翼忠先生持有359,400股购股权[143][147] - Longevity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实益持有422,872,512股股份,占比28.48%[156] - King River Developments Limited通过控制Longevity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持有422,872,512股股份,占比28.48%[156][163] - BNP Paribas Singapore Trust Corporation Limited通过控制King River Developments Limited持有422,872,512股股份,占比28.48%[156][163] - Lightway Power Holdings Limited实益持有419,954,756股股份,占比28.29%[156][165] 购股权计划 - 公司购股权计划授权限额更新至已发行股份总数10%[174] - 董事袁志平先生获授11,008,998份购股权,行权价1.7796港元[173] - 刘振刚博士持有的399,333份购股权期内失效,剩余798,667份[173] - 韩春琴博士780,000份购股权因不适用条款失效,3,200,000份维持有效[173] - 黄翼乌先生持有359,400份购股权,行权价1.7796港元[173] - 韩小平先生持有359,400份购股权,行权价1.7796港元[173] - 董事购股权小计期内减少1,999,333份,期末余额16,085,865份[173] - 购股权授予前收盘价区间为1.603-2.42港元[173] - 购股权行权期跨度最长达到10年(2019-2028)[173] - 购股权授予依据集团业绩与承授人个人表现综合评定[176] - 购股权计划下可授予股份总数上限为已发行股份的10%,即137,842,200股[184]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总量为81,000,960股[178] - 2019年期间新授予购股权数量为106,700,493股[178] - 2019年期间失效购股权数量为41,785,398股[178] - 2017年1月19日授予购股权行使价经调整后为每股1.8364港元[178] - 2018年1月26日授予购股权行使价经调整后为每股1.7796港元[178] - 2018年5月11日授予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2.4港元[178] - 2018年9月14日授予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2.0港元[178] - 任何12个月内授予单个承授人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1%[186] - 购股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授予日起十年[186] - 购股权计划剩余期限约2年5个月[191] - 购股权计划下可发行股份总数上限为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91] - 所有购股权计划下可发行股份总数上限为当时已发行股份的30%[191] - 本期确认行政开支的购股权公平价值为657.9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568.6万元)[191] 董事薪酬变化 - 魏强年度薪酬自2019年8月1日起由280万港元变更为30万港元[191] - 袁志平年度薪酬自2019年9月1日起由336万港元变更为186万港元[192][194] 其他财务数据 - 净融资收入为人民币368.1万元,主要来自对外短期贷款的利息收入[46]
鑫达投资控股(01281) - 2019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