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 -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31日修订)
大悦城大悦城(SZ:000031)2026-01-04 07:4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 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遵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各1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连聘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