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SH:688500)2026-01-05 09:4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 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 的下列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支 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公司人力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配合董事会薪酬 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