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持有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