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000691)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8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LanZhou)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商会大厦 A 座 14 层至 15 层 电话: 0931-8260111 邮编: 730000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 德恒兰州 37G20240237-00007 号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实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