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688110)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相匹配,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四)绩效优先,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