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 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 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 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