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1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召集[4]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独董过半数并召集[4]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季度至少一次[17] 事项审议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提交[15] 其他规定 - 独董发表意见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13]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保存十年[21][2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28] 公司支持 - 为独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