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 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 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改委等监管部 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按照各项监管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资产财务部具体执行并保证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 第五条 资产财务部为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各 项工作。 第六条 资产财务部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债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