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泰富集团(01813) - 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提述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11日之公告(「該公 告」),內容有關重續持續關連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該公告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非豁免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進 一步資料;(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意見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 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及(iv)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通函」), 預期將於2026年1月6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落實將納入通函的若干資料,本公司預期將推遲至2026年1月23 日或之前寄發通函。 承董事會命 KW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13) 延遲寄發通函 香港,2026年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其中孔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