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董事会会议制度
中航高科中航高科(SH:600862)2026-01-04 08:00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保证会议程序合规、 决策科学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航航空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列席董事会会 议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于每年度十二月底前,根 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下年度董事会会议计划,上报 公司董事长。经董事长审定后,在下一年度首次董事会上向 全体董事通报。 第二章 会议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的,由董事长委托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长不履行职务 或受托董事不能履行职务的,可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 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 事及其他有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