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丽科技(06036) - 有关投购要员保单的须予披露交易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披露
光丽科技光丽科技(HK:06036)2026-01-06 23:4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PEX ACE HOLDING LIMITED 光 麗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6036)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有關投購要員保單的須予披露交易 及 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之披露 投購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艾維特國際向滙豐人壽投購保單,並就此支 付初始單筆保費3,500,000美元(相當於約27,300,000港元)。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借款人已確認接納融資函件。融資函件訂明(其中包括) 對控股股東之特定履約責任。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投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根 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投購事項構成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 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的披露 * 僅供識別 1 投購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艾維特國際向滙豐人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