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808 号 致: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 5 楼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